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驾驶者的交通肇事如何辩护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驾驶者的交通肇事如何辩护词1、被告人对本次造成的后果,没有主观上的过失。我国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本案中 被告人在省道上正常行驶,无法预见到受害人会越过省道中间隔离设施横穿,显然这起交通事故属于被告人“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依法应当不构成犯罪。我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即过失犯罪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本案中被告人在深夜23时省道上正常驾驶车辆,且省道中间由混凝土隔离设施,被告人认为行人不会越过隔离设施横穿省道,这属于对交通规则的正常理解。根据“主客观一致”的刑法归责原则,若构成交通肇事罪行为人主观上应当有过失,而本案中的被告人对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主观上没有过失,因此被告人杨×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2、被告人没有降低车速的行为,与本交通肇事没有刑法上的因果联系。我国《道路安全交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夜间行车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到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但是被告人在限速70公里的省道上以60公里时速行驶,已经适当降低了行驶速度,显然不存在过错。而且,该“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仅仅是一种倡导性规定,并没有在《广东省道路规则(试行)》中予以归责,交警部门据此认为被告人存在过错显然过于牵强。客观上讲,没有被害人横过省道中间隔离设施,即使被告人没有降低速度甚至存在超速,就没有本次交通事故,这说明被害人严重违反交通规则横过有混凝土隔离设施的省道,才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3、交警部门做出的《道理交通事故认定书》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交警部门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笔录》(刑事侦查卷宗第23页)已经查明事故发生的省道上存在“混凝土隔离”,而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中遗漏了该对被告人极为有利的证据,显然属于“事实不清”。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试行)》七十条将“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横过公路的”列为“行人严重过错行为”,因此只有在被告人也存在“严重过错行为”的情况下才构成“同等责任”。本案中被害人(行人)存在“严重过错行为”,而被告人(肇事司机)仅存在子虚乌有的没有“降低行驶速度”这种轻微过错,根据责任划分均衡原则,显然被害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本案中,交警部门不是适用《道路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而是错误适用第六十二条的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 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完全罔顾事故发生路段属于有道路隔离设施的“禁止通行”路 段而不是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限制通行”路段,从而造成事故认定严重错误。该《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明显错误,且 在法庭质证中辩护人不予认可,依法不应当作为定案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4条规定中要求“人民法院经审查认定公安机关所作出的责任认定不妥的,不予采信,以人民法院审理认定的案件事实作为定案依据”,这也说明人民法院有查明真实案情。综上所述,被告人某某主观上没有过失;客观上被告人子虚乌有的没有“降低行驶速度”行为与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此外,交警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明显错误,且在法庭质证中辩护人不予认可,建议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某某无罪。这类案件的辩护词一方面应积极的按照案件的实际情况,还应积极地结合我国的法律规定进行辩解。我国的司法部门根据这类案件的辩护词进行办理。确保这类交通案件的受害者法律权益,保护我国的交通合法秩序不受案件影响。
  
  
  


·电视剧中经常有些富商得了什么重病或者车祸然后自己
      电视剧中经常有些富商得了什么重病或者车祸然后自己富商的孩子之间就开始抢遗产,对于遗产的这个问题我们您是非常的关注的。因为毕竟是遗产毕竟是钱,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爱钱的心。那么我们有没有想过保险算不算遗产呢? 保险金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险金能否作为被保险人遗产...


·一、出租人逾期交房承租人解除合同怎么要求赔偿?
      一、出租人逾期交房承租人解除合同怎么要求赔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进行房屋的租赁时,出租人要与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签订租赁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有利于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出租人如果不能按时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完全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如果出租人逾期仍未交付出租房屋的,...


·怎么防范交房的法律风险
      不管是在买房的时候,还是日后交房,这些过程中都有一些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而要是粗心大意的话,则就容易让自身利益收到损害,同时所要承担的风险也是比较大的。那现实中,该怎么防范交房的法律风险呢?如果你有这方面的疑惑,那就看下面我们为您做的介绍吧。 1、项目开发过程中对开发商应尽的...


·受害者怎么报交通肇事逃逸
      受害者怎么报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者逃逸,拨打报警电话,并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拨打急救电话,让医疗救助人员赶到现场稳定自己的伤情。自己不能实施这些行为的,应尽可能的争取他人帮助。2、保留事故现场证据。交警部门赶到后,积极配合交警对事故现场的勘查与检验,尽可能多的提供逃逸车辆的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会改判吗?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会第一时间到事故现场对事故进行调查,以调查后的结果来做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依据。交通管理部门对责任进行划分之后,会向当事人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会改判吗?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 一、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


·在我国商业车险 交强险吗
      在我国商业车险 交强险吗在我们现代社会,随着人们物质以及精神的极大提高,人们的追求越来越多,对于风险的预防和抵抗是人们永恒的追求。近几年,商业保险的范围和行业不断地拓展,商业车险也应运而生。很多人会存在这样的疑问,在我国商业车险 交强险吗。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一下这二者区别。 ...


·商业车险赔付全额是多少
      商业车险赔付全额是多少? 对于商业车险,是每一个车主都必须购买的,因为没有商业车险你的车就会受到很多的限制,甚至不能够上车牌,而且对你的车的意外事故也没有保障,对于商业车险要交的险种有很多种,那么对于商业车险赔付全额是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商业车险是什...


·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调解就肇事一方来说越早调解越好,但是过早提出调解要求,又很难得到受害人的响应;就受害人一方来说,应该在受害人伤口痊愈后调解。那么,我国法律规定的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时间是多久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申请交通事故调解时间是多久 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怎么计算,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一场交通事故带来的往往并不只是对当事人的伤害,还有对多个家庭的打击。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依法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那么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怎么计算 ?下面我们总结了相关内容,以供您参考。 一、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误工费 4、护理...


·不服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怎么办
      在交通事故中,不只是人会受到损伤,车辆也会受到损害,也需要修理,也会产生费用,车辆受到巨大撞击的,即使修理也可能会贬值。这时候当事人可以进行车辆损失鉴定,确定损失大小。但是,当事人最后不服车辆损失鉴定怎么办?另外,另一方当事人对车辆损失鉴定不服怎么办?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机动车车祸主要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机动车车祸主要责任划分是怎样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比例分担责任:(1)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2)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3)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