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侵占罪多大金额入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职务侵占罪多大金额入刑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有人认为起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罪。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二、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三、相关的规定是什么?《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罪名的司法解释,上述行为所触犯的罪名是侵占罪。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四、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只要非法占有不属于自己财物的,一般都构成侵占罪,但是前提是要注意侵占不是贪污也不是盗窃,贪污是针对于公共财产,而侵占罪的客体是代他人进行保管的财物,盗窃的财物的控制权是属于财物所有权人的,而侵占的财物则是属于侵占行为人的,法院在定罪量刑是要注意区分这三个罪名。综上所述,在职务侵占罪当中入刑的金额有的在五千元,有的在一万元,会根据地区经济条件来确定立案的标准,而对于构成本罪的情况是当占有他人财物拒绝返还的情况才会构成。
  
  
  


·非法经营罪辩护词汽油辩护词的作用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辩护词汽油辩护词的作用是什么非法经营罪辩护词汽油辩护词的作用是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


·如何收集故意杀人罪证据
      无论是对怎样的行为定罪,都必须要建立在证据的基础之上。同时搜集到的证据还要能够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能够有效的证明犯罪事实是由该人实施的才行。那么您知道实践中该如何搜集故意杀人罪证据吗?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1)注意收集杀人现场的物证。 有些故意杀人案件, 不仅有第一现场,...


·挪用资金罪量刑
      私自未经同意就挪用资金罪是包括企业、公司和单位或者个体,滥用职权利用自己的职权去未经过同意使用国家或公共财产的行为,这种行为其实是违法的。关于这种私自挪用公款或者滥用职权挪用公款的以及金额比较大的情况下,我们该怎么认定挪用资金罪名去量刑呢?未经同意擅自挪用资金的情况下,含有挪用资...


·卖淫被抓几次了,会判刑吗,能判多久?
      一、组织卖淫,强迫他人卖淫法律《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


·民事纠纷有法律规定入罪吗?
      民事纠纷有法律规定入罪吗?民事纠纷和刑事犯罪是不同的,两者在严重程度、适用法律、处罚措施等都存在区别,刑事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我国刑法第13条前半部分规定了犯罪定义,在但书中又明确规定:“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这里是指行为虽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情节明显...


·包庇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包庇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


·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可以写信吗?
      犯罪嫌疑人在羁押期可以写信吗?如果是刑事拘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是可以写信的。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


·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入狱多长时间能减刑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那么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发生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拐骗小孩拐骗儿童怎么判刑?
      拐骗小孩拐骗儿童怎么判刑?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拐骗儿童罪指以欺骗,引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


·协助组织卖淫罪要判多久?
      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要判多久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是指在组织他人卖淫的共同犯罪中起帮助作用的行为。如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有具体的罪状和单独的法定刑,应当确定为独立的罪名,适用单独的法定刑处罚,不适用刑法总则第二十四条关于从犯的处罚原则。而协助组织他人卖淫...


·犯罪未遂的未得逞应当怎么判罚?
      犯罪未遂的未得逞应当怎么判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于犯罪未遂是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三,在确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况下,要进一步确定是从轻处罚还是减轻处罚。刑法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