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积金提前还款不用违约金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积金提前还款不用违约金吗?1、公积金贷款还贷期间不罚息不收取违约金,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选择提前部分还贷或一次性还清、提前部分还贷每次还款金额不低于1万元、提前还贷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也不需要提前预约、如果是借款人自筹资金提前还贷,那么只需要正常还贷一期以上就可以申请了。2、如果需要使用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通过转账方式提前还贷,则需要正常还贷1年以上才能申请。每月交的公积金除去还贷还有剩余,借款人提前部分还贷后,可重新签订借款合同:一是月还款额不变,缩短贷款期限;二是贷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增加月还款额,缩短贷款期限。3、因此,如果公积金贷款已正常还款1年以上,且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超过1万元,可以选择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以转账方式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本息,并根据当前本人公积金的月缴存情况,适当增加月还款金额,减轻还贷压力。二、提前还款流程1、借款人查询公积金管理中心热线,拨打并查询剩余贷款额,或者根据语音提示输入打算提前还款的部分金额,随后带上身份证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预约要提前还款的金额。2、工作人员会为还款申请人提供申请书,全部还款的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贷款申请书》,部分还款的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偿还部分贷款申请书》,随后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应的材料。3、申请人再次确认好提前还款还贷的金额和日期后,接下来申请人的申请书会被转移到相应的委托银行,经过银行审批。4、银行审批过后,接下来就开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5、申请人收到审批成功的通知,就可以去银行偿还申请的还款金额和利息了。6、最后一步,很多人都会忽略。提前还款成功后还要将提前还款表交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留档。三、公积金提前还贷划算吗?住房公积金提前还款应当视自身情况确定,如果您没有更好的投资途径,手头闲钱较多,那么可以选择提前还款,毕竟提前还款可以比原定贷款计划少还许多利息。还有很重要的一点是,同商业贷款提前还款想比,公积金提前还款没有手续费或违约金,相当于额外节省了一部分开支,所以利用闲置资金进行公积金提前还贷不失为一个省钱的好办法。但是如果您提前还款了,势必会造成流动资金减少。在当今社会中公民在购买房屋时大多会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进行,那么在贷款时也是需要当事人提交自己的收入证明,购房合同以及个人征信等证明材料至银行进行办理,如果后期当事人的资金比较充裕时也是可以向银行提出申请提前进行还款的,这样也是可以减少利息。
  
  
  


·欠债不还拘留规定有哪些
      欠债不还拘留规定有哪些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如果有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拘留期限最长为十五日。   法律依据:   一、《民法...


·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夫妻在离婚时,不仅涉及到财产的分割,还涉及到债务的分割。在分割债务时,也像分割夫妻财产一样,只有共同的财产、债务才能进行分割。那么,在实际生活中,如果男女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办 1、处理...


·欠款条的具体格式是怎样的?
      欠款条的具体格式是怎样的? 一、欠款条的具体格式是怎样的? 今有: 、地址: ;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 本人因资金周转有困难,经与 协商,向其借款 、大写 。 双方特此签订该欠款说明协议,欠款人保证在30天内无条件还清 全部欠款。如果逾期不能还清欠款,本欠款人愿...


·朋友欠钱总说还就是不还怎么办?
      朋友欠钱总说还就是不还怎么办?朋友欠钱总说还就是不还的,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处理。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被执行人不履行法...


·法律规定网络借贷是违法的吗
      网络借贷是违法的吗首先,网络借贷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是合法的。网络借贷是民间借贷的一种形式,即民间借贷以网络合同的形式订立借贷合同,并通过网络形式履行提供借款及还本付息的合同义务。《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借贷双方通过网络贷款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


·证券公司债券不包括什么?
      证券公司债券不包括什么? 一、证券公司债券不包括什么? 证券公司债券是指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不包括证券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和次级债券。 二、证券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一)基本条件。 证券公司公开发行债券,除应当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外...


·债权人抢走债务人财物怎么办?
      债权人抢走债务人财物怎么办? 一、法律对债权人抢夺债务人财物如何认定? 我国《刑法》条文使用的是“占有”一词,就表明在我国刑法上是区分占有与所有的。虽然“占有”在通常情况下也侵害权利人的所有权,但“所有”的涵义还是要大于“占有”,以“不法所有”作为“占有”的涵义,将限制我国刑法...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怎么办?别人欠钱不还跑路了的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人离婚有没有区别?
      一、夫妻共同债务人离婚有没有区别?没有区别;(1)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清偿问题。在婚姻纠纷诉讼中,人民法院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的同时,仅就原告与被告的共有财产的分割和共同债务的承担进行处理,并不判令原告和被告向债权人清偿债务。因为离婚与债务时两个法律关系,离婚诉讼只解决夫妻共同债务在...


·发生债权转让何时生效?
      发生债权转让何时生效?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合同生效,依照合同法第八十条之规定,必须与...


·帮人担保贷款他现在还不了应该怎么办
      帮人担保贷款他现在还不了应该怎么办1、有担保人提供抵押物的,在债务人不能于清偿时,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拍卖担保人提供的抵押物,以该抵押物的变现价值优先获得清偿。   2、有担保人提供保证作为担保的,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借款时,担保人负有代为向债权人清偿的责任,这种情况下,应当以担保人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