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务侵占罪多大金额入刑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职务侵占罪多大金额入刑侵占罪的起点数额是指构成侵占罪所需行为对象的最低价值,它是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由违法向犯罪过渡的分界点。依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需侵占数额较大的财物方可构成,那么如何确定数额较大的起点呢?有人认为,数额较大应参照盗窃罪的起点数额为宜,有人认为起点数额可以参照贪污罪。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二、如何确定行为对象的价值?由于财物的价值随耗损、市场波动而变化,价值的计算方式主要有二:一为重置价值,即在市场上购买同质同量财物所需的货币量;二为折旧价值,即按一定的折旧率计算得出的财物价值。原则上应依行为人拒不退还、拒不交出之时的重置价值确定行为对象价值。三、相关的规定是什么?《刑法》条文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第二款还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罪名的司法解释,上述行为所触犯的罪名是侵占罪。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四、侵占罪与贪污罪的区别是什么?1、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只限于公共财产,且不能是不动产,而侵占罪不仅可以是公共财物,还可以是私人财物,且包括不动产;2、犯罪主体不同。侵占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要是代为保管他人财物且对其加以侵占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3、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不同。贪污罪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即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所形成的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便利条件。而侵占罪中行为人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影响该罪的成立。只要非法占有不属于自己财物的,一般都构成侵占罪,但是前提是要注意侵占不是贪污也不是盗窃,贪污是针对于公共财产,而侵占罪的客体是代他人进行保管的财物,盗窃的财物的控制权是属于财物所有权人的,而侵占的财物则是属于侵占行为人的,法院在定罪量刑是要注意区分这三个罪名。综上所述,在职务侵占罪当中入刑的金额有的在五千元,有的在一万元,会根据地区经济条件来确定立案的标准,而对于构成本罪的情况是当占有他人财物拒绝返还的情况才会构成。
  
  
  


·故意损坏财物罪的构成标准是什么
      损坏财物罪从字面上我们可以理解为,行为人故意损毁损坏他人的财物,包括公私的财物。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的要素有两点,一是行为人的年龄已经达到要负刑事责任,二是行为人自己具备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这些要求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那么故意损坏财物罪的定罪标准是什么呢?从我国的《刑法...


·打架被拘留会有案底吗
      打架被拘留会有案底吗 一、打架被拘留会有案底吗 打架被拘留分两种情况,一个是行政拘留,一个是刑事拘留。如果打架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公安机关一般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当事人予以行政拘留。如果打架的情节比较严重,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或者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存在密切的关系,从立法过程上看,职务侵占罪由贪污罪分化而来。从犯罪构成上看,两者的相同点是主观上均由故意构成。那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呢?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该怎么区分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请看以下内容吧。 一、贪污罪与职...


·刑法中如何规定生产并销售劣药罪量刑标准
      犯了串通销售非法商标罪既遂怎么处罚?《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 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二百二十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


·刑事诉讼法中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为了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司法机关需要去确保公民有诉讼权,对于被告,也必须有辩护权等权利。对于被告,可以请律师代为辩护,此时律师是被告的辩护人,刑事诉讼法也对辩护人权利进行了规定,你是否知道刑事诉讼法中辩护人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中辩护人的诉讼权...


·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
      缓刑一般是在法院判刑的时候同时作出的,此时只有那些符合条件的罪犯,才能被适用缓刑。而缓刑也有考验期,其实也就是缓刑执行的过程。那此时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缓刑执行过程中是否会被撤销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了撤销缓刑的法定情形,...


·在我国遗弃致死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一些直系亲属,是互相具有抚养关系的。也就是说,对于我们的父母和孩子,或者是妻子,是不能进行遗弃的。将自己具有扶养义务的人进行遗弃的话,现如今已经不仅仅是道德上的一种败坏,有些情节严重的话,可能已经触犯了我国的法律法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在我国遗弃致死量刑标准是...


·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生活中常常会因为一些事情发生打架斗殴的事件,这可能就涉及到故意伤害;当然也可能造成别人轻伤。可是,很多人对造成轻伤的量刑问题不太清楚。那么,轻伤二级量刑标准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轻伤二级的量刑标准 (一)故意伤害致一人...


·事后抢劫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很多人对事后抢劫罪感到陌生,因为在刑法中并没有事后抢劫罪的确切规定。事后抢劫罪是指抗拒抓捕或窝藏证据,采取了胁迫的行为。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事后抢劫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事后抢劫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1、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罪 司...


·多少时间才算遗弃儿童罪?
      现实生活中,不少父母由于自身的疏忽而忽视了对自家宝贝的照看,或是由于自身经济不足但又不小心怀孕,然后将进行残忍的抛弃,不论原由如何,为人父母,这都是不尽责的行为,这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道德谴责。在这方面多少时间才算遗弃儿童也有相关的规定。下面就来作一番介绍。 一、多久不管孩子是遗弃...


·抢劫罪小量物品怎么处罚
      我们知道现实生活中如果盗窃的数额比较小或者偷窃一些小物品的话,那么一般是不会被认定为犯罪的,不过是会给予行为人治安管理方面的处罚。而要是抢劫罪里面涉及到的财物价值比较小的话,其实,也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您知道抢劫罪小量物品怎么处罚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抢劫罪小量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