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商标哪种情况算侵权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标哪种情况算侵权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二、商标侵权该如何处理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概括地说,这里所说的证据主要是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被侵权人的在先权利证明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专利(专利专利申请申请专利)证明、版权登记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获奖情况证明等)。2、被侵权人的产品样本。3、侵权产品样本。4、购买侵权产品的证明。这里主要是指购买发票。在发票上一定要注明侵权产品名称、购买侵权产品的地点、侵权产品的价格、销售人的名称等事项。其次,应该到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咨询。专业人士会对案件进行初步的分析,并会对细节问题提供专业建议。第三步,制作投诉书或起诉书。投诉书或起诉书的制作要注意将事实和语气有效地结合在一起,以利于案件的顺利进行。投诉书或起诉书是直接影响案件进程的最直接因素,建议委托专业人士来完成。同时我国商标法明文规定,“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国家指定的组织代理”。换言之,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办理商标侵权案件,应委托国家指定的组织代理。第四步,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有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对他人注册商标有侵权行为的,但情节达到一定程度,这里往往是指严重程度,那侵权人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为这已经涉嫌构成了犯罪,至于具体以哪一罪名论处,还需要结合具体的侵权行为才能判定。主要涉及到的罪名就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及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三种。
  
  
  


·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
      专利中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设立的知识产权局,就是为了处理我国公民申请专利时后的一切事宜,国家知识产权可以对申请注册的专利作出符合国家规定的行政决议。同时对于我国公民来说,可以参照我国的行政复议法,对国家知识产权的相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如果认为侵犯自己权利的...


·专利权的申请原则包括什么
      专利权的申请原则包括什么1、形式法定原则申请专利的各种手续,都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以口头、电话、实物等非书面形式办理的各种手续,或者以电报、电传、传真、胶片等直接或间接产生印刷、打字或手写文件的通讯手段办理的各种手续均视为未提出,不产生法律效...


·商标侵权保险会给予赔偿吗?
      商标侵权保险会给予赔偿吗? 一、商标侵权保险会给予赔偿吗? 只要投保就会赔偿; 商标保险一般是商标所有权人以商标为标的物,向保险公司投保。一旦商标侵权行为发生,按合同规定的责任,可以获得相应经济补偿。是商标所有权人转嫁商标侵权风险的一种保护性措施。 二、商标侵权的四个要素...


·商标是别人的名字侵权吗
      商标是别人的名字侵权吗《商标法》没有明确禁止将他人或名人姓名申请注册为商标,但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商标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所谓的在先权利,既包括他人享有的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也包括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第十条一款第八项也规定“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


·美术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
      美术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美术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二、著作权转让合同...


·如果自己的专利过期怎么办?
      专利权过期之后可以申请恢复吗(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


·如何算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
      如何算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一、如何算是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在未经核准注册的商标上加注注册标记,包括在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的商品范围之外的其他商品上使用该商标并加注注册标记,则属于冒充注册商标的行为。 冒充注册商标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1、在未注册的商标...


·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多少?
      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多少? 一、商标侵权的处罚标准是多少? 根据最新的《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


·如何预防专利侵权纠纷的发生?
      如何预防专利侵权纠纷的发生? 一、如何预防专利侵权纠纷的发生 1、商业单位在与供货方签订合同时,应当将有关专利侵权免责条款写入合同中,如在合同中增加“如果商业单位因销售由供货方提供的商品而导致专利侵权的,由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条款。 2、如果收到专利权人发出的专利侵权警告...


·最高法关于商标侵权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
      最高法关于商标侵权的司法解释有哪些内容?(一)、对注册商标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三种侵犯商标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对《商标法》第52条第(五)项进行了解释,规定了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三种新的行为。《商标法》第52条规定了侵犯注册商标专...


·专利侵权对抗费用由谁来承担?
      专利侵权对抗费用由谁来承担?侵犯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案件等知识产权案件,权利人可以将聘请律师的费用作为维权而支付的合理支出要求由侵权人承担。法律依据:(一)著作权法第48条、商标法第56条规定,侵犯著作权、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二)《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