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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人伤理赔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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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祸人伤理赔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车祸人伤理赔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八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二、车祸后人伤保险理赔流程是什么?
  
  第一步:报案
  
  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2、开车到保险公司。
  
  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三件事,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
  
  《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
  
  在受伤者痊愈后,双方可以一起去交警队结案了。
  
  结案时有三件事要做:
  
  1、分清双方的责任。
  
  小的交通事故可以不过细计较责任,反正损失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则一定要据理力争,因为这关系到交警队对您的罚款多少、是否吊扣驾驶证,有时还会涉及到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在交通事故中,只要撞了人,驾车一方一般都有一定责任,所要争的是责任的大小。
  
  2、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一定要审查对方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对于不合理的要求您不应该赔,保险公司不会赔,交警队也不会要求您赔。审查的依据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它是交警队处理事故的依据,也是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的依据。
  
  关于赔偿项目,可以查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或问保险公司向对方支付的赔款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部赔偿,主要看在交警队结案时能否把住赔偿项目的关了。
  
  3、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
  
  在肇事双方各自应付的责任和应予赔偿的项目确定以后,就需要向受伤者支付赔款。注意:在向对方支付赔款的同时一定要拿回相关的单证,否则就不要付钱,因为没有这些单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付的。
  
  不同的赔偿项目所需要的单证如下:医疗费:需要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药费收据。误工费:要有医院出具的需要休息养病的证明(可在诊断证明上写清)、对方工作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交通费:需要提供车票。残疾补助费:需要提供残疾证明。死亡补偿费:需要提供死亡证明。
  
  4、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事故证明》要求写清双方所负责任和赔偿方式。《经济赔偿执行凭证》要求写清具体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这两个单证有保险索赔时缺一不可。
  
  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
  
  由于赔偿项目不同索赔所需要的单证也不相同。一般伤人事故索赔时需要办齐的单证包括:
  
  1、《出险通知书》
  
  2、《诊断证明》
  
  3、《医药费发票》
  
  4、《误工证明》
  
  5、《事故证明》
  
  6、《赔偿执行凭证》
  
  7、《赔款通知书》
  
  第四步:领赔偿款
  
  需要明确的是,对于车祸造成人员伤残的理赔情况,应当根据驾驶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行为来进行认定,如果存在违法行为的,那么其商业险是不可以进行赔偿的,只能由交强险对造成的损害情况进行赔偿处理,超出限额部分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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