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员工死亡待遇包括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工伤员工死亡待遇包括什么
  
  一、工伤员工死亡待遇包括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三十八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
  
  第一条 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有的时候,职工因为工作原因而下落不明,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这种情况下满足条件的话,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而在被宣告死亡之后,那么就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第37条规定进行处理。由其直系亲属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23辞退员工用哪种方式?
      单位辞退员工用哪种方式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给补偿?
      一、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是否给补偿?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一般要与劳动者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期满后就存在是终止用工,还是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职工快到退休了是否可辞退 一、职工快到退休了是否可辞退?
      职工快到退休了是否可辞退 一、职工快到退休了是否可辞退? 一般是不可以的,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于快要退休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的,如果辞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


·一、工伤认定 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 不承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工伤认定而公司不承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不承认是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举证证明。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一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是对用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是一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检查制度,这一条例的实施规范了用人单位的行为,规范了劳动市场,对一些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有了切实可行的制裁措施,我们整理了关于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司法解释。 解释1、逾期不付工资加付赔偿金 《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工伤认定结果要多久才能出来
      在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当事人要做的就是等待认定结果的出来。虽然实践中,我国对工伤认定结果的作出进行了时间的规定,但现实中因为各个案件的实际情况不同,也就会导致实际作出认定结果的时间不一样。那究竟工伤认定结果要多久才能出来呢?且看我国法律中是如何规定的吧。 一、工伤认定结果要...


·因公外出期间工伤认定证人证词怎么写?
      在一些单位,职工经常要出差办事,因公外出期间,职工发生伤害的话,也属于工伤范畴。单位不处理的,职工也要及时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这个时候,需要职工准备好工伤认定申请表、其他职工的证人证言等。那么,因公外出期间工伤认定证人证词怎么写?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因公外出...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政府部门投资了大量的资金对防洪抗灾的水利工程加强建设,水利工程的大量兴建一方面减少了因洪灾带来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洪灾频发地区人民大生命财产安全,可见这些水利工程质量都是过关的,但是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标准和检测项目具体有哪些呢?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包...


·公司协商辞退员工有经济赔偿吗
      公司协商辞退员工有经济赔偿吗有经济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


·主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主动辞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1、若是用人单位有过错,如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有哪些日常生活当中,员工与企业之间因为劳动关系中的各种事宜发生争议需要仲裁受理的案件数不胜数。员工有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通道,企业同样也有为自己辩护申明的权利。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有哪些呢?为您解答。 一、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