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证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保证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债务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按照上诉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因此当如果保证人所担保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债务人不还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负担保责任代为清偿,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执行担保人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法院对担保人财产的的执行影响到担保人的基本家庭生活,则不会执行担保人相关财产,而对另外的财产可以采取执行措施。这就是对“夫妻共同债务包哪些,保证人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的解答,关于保证人就债务人的债务向债权人保证的问题,在实际生活中需要留意的是保证人因保证行为产生的债务能不能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看。因为如果保证人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而该保证人的个人财产很少甚至根本没有,那么债权人的债权将得不到实现,所以在审查保证人资格的时候不能漏掉这点差别。二、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这种情况最为常见的就是婚前买房,如今社会上买房一般都是婚前进行,有以个人财产买的,有以双方财产买的,但是不管是哪一种,只要在婚后转为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为买房所欠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本条所指主要是家庭的日常开支。(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不管是夫或妻哪一方的老人,只要负有赡养义务,为此所欠的债务都为夫妻共同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包括参加各种培训班、学习班等产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财产主要采取约定制,只要是夫妻约定的财产归属并且不违反法律,都有效并受到法律保护。(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综合上面所说的,保证之债同样也是属于债务的一种,但对于夫妻如果存在这种债务的话,那么一般都会由夫妻共同来进行偿还,但如果一方认定不知情的话,那么所承担的债务就会有所变化,所以,要先认定才能更好的处理。
  
  
  


·借款合同如何生效
      借款合同如何生效 一、借款合同如何生效 (一)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 1、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也可以不采取书面形式。 2、借款合同的效力在于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具体表现有以下两...


·自书遗嘱落款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有效吗?
      自书遗嘱落款时间与实际时间不符有效吗?无效,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并签名,注明年、月、日。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是指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遗嘱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死后的财产预先做出处分。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 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


·对方欠债不还多久可以抓一次?
      对方欠债不还多久可以抓一次? 一、对方欠债不还可以报警么? 1、一般的民间借贷、欠债不还属于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没有义务来处理和解决,你报警的话,公安机关甚至都不会受理你的案件,除非是民间借贷引发的刑事案件。 2、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为最佳,即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强制执行。 3...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办
      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该怎么办不仅金融机构的合法借贷行为受法律保护,与之相对应的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也受法律保护。而很多时候,民间借贷都是有偿的,也就是有利息,那么民间借贷的利息怎么确定呢?而要是民间借贷未约定利息又该怎么办呢? 一、民间借贷的利息怎么确定 1、当事人对利息和利率有...


·股权转让原公司如何处理债权债务问题?
      股权转让原公司如何处理债权债务问题? 一、股权转让原公司如何处理债权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发生转让,与公司对外的债权、债务似乎没有多大联系,从法理上看,也属于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然而,公司法理论中,公司是一个拟制的法律行为主体,这就要求实践当中需要有具体的人来履行具体的义务...


·债权人会议包括哪些职权 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
      债权人会议包括哪些职权 债权人会议职权包括: 1、核查债权;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3、监督管理人;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通过重整计划; 7、通过和解协议; 8、通过债务人财产...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的注意事项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的注意事项 债权转让通知的方式 债权转让后,送达通知的方式的选取也是至关重要的。采取通知方式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和相应的注意事项。 1、不宜采用邮寄送达通知方式。 因为邮寄送达,即使有回执证明,但回执仅能证明收件人曾经收到过发件人的邮件,并不能证明送达邮件中的具...


·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自然人借款合同生效条件 民间借贷合同是非要式合同,它不以履行一定方式为必要。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二、何为自然人 自然人是在自然条件下诞生的人。书面同意的人工受精产生的...


·欠债不还违法吗
      欠债不还违法吗俗话说,欠在还钱,天经地义。您都知道,借了银行的钱,如果逾期未还,会有信用污点,以后借款会很困难。除了通过银行借款、网络借款,很多人也会选择向亲戚朋友借款。大多数人还是挺守信用的,但是不能排除有少数拒不还钱的。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关于欠债不还违法吗。欠债不还违法吗...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一、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是怎样的? 借钱打借条的正规范本 借款人: 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


·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起诉?
      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起诉? 一、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否可以起诉? 借条六年没还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是可以起诉,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可以随时进行索要。 一般说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诉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