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伙合同模板是怎么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伙合同模板是怎么样的?
  
  合伙合同
  
  合伙人:
  
  姓 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负责人的权利: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届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其他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合同范本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文合伙合同模板是相对全面的合同模板,大多数合伙协议都可以选择此模版进行填写。当然,您也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合理的添加、删除。合伙协议对外来说,仅仅只是参考,但是对内却是责任分配的重要依据,所以我们希望您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关于责任分配的条款,保护您的相关权益。若是在您拟定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以咨询三门峡律师。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应注意哪些问题
      国际贸易合同的签订应注意哪些问题国际贸易合同在国内又被称外贸合同或进出口贸易合同,即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就商品买卖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书面合同的作用一般可归纳为以下3点: 1、作为合同成立的证据 2、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 3、有时作为合同生效的...


·销售合同订立生效的条件
      销售合同订立生效的条件 在这个人人经商的时代,销售与购买几乎时时刻刻都在发生。在交易的过程中,合同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但是很多人对于销售合同的知识了解甚少,今天我们带你走进合同的世界,为您讲解销售合同订立生效的条件。 一、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 (l)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


·集体合同是什么?
      集体合同是什么,如何协商与签订?我们一般常见的劳动合同指的是单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签署的劳动合同,而与集体合同相比是不一样的,集体合同普遍是指企业与工会之间签订的合同,签订的主体是不同的。集体合同跟普通合同一样,也存在法律效力。那么,集体合同是什么,如何协商与签订?请看下文。 ...


·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种
      我们常见的租赁合同其实是关于房屋的租赁,当然,除此之外也还有一些其他方面的租赁,由此签订的租赁合同肯定就与租房合同不同了。那实践中,到底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种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 一、租赁合同可以分为哪几种 以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标准,可将租赁合同分为动产租赁...


·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


·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民法总则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总则第149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


·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我们找到工作之后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以签订固定期限为主。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有重新选择的机会,但可能很少有人知道即便劳动合同到期被单位辞退也是有经济补偿的。那么我们就需要知道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一、《劳动合同法》...


·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矛盾如何处理?
      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矛盾如何处理?主合同与补充协议矛盾处理应当是按照补充协议的内容为准,补充协议名为“补充”实际也是协议,一般情况下,只要与主合同不冲突补充协议可以作为主合同的补充,应当有效;当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产生冲突时,只要主合同中没有“不允许补充协议对主合同修改”的限制条款,一般...


·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收费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收费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一、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收费问题的规定是什么? 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议金额或者价款的,应当按件收费。各级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费范围。 关于仅以解除合同为诉讼标的,不涉及争...


·恶意串通的合同如何认定?
      生活中,有些人在做买卖时,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会不择手段,比如: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签订合同。那么,在交易中,对于恶意串通的合同应该如何认定呢?如果经确认该合同确实存在债务人与第三人串通侵害您权益的情况,那该恶意串通而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恶意串...


·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在经济活动中,签署合同是很平常的事情,买卖双方谈好条件,就得通过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下来,以防某一方反悔。而合同中某项重要条款有争议时,就容易导致纠纷。合同一方利用虚构合同开展诈骗的情况也比较多见。那么,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大致了解。 一、合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