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怎么证明财产是我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后怎么证明财产是我的?要去证明婚内财产是个人财产的话,只需要将收入的来龙去脉的内容都提交出来就可以了,并不是特别的麻烦或是有改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判断财产是个人所有还是共同共有,要判断两个人有没有共同取得收入或购置财产的合意,然后还要判断两个人对取得收入或购置财产有没有付出的努力或做出贡献。双方既要有取得收入或购置财产的共同意思表示,还要有取得收入或购置财产的共同行为,收入或财产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只有共同的意思表示,但是却没有共同行为,或者只有共同行为但缺少共同的意思表示,都不能认定为共同财产。二、哪些情况下离婚后彩礼要返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在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下,应当以当事人离婚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的这一司法解释,使得我国对婚约问题的处理有法可依。但由于这一解释,没有明确说明婚约解除后彩礼的返还,与离婚后彩礼的返还的具体区别,如返还的数额如何把握,对生活困难如何确定等。导致审判人员由于认识的分歧,对同一案件的处理会出现不同的结果。笔者认为,我们通常理解的,要把“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作为彩礼返还的条件。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经常在财产分割上发生纠纷和争议,为了证实财产是自己的,应当举证说明财产是婚前个人所得,财产是房产的,则说明房产是婚前个人购买,或者是父母明确赠与自己的。离婚财产分割的部分限于共同财产范围。
  
  
  


·离婚诉讼女方必须出庭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诉讼女方必须出庭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离婚案件当事人一般必须到庭参加诉讼。理由如下:1、在民事案件中,诉讼当事人委托了全权代理人的,本人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但是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是解决当事人身份关系的案件,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出庭陈述自己的观点。比如说,夫妻感情...


·男方吸毒女方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
      男方吸毒女方起诉离婚诉状怎么写?男方吸毒女方起诉离婚诉状包括双方信息和双方委托的律师以及诉讼的具体内容,也就是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其中的事实和理由部分,包括男方吸毒这一事项。婚后购买的房产、装修费用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离婚时房产及装修可以一并估计其价值,由取得房产一方对另一方在...


·被捉奸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被捉奸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一、被捉奸离婚如何分配财产? 仍然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来进行,但是在离婚损害赔偿的时候会保护过错方。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在婚姻里出轨后引起的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一般情况下不会有过多影响。具体分析如下: (一)财产分割原则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为原则 主...


·重婚罪属于哪个部门管辖
      一、重婚罪属于哪个部门管辖 一般是需要去当地人民法院去起诉。 关于重婚案件的管辖分工,1979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曾将重婚案件列为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的刑事案...


·返还结婚彩礼的条件是什么,怎么要求还彩礼
      实践中的彩礼往往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但如果最后没有结成婚或者很快又离婚的话,男方往往会要求返还彩礼,此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返还结婚彩礼的条件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返还结婚彩礼的条件是什么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


·涉外婚姻离婚判决?
      涉外婚姻离婚判决? ?涉外婚姻离婚判决? 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国内如何申请承认,应视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而定,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中国籍当事人可以...


·哪些婚前财产需要公证
      如果您以为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只是未婚夫妻,那可就错了。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只不过双方订立的协议内容只涉及各自的婚前财产,而不涉及婚后双方取得的财产。那么,不禁有人要问,哪些婚前财产需要公证?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婚前财产需要公证 婚前财产公证,是未婚...


·现在离婚礼金钱能要回来吗
      现在离婚礼金钱能要回来吗 一、现在离婚礼金钱能要回来吗? 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要求退回彩礼: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一、孩子的抚养费成年后可以追索吗?
      一、孩子的抚养费成年后可以追索吗?不能。抚养费的拖欠并不能够简单地认定为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抚养费设立的目的与价值是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茁壮地成长。子女在成年后,无论是否具有独立生活能力,抚养费所体现的法益已经不存在。也就是说,成年后的子女丧失了抚养费的请求权。既然实体权利已...


·如何解读最新婚姻法24条解释?
      如何解读最新婚姻法24条解释?男女双方在民政局办理结婚证之后,如在财产等很多方面夫妻将共同面对,但是这也给夫妻双方带来了很多麻烦,比如由于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欠下巨债,债务就需要夫妻共同承担,此时就会对妻子不利。所幸,根据最新婚姻法24条解释,妻子在这种情况就可以得到保...


·夫妻离开三年自动离婚是否合法?
      夫妻离开三年自动离婚是否合法?夫妻离开三年自动离婚是不合法的,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或法院判决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