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起诉赔偿需要哪些资料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交通事故起诉赔偿需要哪些资料交通事故的认定、处理、赔偿等等过程中发生了纠纷,双方无法就纠纷达成一致意见的时候,就可以拿着足够的证明材料去起诉对方,通过法律来解决这起纠纷进而帮助维权。交通事故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三)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二、交通事故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损害,你最习惯的诉讼方式是什么?那就是向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相信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也是这么做的。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原则,是侵权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行为地法院管辖的具体表现。交通事故案件是典型的侵权案件,《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在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上是最容易产生争议的了,而这个时候如果当事人都愿意自行协商解决争议,那自然是最好的。当然,有些时候也可以在交警的主持下对事故赔偿作出调解。不过要是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坏比较严重或有人员伤亡,赔偿问题就很难达成一致意见,提起诉讼也就在所难免。这个时候向法院提起诉讼,就要先搞清楚去哪个法院起诉,而自己又应当提交怎样的起诉材料。
  
  
  


·交通肇事罪可以自诉吗?
      刑事案件主要分为了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其中交通肇事罪应该属于公诉案件,但对此,也有很多人在问,交通肇事罪可以自诉吗?换言之,对触犯交通肇事罪的,是否可以由受害人提起刑事自诉?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罪可以自诉吗 交通肇事罪属于公诉案...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交的材料
      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交的材料 一、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交的材料 (一)收养人的收养申请; (二)收养人所在单位的证明,证明有收入,有经济条件收养; (三)收养人所在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证明是当地居民,有收养要求; (四)收养人的体检,证明身体健康,有条件抚养孩子; (五...


·股权赠与需要交所得税吗
      股权赠与需要交所得税和印花税。股权赠予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转让方以原价转让的,不交个人所得税。双方按照产权转移就股权转让书据计贴印花税。适用税率为书据所载金额5‰。《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


·一、佛山市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一、佛山市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怎样的? 佛山市交通事故伤残补助标准是如下所示: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


·关于车辆违章到哪里处理?
      关于车辆违章到哪里处理?生活中有大大小小的交通违章事故,对于违反了交通规则的人,应该怎么解决车辆违章到哪里处理这个问题呢?违章费是有省内省外不同的处理违章的地点,省外的违章处理就比较麻烦。那么就由我们来给您简单讲讲这方面的知识。一、关于车辆违章到哪里处理?1、车辆违章如果被交警当...


·造成人伤交通理赔车主赔偿比例是多少
      造成人伤交通理赔车主赔偿比例是多少造成人伤交通理赔车主赔偿是没有比例的。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


·交通事故误工费向谁主张索赔?
      交通事故误工费向谁主张索赔? 交通事故当中的误工费应该向肇事者主张索赔,在交通事故处理赔偿问题时,误工费如何计算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明确的规定: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


·汽车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汽车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一、汽车赠与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赠与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在法律上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不一定合同就生效。 就汽车赠与合同生效来说,赠与的生效还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对动产来说,赠与物的...


·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确实好像在成年人的生活当中有很多事情自己也是迫不得已,为了工作和生计必须要和客户在酒桌上谈成很多重要的事情,但如果自己喝完酒以后醉酒驾驶发生了车祸,之前做的这些努力看起来也确实是有些讽刺了。应该到现在很少有人会不知道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会受到拘役,罚款,甚至终身限制考取驾驶证的资...


·醉酒驾驶电动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醉酒驾驶电动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罚 具体要看电动车是否归属机动车类型,若未达到机动车标准,则只能以非机动车认定,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目前暂无法规约束,不影响事故责任认定。而事故责任则需要根据导致事故的其他直接过错作为依据。 根据相关部门制定的标准,电动自行车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电动...


·一、贷款买房子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一、贷款买房子开发商延迟交房是否可以要求退房? 一般是不可以的,按照《合同法》,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或者因为工期、材料等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如果开发商不能出具有关权力部门裁定公告,业主可依据购房合同《商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