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积金提前还款不用违约金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积金提前还款不用违约金吗?1、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不罚息不收取违约金,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选择提前部分还贷或一次性还清、提前部分还贷每次还款金额不低于1万元、提前还贷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也不需要提前预约、如果是借款人自筹资金提前还贷,那么只需要正常还贷一期以上就可以申请了。2、如果需要使用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通过转账方式提前还贷,则需要正常还贷1年以上才能申请。每月交的公积金除去还贷还有剩余,借款人提前部分还贷后,可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一是月还款额不变,缩短贷款期限;二是贷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增加月还款额,缩短贷款期限。3、因此,如果公积金贷款已正常还款1年以上,且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1万元,可以选择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以转账方式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本息,并根据当前本人公积金的月缴存情况,适当增加月还款金额,减轻还贷压力。二、提前还款流程1、借款人查询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拨打并查询剩余贷款额,或者根据语音提示输入打算提前还款的部分金额,随后带上身份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预约要提前还款的金额。2、工作人员会为还款申请人提供申请书,全部还款的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贷款申请书》,部分还款的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申请书》,随后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应的材料。3、申请人再次确认好提前还款还贷的金额和日期后,接下来申请人的申请书会被转移到相应的委托银行,经过银行审批。4、银行审批过后,接下来就开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5、申请人收到审批成功的通知,就可以去银行偿还申请的还款金额和利息了。6、最后一步,很多人都会忽略。提前还款成功后还要将提前还款表交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档。三、公积金提前还贷划算吗?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应当视自身情况确定,如果您没有更好的投资途径,手头闲钱较多,那么可以选择提前还款,毕竟提前还款可以比原定贷款计划少还许多利息。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同商业贷款提前还款想比,公积金提前还款没有手续费或违约金,相当于额外节省了一部分开支,所以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公积金提前还贷不失为一个省钱的好办法。但是如果您提前还款了,势必会造成流动资金减少。在当今社会中公民在购买房屋时大多会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进行,那么在贷款时也是需要当事人提交自己的收入证明,购房合同以及个人征信等证明材料至银行进行办理,如果后期当事人的资金比较充裕时也是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提前进行还款的,这样也是可以减少利息。
  
  
  


·赔偿之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还吗?
      赔偿之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还吗? 一、赔偿之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还吗? 是夫妻,那么你丈夫所有的债务(包括私债、银行债务、信用卡等)全部是两个人共同承担,除非在夫妻双方中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债务,但基本上这种情况只能等到事发后法院来判定了。 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应当...


·公司债券发行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债券发行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国家对企业的经营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都是有规定的。公司债券发行对企业来说是很重要的,但是发行的时候,也不可以随随便便的进行。我国为了稳定债券市场的发展,对公司债券发行的时间是有所规定的。下面是对公司债券发行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到底在谁
      夫妻共同债务的举证责任到底在谁1.“为夫妻共同生活”应当始终坚持由夫妻中的举债方承担证明责任,夫妻中的非举债方不负举证责任。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当由主张举债为共同债务即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一方负举证责任,因为只有举债人自己才最为清楚和了解举债的用途,也最容易证明该债...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离婚时除了要分割共同财产之外,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也是需要由夫妻来共同偿还的。那么,离婚协议共同债务要怎么还?详细内容请在...


·法人要负担公司债务吗
      法人要负担公司债务吗 一、法人一般不用承担公司债务,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法人只是公司的法律主体 二、公司债务的承担问题 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1、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而其两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


·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发行条件有哪些?
      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样的,发行条件有哪些? 发行企业债券是形成企业直接融资的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同时也是最便捷的途径之一,而且证券作为一种高收益的投资方式,也受到越来越多的投资者的喜欢。那么民营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程序是什么样子的呢?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又有哪些呢?下面给...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债券有什么区别?
      附认股权证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债券有什么区别?可转换债券与认股权证的区别在于可转换债券到期转换为普通股并不增加公司资本量,而认股权证被使用时,原有发行的公司债并未收回,因此可增加流入公司的资金。认股权证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可认购其股票的一种买入期权,它赋予持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以事先约...


·欠钱不还下落不明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下落不明怎么办?
      欠钱不还下落不明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下落不明怎么办? 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 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


·民间借贷会受保护吗 民间借贷有哪些要注意的
      民间借贷会受保护吗?事实上,您都知道,民间借贷,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否则就不会受到保护。那么,在实践中,对于民间借贷还有哪些要注意的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讲述。 一、民间借贷会受保护吗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


·挪用公款被判刑多久 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
      挪用公款犯罪出现在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上,这属于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犯罪,侵占的往往是属于国家、集体所有的财物。而通常也只有认定了挪用公款行为构成犯罪之后,才能对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罚。那实践中挪用公款被判刑一般是多久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如何认定挪用公款罪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