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驾刑事责任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醉驾刑事责任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醉驾的其他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一般说对醉酒驾驶机动车上路的处罚,除了交通行政处罚外,同时还有可能涉及形式方面的处罚。之所以说“可能”涉及,是因为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中规定,醉驾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同时危害不大的,那么可以不予定罪处罚。而要是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划,则可以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被害人不服刑事判决不抗诉申诉向谁提出?
      被害人不服刑事判决不抗诉申诉向谁提出?被害人不服刑事判决不抗诉申诉向检察院提出,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就决定了当事人不服有效的刑事判决依法享有申诉权。这种申诉属于诉讼申诉,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向...


·精神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
      精神病是否承担刑事责任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 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


·成立犯罪预备怎么量刑处罚
      成立犯罪预备怎么量刑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应注意两点:1、在使用罪名时,应在罪名后加括弧标明预备形态问题,如“抢劫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形态也应如此,如抢劫罪(未遂)、抢劫罪(中止)。下文不再赘述。2、对预备犯...


·单位行贿罪量规定怎样判罚的
      一、单位行贿罪量规定怎样判罚的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刑法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


·故意毁坏财物罪五千的应当怎么处罚?
      故意毁坏财物罪五千的应当怎么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


·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侵犯了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构成了受贿罪,那么具体来说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呢?我们马...


·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后还审判么?
      一、批准逮捕刑事和解后还审判么? 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与受害人达成赔偿和解,一般还要审判,可以从宽处罚。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对于抢劫杀人如何定罪处罚
      抢劫杀人如何定罪实际生活中,有些行为人在实施抢劫行为中又故意杀害他人的,对于这类抢劫杀人的案件的定罪处罚要视具体情况:(一)先杀人后拿取财物的案件,即事先只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目的,而无抢劫他人财物的目的。杀人以后,见财起意又将被害人财物拿走的案件。应以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定罪处罚...


·冒充军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罪是违法的吗?
      冒充军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罪是违法的吗? 一、冒充军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罪是违法的吗? 冒充军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罪是违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


·卖假药怎么判刑
      如果卖假药的行为对身体健康没有侵害,则可能成立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是指生产者、销售者故意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行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依其销售金额定其刑事责任:1、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


·检察院审查起诉发现新罪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发现新罪怎么处理?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属于检察院管辖范围内的自行侦查。二、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