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嘱可以不指定执行人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遗嘱可以不指定执行人吗?立自书遗嘱不是必须要委托执行人。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遗嘱执行人分为三种:1、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遗嘱执行人;2、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3、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有法定继承人,但其不能招待遗嘱时,遗嘱应由遗嘱生前所在单位或继承开始地点的基层组织,如居委会、村委会等执行。从上述三种遗嘱执行人中的后两种来看,立自书遗嘱,遗嘱人可以不指定委托执行人。当遗嘱人没有指定委托执行人,在遗嘱执行时可按照上述三种执行人中的后两种来确定执行人。二、写遗嘱要注意什么?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依《民法典》,遗嘱可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若自书遗嘱,应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若是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若以录音形式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至于口头遗嘱,只有在危急情况下遗嘱人才能立口头遗嘱,并应当有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公证,但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5、遗嘱人可以撤消、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消、变更公证遗嘱。有关遗嘱的相关内容和有效要件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则可以向司法机关咨询办理,具体情况下对于具体的遗嘱条款的处理,还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否则该遗嘱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一、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分割怎么执行?
      一、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分割怎么执行?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分割可以通过一些强制性的措施,比如说说有一些查封扣押的方式来进行执行。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财产,各地法院均认可直接视为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控制性措施。如果被执行人的配偶...


·行政处罚执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执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执行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九十七条 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 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 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在刑事诉讼中,申请法院执行的条件主要有: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


·行政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吗?
      行政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吗?理论上是可以强制执行的,生效的调解书,当事人必须要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必须已经生效;(2)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具有可执行的内容;(3)申请执行人必须是法律文书规定的权利人或...


·取消执行网限高令要多久
      限高令的法律执行期为持续到义务完成时,如果未履行义务则将会一直持续。在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之前一直会被限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限制高消费后,不得有以下以其财产支付费用的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执行时需要对多个债权人进行财产分配的,是否可以制作分配方案?当事人对分配方案不服应如何救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不同意移送破产或者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不受理破产案件的,执行法院就执行变价所得财产,在扣除执行费用及清偿优先受偿的债权后,对于普通债权,按照财产保全和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先后顺序清...


·治安管理处罚法合并执行为多少时间
      治安管理处罚法合并执行为多少时间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合并执行为多少时间? 治安管理处罚法合并执行的时间为二十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20日。” 关于治安管理处罚合并执行的...


·老公贩毒被批捕了之后执行什么程序?
      一、老公贩毒被批捕了之后是应该执行什么程序 批捕之后就是侦查机关执行逮捕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抓捕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公安预审)--提请检察院批捕(或者决定取保直诉)--检察院批准逮捕(或者不批捕)--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此期间可以取保候审)--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


·一、执行异议之诉买卖不破租赁的审理时限是多久?
      一、执行异议之诉买卖不破租赁的审理时限是多久?执行异议之诉买卖不破租赁的审理时限是6个月,执行异议之诉,必须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


·行政强制执行法解释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法解释是什么?1、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2、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需要哪些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包括:1、仲裁申请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