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试用期过后再签合同合法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目前,很多企业在招聘新员工为了占据主动,防止被“套牢”,往往同试用期内的员工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只签订一纸“试用期合同”,待试用期过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法律上,试用期过后再签合同合法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过后再签合同合法吗?
  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劳动法》第16条第2 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同意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时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过后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仅是违法的,而且这种做法也往往会弄巧成拙。劳动法规定,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劳动关系的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仍受法律保护,而作为事实劳动关系,企业要终止必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应依法补偿;法律还规定,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显然,试用期内不签劳动合同或只签试用期合同,是不可取的,对企业不利。正确做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
   二、试用期期限最长是多久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且必须与所签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吻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有些用人单位规定的试用期虽然没有超过6个月,但是与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符,如一年的合同就规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还有的用人单位会在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快要结束的时候,以考察不全面等为由,再与求职者续订一个试用期。虽然两个试用期的期限都不高于法定期限,但是前后相加以后就大大超过了6个月,这都是侵害求职者合法利益的违法行为。在新劳动法试用期若干问题中这一把试用期当作“橡皮筋”的事情经常发生在大部分企业里面。
  按照规定,如果约定的试用期超过了法律的规定,而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那么应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要是,单位在试用期过后再签合同的话,那么这样的行为肯定就是违法的了。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2、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


·合同违约金最高百分之几
      合同违约金最高百分之几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相关规定:(一)《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买卖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是什么?
      买卖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是什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是双方确立买卖关系的重要凭证。双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签署合同,因为合同一旦生效,就具备了法律效力,那么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有哪些?对于这个基本知识,我们通过下文给您介绍下。 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


·哪些情形下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哪些情形下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哪些情形下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依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


·人寿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人寿保险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以保险事故为标准,分为死亡保险合同、生存保险合同和生死两全保险合同三类 (1)死亡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保险事故,保险事故发生以后,由保险人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死亡保险合同又可分为终身死亡保险合同和定期死亡保险合同。 终身死亡保险...


·一般情况下去哪查合同到期了没?
       在进行各项经济交易活动时,往往都需要签署合同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合同中对于交易活动当中两者的权责都做出了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合同并不是无限期的,而是有着一定的有效期限的。那么一般情况下去哪查合同到期了没呢?本文中就作出了解释。 去哪查合同到期了没? 根据自己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书...


·履行完的合同可以作废吗
      履行完的合同可以作废吗 一、履行完的合同可以作废吗 一般期满,履行完毕,即可终止。 二、合同履行 由于合同的类型不同,履行的表现形式也不尽一致。但任何合同的履行,都必须有当事人的履约行为,这是合同债权得以实现的一般条件,也是债权与所有权在实现方式上的基本区别。合同的履行通常...


·双务合同中,原告起诉请求继续履行,经法院审理查明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可能时,应如何处理?
      《民法典》第58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或者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执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的除外。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可能性,即属于上述情形。因上述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


·未签订合同的律师费诉讼是如何收取的?
      未签订合同的律师费诉讼是如何收取的? 一、未签订合同的律师费诉讼是如何收取的?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800元~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2000元。争议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争议标的额 计费比率 1...


·合同诉讼的证据都有哪些
      合同诉讼的证据都有哪些要是在合同方面产生了纠纷的话,可以采取诉讼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一方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需要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否则的话最终的判决可能会对其不利。那一般合同诉讼的证据都有哪些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同诉讼的证据都有哪...


·赠与合同时效是多少
      赠与合同时效是多少? 一、赠与合同时效 只要协议是有效的,时效没有限制。当然现实中,还有附期限或附条件的赠与协议,这种协议签订后即成立,但尚未生效,一旦协议约定的条件满足后,协议即生效。 赠与协议是可以撤销的,但法律规定情形除外 1、赠与合同任意撤销权的基本规定: 《合同法》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