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理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保理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保理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保理合同涉及保理商与债权人、保理商与债务人之间不同的法律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基础合同是成立保理的前提,而债权人与保理商之间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则是保理关系的核心。在合同效力上,只要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均应当认定有效。
  
  在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方面,法院应当以当事人约定及《合同法》中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作为法律依据。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应当按照通知支付应收账款。当然,债务人依据基础合同享有的抵销权及抗辩权,可以对抗保理商,但保理商与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保理合同纠纷的案由
  
  相对于传统合同类案件而言,保理合同案件属于新的案件类型。由于《合同法》未就保理合同作出专门规定,其属于无名合同,加上现行的案由规定中并没有专门的“保理合同”,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于案由的确定法不一,主要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债权纠纷等。
  
  保理法律关系的实质是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涉及到三方主体和两个合同,这与单纯的借款合同有显著区别,故不应将保理合同简单视为借款合同。在保理合同纠纷对应的案由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已将此纳入到新修订的案由规定中予以考虑,在新的案由规定尚未出台之前,可将其归入“其他合同纠纷”中。
  
  三保理合同的管辖
  
  当保理商与债权人之间就保理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发生争议,当事人起诉的,应根据保理合同的约定确定管辖。当合同没有管辖协议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同时债权人不履行回购义务,导致保理商无法追偿保理融资款,此时管辖法院要具体进行分析。
  
  1、仅以债权人为被告
  
  管辖的确定应依据保理合同的约定,没有约定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仅以债务人为被告
  
  《民诉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因此,除非债权人和债务人另外签订管辖协议 ,或者保理合同重新订立了管辖协议且债务人同意受其约束外,可以依据基础合同的法律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
  
  3、同时以债权人和债务人为被告
  
  此种情况较为复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商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保理业务中基础合同是保理合同的前提,但是二者并非主从合同关系,而是相对独立的两个合同。但是基础合同与保理合同具有密切联系且可能相互重叠,因此通常进行诉的合并。
  
  此时出现的问题是,以基础合同确定管辖,还是以保理合同确定管辖?对此司法实践中处理不一,天津市作为商业保理试点地区之一,以基础合同确定管辖;北京、江苏等地则都有以保理合同确定管辖的案例;还有的裁决认为基础合同与保理合同约定管辖不同,不进行合并审理。笔者倾向认为以基础合同确定管辖。
  
  保理合同一般是以债权债务的合同为前提的,一般保理合同不是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所以合同一旦成立就依法的生效了,如果合同没有法律规定的五十二条的无效内容的,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法律的约束力的。
  
  


·法律规定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我国现行法对合同形式的态度,主要体现在《民法总则》第135条的规定中,《合同法》继承并完善了它,在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一)口头形式口头形...


·保管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保管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保管合同以物的保管为目的,保管人为寄存人提供的是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履行,仅转移保管物的位置,而对保管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产生影响。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就保管合同而言,仅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还不能成立,还必须有寄存...


·合同违约金特点都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特点都有哪些? 一、合同违约金的标准 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


·合同纠纷律师费要多少钱?
      合同纠纷律师费要多少钱 ?一、合同纠纷律师费要多少钱 合同纠纷委托律师诉讼怎么收费,以四川省为例,要依据合同纠纷涉不涉及财产,如果不涉及财产的,一般的收费标准是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按件收费:3000元—30万元/件,具体价...


·分包合同约定管理费有效吗
      有效。分包合同中约定管理费的内容,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所以是有效的。当总承包人要求发包人同意其分包时,发包人往往要求总承包人同意由其直接与分包人结算,并约定以分包工程价款的一定比例向总承包人支付总包管理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


·出版社教材出版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出版社教材出版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出版社教材出版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编号: 甲方: 乙方: 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协作出版的图书: (1)书名: 〔原书名〕: 〔原出版单位、年度及版次〕: (2)作者(或原作者、译者): (3)估计字数: (4)发行方式...


·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
      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一、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在教师聘用合同中,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有违约金条款,并且是教师违约要向校方支付违约金,而极少有校方违约向教师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许多教师因为需要工作而不得不接受这种权利义务不平等的聘用合同。如果教师单方解除聘用合同,则按...


·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有哪些?
      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有哪些? 一、合同法定解除的条件 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履行完毕前当事人一方行使法定的解除权而使合同效力归于消灭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但在履行中由于对方当事人严重违约从而使债权人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达到。即使...


·有赠与合同是否还要遗嘱
      有赠与合同是否还要遗嘱1、遗嘱是立遗嘱人在生前就其身故后留下的遗产作出的财务预安排。遗嘱应当在立遗嘱人死亡后生效。2、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为了确定赠与行为和实现赠与目的而签订的协议。赠与合同的生效一般是以交付为条件,但法律对不动产的赠与、公证赠与作出了明确规定,应依法办理。3、《民法...


·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该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该怎么办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并不是一定有效,在某些情况下,合同是可能被确认无效的。对于合同当事人来说,在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该怎么办?或者是如果一方想请求确认合同无效时,应如何行使合同无效请求权呢?本文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合同被确认无效时该怎么办?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合同订立主体要什么条件
      合同订立主体要什么条件其实不管是在哪个国家,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由订立合同的资格的,要想成为合法的合同订立主体,则就需要满足相应的要求。那在我国,究竟对合同订立主体要什么条件呢?在这方面肯定与其他国家的要求不同,下面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对合同订立主体要什么条件 《中华人民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