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能逃脱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能逃脱吗?根据刑法规定肇事逃逸不能逃脱,毕竟它是触犯刑法规定的一个具体的罪名,《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74条,对“交通肇事逃逸”定义为: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事故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肇事逃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处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拘留十五日以下,以及第一百零一条之规定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二、什么是拘留拘留,是指扣留,拘禁。公安机关在紧急时刻对需要受侦查的人依法暂时扣押;行政拘留指将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关在公安机关拘留所内,一般不超过十五天,合并处罚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2、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在当代社会交通肇事一旦发生的话,必然会有财产或者是人员的伤亡,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使自己尽量的冷静下来,然后沉着冷静的应对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询问,只有这样的话,才能够让自己的罪责变轻。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处罚是什么
      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处罚是什么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给予免于处罚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对中止犯采取这...


·犯罪同案犯没全部抓到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吗?
      一、同案犯没全部抓到检察院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吗? 补充侦查,在提起公诉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对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了罪行或同案人,需要补充进行有关专门调查等工作的一项诉讼活动。补充侦查的目的在于查清...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死缓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刑法是国家对于刑事案件依法审理的依据。但随着社会发展的需要,刑法也在不断地补充修改完善,以便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刑法修正案九也对之前死刑的法律作了一些调整和完善,目的是使得法律更加全面。接下来,我们将介绍下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死缓的内容。 一、刑法修正案九 将刑法第五十条第...


·刑事诉讼法刑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刑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任何侵权行为、损害自己利益的纠纷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保障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失。我国刑法主要来解决的是关于刑事案件的问题,一般来解决对社会有严重损害的案件,保护受害者的权益,那刑事诉讼法刑事立案的条件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


·盗窃罪办案程序是什么?
      盗窃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财产的犯罪。在日常生活中,盗窃案可以说是十分高发的案件,具体根据盗窃金额,办案流程和所需时间也是不一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盗窃罪办案程序以及具体的操作路程。一、盗窃罪的概念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


·刑事判决书是必须送到单位吗?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的区别有哪些?
      刑事判决书是必须送到单位吗?刑事判决书和刑事裁定书的区别有哪些?一、刑事判决书是必须送到单位吗? 按照相关规定,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应当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被告单位的注册登记机关。 由于法院可以选择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者原户籍地的公安派出所...


·故意伤害罪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日常生活当中,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概念。法院在处理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的时候,量刑上肯定是不一样的。其中社会生活当中的故意伤害罪,在我国刑法当中也有着明确的规定,故意伤害罪肯定已经违反了国家的刑法。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故意伤害罪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故意伤害...


·集资诈骗罪报案材料的规定是怎样的?
      诈骗行为在日常生活当中确实随处可见,这主要是因为诈骗分子的犯罪手段越来越高明,同时人民群众的一些法律观念或者是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并不是特别地了解,所以导致受骗,比如说我国集资诈骗罪很多人,想了解一下。集资诈骗罪报案材料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集资诈骗罪报案材料的规定是怎样的? 集资诈...


·哪些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的行为表现有:(一)、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


·有拘役一个月缓一个月是什么意思?
      在进行违法犯罪后会处以相应的刑罚,根据所犯罪行的大小也有着不同的判处方式。拘役适用于短期的限制犯罪者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相对其他刑罚来说处罚较轻,那么有拘役一个月缓一个月是什么意思?这是指判处拘役一个月,但是不需要立刻执行,在暂缓执行的一个月内行为良好,就可以免除拘役一个月。 ...


·刑诉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刑诉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下列情形之一,不适用简易程序: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3....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