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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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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什么?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我国企业破产法适用于企业法人,包括国有企业法人和非国有企业法人。同时,根据破产法第135条规定,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也就是说,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非企业法人组织的破产不能直接适用新破产法,其属于破产清算的,可参照适用新破产法规定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一百三十五条 其他法律规定企业法人以外的组织的清算,属于破产清算的,参照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企业破产法》颁布前整整20年间,只有全民所有制企业或企业法人,能依法通过破产程序进行清算,除此之外的经济实体,在经营不善需要退出市场的,是不可能以破产方式达到目的。而依据《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35条规定,企业法人和企业法人之外的组织只要是破产清算,均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执行。二、企业破产法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四条 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第五条 依照本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发生效力。对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破产案件的判决、裁定,涉及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财产,申请或者请求人民法院承认和执行的,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不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不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裁定承认和执行。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企业破产法中对涉及到企业破产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向司法机关咨询办理,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而引起违法的行为。
  
  
  


·债务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吗
      债权人和债务人自身都可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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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企业破产法》第113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


·集体企业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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