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间借款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民间借款合同无效如何处理民间借贷中也是需要当事人签订一份相应的借款合同的,但这样的合同也是有可能出现无效的情形,而并不是说一律都是有效的。不过对于当事人来讲,在遇到民间借款合同无效的时候,应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民间借款合同无效如何处理
  《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民间借贷合同的特点,借贷合同无效后,一般要承担如下后果:
  1、借款人返还借款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返还财产并不是违反民事义务所直接产生的法律后果,它的存在也不是法律对当事人主观状态予以否定性评价的表现。因此,返还财产不适用无过错原则,即无论当事人对缔结合同是否有过错,依据无效合同取得、占有的财产因无合法根据,都应当返还对方。
  换言之,即使是无过错一方占有了对方财产,也应当返还给对方。所有物的返还,是以物在法律上和事实上能够返还为条件。因为民间借贷合同主要以金钱为标的,故返还借款并不存在法律上的不能返还和事实上的不能返还之情形。因此,针对无效借贷合同而言,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尚未履行,则不得履行。如果无效借贷合同已经履行,取得借款的借款人应当向贷款人返还借款。
  2、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过错可以是过失,也可以是故意。过错,有单方过错和双方过错,无效借款合同的损害赔偿,也适用过错相抵原则。无效民间借贷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将给当事人带来损失,这里的损失,一般指贷款人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息损失,如果有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赔偿其他损失的责任。
  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3、追缴财产
  《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二、五种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在了解如何处理民间借款合同无效之前,我们还是应该搞清楚究竟在哪些情况下是会导致借款合同无效的,那么在现实中才能更好的避免这些情况的出现,防止自己的利益因此造成更多的损害。


·个人在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有什么
      个人在银行申请贷款的方式有什么 1、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物品作为保证向银行取得的贷款。抵押贷款是最常用的贷款方式。抵押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比如:房产、土地、机器设备、交通工具。适合人群:借款人工作和收入不够稳定,或者贷款额度要求比较高。 代表产品:渣打银...


·网上借贷不还的后果有什么
      一:遭遇罚息和违约金。如果不还贷款,平台就要收你的逾期利息,逾期利息是相当高的,有的贷款平台甚至还要收违约金,这些费用加载一起,就更加重你的负担。二:信用受损。有的网贷平台是和央行征信系统对接的,如果你逾期不还款,就会有征信不良记录,以后想申请信用卡或者是贷款就很难了。就算有的网...


·北京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规定
      北京专业债权债务律师收费规定 专业债权债务律师的收费规定 一、按标的额划分: 1、 标的额20万以内的北京的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是按照8000—15000收费,具体的金额要和自己的代理律师谈,代理律师主要是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所谓的难易程度就是你自己想争取的权益,手上掌握的材...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和相关法律特征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条件和相关法律特征 一、法律特征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我国的代位权制度中,可代位行使的权利仅限于到期债权,不包括其他权利。...


·夫妻一方私自借款属共同债务吗?
      夫妻一方私自借款属共同债务吗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5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应认定为:1、夫妻双方依《民法典》的规定,约...


·打了没有借钱的借条现在被法院告上怎么办
      打了没有借钱的借条现在被法院告上怎么办 一、打了没有借钱的借条收到法院起诉通知怎么办 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确定借条被篡改。人民法院会查明案件的事实和审查证据,并依法作出判决;且判决书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


·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
      应收账款质押权人如何实现应收账款质押权?应收账款质押权是一种常见的权利质权,一般来说,公司或者企业要正常的经营和运作,必须要有足够的资金的支持,但是实际的状况是资金容易出现短缺,此时为了融资的需要,公司或者企业会以应收账款来质押,一旦质押期限届满质权人没有受偿,那么作为应收账款质...


·上市公司大股东借款信息披露是必须的吗?
      上市公司大股东借款信息披露是必须的吗 上市公司大股东借款不需要信息披露,股东个人借款行为和公司无关,上市公司需要披露的信息包括: 1、定期报告 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


·债权转让通知口头可行吗
      债权转让通知口头可行吗 一、债权转让通知口头可行吗 我国《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该条文过于简略,未规定债权人应于何时通知债务人。实践中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合同后,因债权人不...


·债务人欠钱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欠钱不还是否构成犯罪欠钱不还一般情况下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报警的话,公安也只会建议到法院起诉,只有在特定情形下才构成犯罪。首先,可能构成诈骗罪,如果在借钱时主观方面就抱着不想归还的心理,客观上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使他人产生错误认识而借钱,数额较大就构成诈骗罪,在认...


·新刑法中会计私吞公款如何定罪?
      一、新刑法中会计私吞公款如何定罪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