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间谍罪的主体可以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间谍罪的主体可以是什么
  
  一、间谍罪的主体可以是什么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国公民,也可以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
  
  法人不能成为间谍罪的犯罪主体。根据《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境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的境内组织、个人,但本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而本条并未对单位犯罪作出规定。 因此,单位不能成为间谍罪的犯罪主体。若发现机构、组织实施间谍行为的,其法律责任应由直接责任人员承担。行为人实施的间谍行为,必须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为目的,否则,不构成间谍罪。本条对构成间谍罪的间谍行为作了限制性的规定,即行为人实施的间谍行为必须是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
  
  二、间谍罪的客观要件是怎样的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参加间谍组织或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三种情形:
  
  1、参加间谍组织,成为间谍组织的成员,充当间谍所谓间谍组织,主要是指外国政府建立的旨在策反我公职人员,人民群众,商业组织等向我国国家机构和各种组织进行渗透、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和情报,进行颠覆和破坏活动的组织。参加间谍组织,是指行为人履行一定的加入手续(如挑选、登记、专门训练等),或者在非常情况下虽未按常规正式加入,但事实上已作为该间谍组织的成员进行活动。
  
  2、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间谍组织的代理人,是指受间谍组织或者其成员的指使、委托、资助,进行或者授意、指使他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活动的人。这种行为不需要行为人一定具有间谍的身份,即行为人有否参加间谍组织,不影响该罪的构成。
  
  3、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它是指为军事侵略我国国家的敌国提供攸关我国安全的重大车班设施、建设项目、城市等目标的行为。行为方式是在战时为交战敌对国或敌方用画图、文字、使用信号、标记等手段向敌人明示所要轰击我方目标。行为人只要实施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就构成间谍罪。
  
  由于间谍罪是行为犯,因此只要实施了间谍行为,即以本罪论处,而并不以实际上发生法定的危害结果作为犯罪成立的要件。在间谍罪的主体上面,要求只能是自然人构成。当然这里的自然人里面除了包括我国公民外,其实也包括了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构成不作为犯罪有哪些条件
      构成不作为犯罪有哪些条件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条...


·精神病在什么情况不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在什么情况不负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


·丢失枪支不报罪客观表现是什么,有哪些认定标准?
      我国对枪支管理有严格规定,非法持有枪支的人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所以一般普通民众都不会配有枪支,配有枪支的人都具备合格的持枪证。如果当事人丢失了枪支没有报告,这无疑给社会埋藏了危险,一经发现也会受到国家的处罚。那么,丢失枪支不报罪客观表现是什么,有哪些认定标准?请看下文。 一、丢...


·组织卖淫罪能实行风险代理吗
      犯罪嫌疑人要是构成了组织卖淫罪,往往可以请律师为自己辩护,这个时候犯罪嫌疑人都有两个选择,可以让律师做一般代理,也可以选择让律师进行风险代理,对此很多人就有疑问,组织卖淫罪能实行风险代理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跟你聊聊,希望能解开你的疑惑。 一、组织卖淫罪能实行风险代理吗 风险...


·单位犯罪主体的成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
      其实作为我们公民,应该都能够意识到,对于犯罪的来说肯定情节会比较严重,并且会受到相应的惩罚,那么单位犯罪主体的成立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根据相关的规定,有自己新的名称以及固定场所的这些社团构成的犯罪就是犯罪的主体。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只有符合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


·一、拘役血液酒精含量的醉驾165要多久?
      一、拘役血液酒精含量的醉驾165要多久? 拘役血液中酒精含量165的醉驾应该是六个月。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定罪,即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司机如果被确定为醉驾的话,肯定是免不了要被判处刑罚的。单纯的
      司机如果被确定为醉驾的话,肯定是免不了要被判处刑罚的。单纯的醉驾的处罚的时间在1到6个月左右的拘役,如果在醉驾的时候还有着其它的交通事故的话,就很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了。而且我国公民都知道判处有期徒刑的话,对日后的工作,甚至出入境都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那么,在我国醉驾还可以出国...


·刑法修正案九受贿罪司法解释
      刑法修正案九针对行贿受贿等行为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做出了新的司法解释。针对适用数额,严重情节做出了新的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刑法修正案九受贿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希望可以对您了解行贿、受贿罪有所帮助。 一、刑法修正案九受贿罪司法解释 1、明确贪污罪、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


·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一、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虽然刑法上没有规定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但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举动犯。根据刑法对各类犯罪既遂的定义,我们可以了解到犯罪既遂的标准从根本上说是...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您都知道国有财产不可侵犯,但是怎样的行为是侵犯国有资产呢?在法律规定中,有一条罪名是私分国有资产罪。那么您是否清楚的知道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的客观条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呢?今天我们和您聊一聊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帮助你进行深入了解。 一、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保险诈骗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
      保险诈骗罪既遂怎么定罪处罚?保险诈骗罪既遂的定罪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 【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