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股东享有权利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法律规定股东享有权利有哪些
  
  一、股东享有权利有哪些
  
  1、股东身份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2、参与决策权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选择、监督管理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4、资产收益权
  
  《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在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退股权
  
  《公司法》规定有以下情形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营利,并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6、知情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7、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
  
  《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8、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
  
  《公司法》规定: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公司法》规定: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股东权利可分为两类:财产权和管理参与权。前者如股东身份权、资产收益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转让出资或股份的权利,后者如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其中,财产权是核心,是股东出资的目的所在,管理参与权则是手段,是保障股东实现其财产权的必要途径。
  
  二、股东权利种类有哪些
  
  (1)按照股东权的内容,可以分为自益权和共益权。这是最基本的分类。自益权是指股东以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如请求分红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这类权利无需其他股东的配合即可以行使。共益权是指股东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但客观上是有利于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故称为共益权,如表决权,查阅权这类权利一般需要结合其他股东一同行使。自益权主要是指财产权,共益权利主要是指管理公司事务的参与权,他们共同构成完整的股东权。自益权表明了股东的财产性请求权,共益权则直接表明股东权的身份性和支配性。
  
  (2)按照股东权的性质,可以分为固有权和非固有权。固有权是指除非得到股东的同意,不得以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剥夺或者限制的权利,它又叫不可剥夺权;非固有权是指可以依照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予以限制或者剥夺的权利,又称为可剥夺权。固有权往往是和股东的基本权益相关的权利,如对股份和出资的所有权,普通股的表决权,因而,这类权利常常由公司法或者商法加以明确规定,以强行法形式赋予股东。
  
  (3)按照股东权的行使方式,可以分为单独股东权和少数股东权。
  
  单独股东权是指股东自己就可以行使的权利,自益权和共益权的表决权都是单独股东权。少数股东权是指须持有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才可以行使的权利,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只有持有公司股份十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才享有临时股东会召集请求权。行使少数股东权的,既可以是股东一份亦可以是数人共同去做。法律设置少数股东权的目的在于防止股份多数决的滥用,保护中小股东。
  
  除此之外,股东权还可以分为比例性权利和非比例性权利等。
  
  成为公司股东之后,一方面需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另一方面也是可以享受到对应的权利,主要就是上文中提到的八种。当然,股东也不能滥用自己的股东权利,对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利益造成损害,否则的话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出资方面,也要求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格外还不能有抽逃出资的行为。
  
  


·股东可以把股份转给法人吗
      可以。股东之间股权转让需召开股东会,形成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然后,持相关资料到工商部门办证窗口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公司变更股东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三、股东双方签署的...


·企业海外并购审批流程的规定是什么
      企业海外并购审批流程的规定是什么 一、确定拟投资并购的企业所在国,以及投资并购企业所涉产业 确定拟并购的企业所在国,主要在于确定是否属于我国的建交国,是否属于《对外投资国别产业导向目录》所列的目录国家。由于我国对于企业境外投资目前实行的是前置审批制,审批程序是否能顺利通过直接决...


·一、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怎么处理?
      一、合伙企业财产的分割怎么处理?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是指合伙人依照出资数额或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按份享有合伙企业财产的利益和分担合伙企业亏损的份额。具有如下特点: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和合伙人的身份关系联系在一起。合伙人退伙、入伙,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都要发生变化。例如,甲、乙、丙三人合伙,甲如...


·太原市集体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太原市集体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一、集体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1、 土地、房屋价值补偿 土地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两方面,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补偿价指的是被拆迁人合法用地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价值,主要有土地所在的区位和用途来决定,企业的土地用途一般为工业用途,虽...


·公司变更合同应由谁确定?
      公司变更合同应由谁确定? 一、公司变更合同应由谁确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原则,公司想要变更劳动合同的,必须取得劳动者的同意,你有权利拒绝签变更后的合同,同时也可以要求现在的公司按照原合同继续履行。当新合同明显违背原有合同的原则,如薪金大幅降低,责任变更等,你可以拒绝签署,并要...


·公司改制补偿诉求书怎么写?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很多的时候为
      公司改制补偿诉求书怎么写?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很多的时候为了能够更好的发展则会在原有的规模上对公司进行改制,但是对于员工来说,在改制的过程中很肯能就会有失业的危险,那么这个时候最好是向公司递交一下公司改制补偿诉求书以保证自己的权益,但是怎么写呢?一起喝我们看一下吧。? 一、...


·股东大会未经全体股东签字有效吗?
      股东大会未经全体股东签字有效吗?股东大会未经全体股东签字也可能是有效的,但是具体还是要根据决议事项是一般事项还是重大事项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来分析。一般事项半数以上表决权通过就可以,重大事项一般是三分之二以上,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约定,约定优先。公司章程的效力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


·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需要授权?
      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需要授权? 一、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需要授权? 1、分公司签订合同一般不需要特别授权,但分公司自身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对外签订施工合同,公司可能不会承认该合同对公司的约束力,不会承担基于分公司擅自签订合同导致的民事责任。 2、根据《公...


·公司法中只设一个经理的依据是什么?
      公司法中只设一个经理的依据是什么 总经理的这一职务是属于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了,而且总经理跟董事长之间的职权相互并不冲突的,有很多大型公司的分公司的所有事项基本上都是由总经理一个人来负责的。但是有部分的普通职工认为本公司的经理只能有一个,所以比较关注的问题就是公司法中只设一个经理...


·在进行缴纳五险一金的时候,一般是个人缴纳一部分,企业缴纳一部
      在进行缴纳五险一金的时候,一般是个人缴纳一部分,企业缴纳一部分,而且,每一种保险的缴纳的比例也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我们要注意区分。那么,五险一金包括什么呢?五险一金一金有什么用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五险一金一金有什么用 1、个人缴得越多,单位为你...


·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中的高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都说职务越高责任越大,在如今,每家公司不管大小企业,都是由员工和公司高管组成的,像我们这些小员工都会觉得公司的高管都是高高在上的,他们每天只要待在办公室里面就好,也不用干活,也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其实我国为了规范和保护公司也制定了相关的法律,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