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酒驾关押地点是在哪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酒驾关押地点是在哪里?根据法律规定,饮酒驾驶机动车违反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处以罚款,并处十日以下拘留。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的,被拘留人一般关押在违法行为地的拘留所。具体以公安机关的处罚通知书为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所条例 》 第二条 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拘留行政处罚的人;(二)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拘留的人。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关酒驾的具体情况在我国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特别是对于酒驾标准认定上,必须在对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进行检测后才可以作出,另外在拘留的过程中,应当还需要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必须在最长的37天拘留期限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东莞土地使用补偿款
      东莞土地使用补偿款 征地、拆迁在日常生活中可以说是非常常见的事情,有的时候可能会直接关乎到我们的生活。国家在征用土地时,会给被征地者相应的补偿金额,所以您多少了解一下有关征地补偿的知识。本文我们给您介绍的是东莞土地使用补偿款等内容,如果有需要的可以阅读本文内容。以下补偿标准的内...


·失地农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失地农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什么?失地农民残疾赔偿金计算标准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二、失地农民按照城镇标准计算赔偿费用的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


·关于征地补偿树木海棠补偿标准是什么?
      其实关于我们国家的征地补偿,各地方的政策都不同,但是今天我们要一起讨论一下关于征地补偿树木海棠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们国家的相关规定,有关树木的补偿应该是按照前三年的产值的六倍以上来计算。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


·村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村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您都知道,国家为了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征地,必须给于被征收者一定的征收补偿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可能最常见的就是农村土地被征收,这也是您最为熟悉的征收,其实还有村级公路征地。那么,村级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村级公路征地补...


·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怎样的?
      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怎样的?新征地补偿标准政策是需要对土地征收的安置和清苗以及其他的辅助物进行补偿。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写?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写? 土地是人们生存的根本,使用权的归属至关重要,在生活中总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导致土地使用权赠与他人。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才能将土地使用权合法的赠与呢?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怎么起草?跟着好好学习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 土地使用权赠与...


·土地征地补偿临时占地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土地征地补偿临时占地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一、土地征地补偿临时占地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


·土地承包权不得流转吗?土地如何进行承包?
      土地承包权不得流转吗?土地如何进行承包? 一、土地承包权不得流转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被称为首部针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的全国性指导文件。该《意见》明确将土地经营权分离出来,对农村土地流转领域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进行了分类指导...


·怎样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怎样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我们的公司规模在好的经济环境下也越来越大,公司发张扩张的过程中,难免会面临更换注册场所的问题。那么,怎样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呢?我们将在本篇文章中做阐述。 一、办理程序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


·开发商没办土地使用证个人能不能办理
      开发商没办土地使用证个人能不能办理 新房购买后我们需要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相关的购房协议,同时还需要对土地进行使用权拥有的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有的房地产开发商不会帮忙办理土地使用证,这样的话很多人就会陷入疑惑。那开发商没办土地使用证的话我们个人可以办理不,土...


·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用途是什么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都离不开土地。但是,在我国,土地是国家的资源。您可以办理所有的证件以后合理使用。虽然办理土地使用证的流程可能会比较麻烦,但是,您一定要知道,土地使用证对我们来说是很重要的,无论如何都必须去办理。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国有土地使用证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