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伤害判多久 怎么处罚故意伤害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故意伤害判多久 怎么处罚故意伤害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具体伤害情形,损害程度的不同,量刑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被害人有过错或被告人全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或管制刑;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虽构成轻伤,但伤情接近轻微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伤情介于轻度和重度之间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伤情接近重伤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尚未达残疾标准的或损伤程度与轻伤标准接近的,基准刑有期徒刑三年;
  
  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10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三)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6级残疾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三年。
  
  (四)重处特别规定
  
  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处:
  
  伤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伤情基准刑的基础上,每增加轻伤1人,按照所增伤情的轻重程度,确定递增幅度,轻度的,刑期增加三个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个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个月;每增加重伤未达残疾标准或接近轻伤标准1人,刑期增加十个月;每增加重伤1人,致10级残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级残疾等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五)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根据发案原因、犯罪动机、犯罪手段、损伤程度、赔偿情况等情节,合议庭(独任庭)按本节规定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九十九条量刑时,可行使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条量刑时,可行使十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一百零一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六个月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1、伤亡后果:每增加1人轻微伤,可增加1个月至2个月刑期;每增加1人轻伤,可增加3个月至6个月刑期;每增加1人重伤,可增加1年至2年刑期。
  
  2、伤害的程度:参照标准1996年《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一般残疾(十至七级),严重残疾(六至三级),特别严重残疾(二至一级)。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可以增加1个月至3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可以增加6个月至1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可以增加2年至3年刑期。并采用累进的方法计算。
  
  3、手段的残忍程度:一般手段,就是可能致人轻伤的最简单的方式,通常就是手打、口咬、脚踢等伤人手段,而未使用器械等特别手段,特别残忍手段,一般指采取朝人面部泼硫酸、用刀划伤面部等方式毁人容貌,挖人眼睛,砍掉双脚或与上述行为相当的特别残忍手段。
  
  4、雇佣他人实施伤害行为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5、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六)缓刑适用但书除具有两个以上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情节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未作赔偿的;
  
  2、致2人以上重伤或多人轻伤的;
  
  3、曾因殴打他人,被治安处罚2次以上的。
  
  在说到对故意伤害行为判刑处罚的时候,意味着此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已经比较严重了,至少可以认定构成刑事犯罪,否则也不会涉及到判刑的问题。而此时,根据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不同,实际对行为人作出的处罚也不太一样。其中,若是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重伤被害人从而导致其严重伤残的,那么最高可以对其判处死刑。
  
  


·审查起诉8个月了还没有判决合法吗?
      审查起诉8个月了还没有判决合法吗?合法的,审查起诉的期限最长可以在一年以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


·公开宣判当事人缺席法院可以判决吗?
      一、公开宣判当事人缺席法院可以判决吗?公开宣判当事人缺席法院可以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在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的情形。确系判决仅仅表明法院在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依法作出的判决,但并不会影响该确系当事人在判决之后所享有的上诉权利。缺席审判只能适用于民事诉讼,刑...


·法院对行政诉讼的判决都?
      法院对行政诉讼的判决都有哪些 一、法院对行政诉讼的判决都有哪些 1、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


·民事诉讼开庭到宣判要多久时间?
      民事诉讼开庭到宣判要多久时间民事案件开庭之后一般是两个月内会出判决书,案件争议大或者影响大的,出判决的时间就会晚一些,当事人可以给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传票上有法官联系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


·幼师在幼儿园虐童判几年?
      幼师在幼儿园虐童判几年?幼儿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需要特殊保护的群体,其合法权益不容侵犯。被告人身为幼儿教师,本应对其看护的幼儿进行看管、照料、保护、教育,却违背职业道德和看护职责要求,使用不法手段对多名幼童进行伤害,情节恶劣,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已构成虐待...


·对方先动手打架致人轻伤怎么判
      打架对方先动手造成对方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盗用别人肖像权怎么判?
      不管是哪个公民,其人身方面的权利都是受到了法律的保护,这里面就包括了隐私权、肖像权等等。而在对他人人身方面的权利有侵犯的时候,自然可以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那现实中,要是盗用别人肖像权怎么判才好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盗用别人肖像权怎么判我国的侵害肖像权的责任方式主...


·个人诈骗120万判多少年?
      个人诈骗120万判多少年?个人诈骗120万会判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倒卖普通发票判几年
      根据《刑法》第209条第4款规定:“非法出售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依照第2款的规定处罚。"即非法出售第3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由此可见.刑法对本罪的起刑点没有规定具体的数量标准。《刑法》第二百零七条 ...


·认定构成抢夺未遂判几年
      认定构成抢夺未遂判几年根据被抢夺物品的价值决定,即使抢夺未遂,依然要追究法律责任。被抢夺的物品价值满足抢夺罪立案标准的,应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


·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意义是什么?
      一、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意义是什么? 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释的意义在于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由于主管或客观的原因,有些案件的审理结果会发成误判的情况,这对于被告是一种不公平的行为。 二、什么是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