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作为隐名股东享有什么权利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隐名股东享有什么权利1、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2、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3、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二、隐名股东的责任是什么(一)在公司合法有效成立的情况下1.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其他股东及公司之间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产收益,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若双方未约定实际出资人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且实际出资人也未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显名股东实际行使和操纵因隐名股东出资带来的股东受益,公司其他股东对隐名股东的股东受益存在事实不知情。这时,双方之间关系名为隐名股东实为投资借款,不应认定为隐名投资关系,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2.隐名股东与第三人之间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在公司未依法成立的情况下因未达到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金等情形致使公司未依法成立,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显名股东)若承担了连带责任,有权向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追偿。隐名股东往往就是指的实际投资人,而与之相对的,则是显名股东。很显然,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同:集中体现在股东资格的认定上,行使权利的便利上。很多时候,显名股东并不直接参与公司经营,多数情况下都是由显名股东负责。
  
  
  


·分公司有权利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有权利签订合同吗?无权签订合同,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分公司(非法人组织)具有一定的团体财产,构成一定的责任能力,但其财产并不完全独立,其责任能力不完整,故...


·公司股东参与管理要不要考勤
      公司股东参与管理要不要考勤公司股东参与管理需要考勤。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二、股东的分类按不同的标准,公司股东可以分类如下:1、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以出资的实际情...


·一、提辞职以后公司可以随时叫你走吗?
      一、提辞职以后公司可以随时叫你走吗?可以,提前30天辞职,如果是口头提出的没有书面辞职申请,应该提前让你走是不合理的。有正式劳动合同需要书面辞职申请或者报告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


·公司增加股东合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增加股东合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公司增加股东合作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公司签订合同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签订合同流程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许多公司之间、公司与个人之间、公司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之间都会因为经济交往而签订合同,将双方的合作意愿落实到纸面上,并签字盖章,用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约束双方遵守承诺。那么,公司签订合同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你讲解。 一、公司签订合同流...


·分公司法律责任承担的可能性有多大?
      分公司法律责任承担的可能性有多大分公司不可以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诉法的解释中规定,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


·向公司申请辞职不批怎么办?
      向公司申请辞职不批怎么办? 其实员工辞职是不需要单位同意的,只要通过合法的程序通知到了就行,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主动辞职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书面形式。” 正确的离职程序是什么? 1、写辞职信。 ...


·公司注册的条件及费用是什么
      公司注册的条件及费用是什么 一、公司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注册公司的条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公司股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


·企业融资的意见具体有哪些
      企业融资的意见具体有哪些? 在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得以迅速的发展,各个企业为了能在发展迅速的时代生存下去也是做了很多的努力,其中一项便是最关键的,那就是企业融资,企业融资关乎着公司的生死存亡,为了更好的拿到资金,企业融资的意见和问题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


·公司注册去哪里?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册去哪里?流程是怎样的? 当今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希望成立一家自己的公司。要成立一家合法的公司,首先就得去注册,可是,公司注册去哪里呢?对于很多没有经验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现在,我们就和您一起来看公司注册到底该去哪里。 一、公司注册的流程 根据《公司法》第六...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范本 实务中,许多公司股东为了获得资金都会选择转让自己的部分或者全部股权。在转让股权时,处于公司的人合性,其他股东往往享有优先购买权。那么,《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呢?今天,我们就为您提供一份《公司内部股权转让协议范本》以供您参考。 内部股权转让协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