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违约金一般为合同价的多少合适?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合同违约金一般为合同价的多少合适?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二、《民法典》规定《民法典》第58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民法典》第585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以上就是合同违约金的具体情况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对照法律规定来处理,特别是对于不同类型的合同所需要认定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存在异议的,或者违约金标准超出规定的,可以提出起诉要求重新认定。
  
  
  


·什么是协议解除合同
      什么是协议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方式有很多种,例如当一方出现迟延履行,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的违约情况的时候,合同按照违约解除,还有单方面宣布解除协议,这种也需要支付违约金。而下面为您介绍的是一种和平的解除方式—协议解除,那什么是协议解除合同,请仔细看下面文章。 一、什么是协议解除合同...


·无偿合同是单务合同么?
      无偿合同是单务合同么?大部分无偿合同都是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但是也存在例外的,如无偿的委托合同,为无偿双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其受托人的义务跟有偿一样,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等;委托人的义务有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


·孕妇合同到期不续签该怎么办
      孕妇合同到期不续签该怎么办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合同到期的情况中可能有一种例外情况,那就是此劳动者为孕妇。在这种例外情况中还分为两种情况,一个是在休产假的时候,另一种是产假结束后。如果是后者则自动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如果是前者呢?下面请看我们为您搜集到的关于孕妇合同到期不续签问题的相关...


·签订店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订店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承租之前一定要查证商业用房情况,确认对方为该商铺产权人,如对方不是权利人,取得商铺产权人书面同意; 2、确认商铺内煤气、水、电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3、把每年租金调整幅度事先约定于合同当中,明确何种条件下可调整房租; 4、确认商铺整修...


·合同到期述职报告怎么写?
      我们都知道在进入单位或者公司之前,用人单位都会与你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劳动合同一般都有时间的期限,如果合同到期了,用人单位也很满意你的工作能力,那么就很有可能有续签的机会,那就来了解一下合同到期述职报告怎么写?下面就来听听我们著的看法。 一、合同到期述职报告怎么写? 述职和总结...


·租赁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租赁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1、作为承租方,应先审查租赁物是否存在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情形,包括以下情形等: (1)未依法取得租赁物的相关证件; (2)共有租赁物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3)权属有争议的。 2、作为承租方,...


·我们该如何写仓储合同?
      我们该如何写仓储合同? 仓储合同其实很好理解。仓储就是仓库对物品物资进行存储、保管。仓储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发展的存在,仓储是物品流通的主要环节和重要支柱。 第三百八十一条 【定义】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三百八十二条 【仓储合同...


·装饰装修合同有诉讼时效吗?
      装饰装修合同有诉讼时效吗?装饰装修合同有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合同诉讼时效的期限一般为三年,即如果涉及到合同矛盾和纠纷的,可以在三年内提出诉讼,如果超出了诉讼时效的,那么司法机关可以不予受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


·五金机电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五金机电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街边有一些五金店的店面,这里面卖的就是一些五金产品,比如说像螺丝等等这些五金,对于五金电器的购销合同也是属于一种合同,并且在进行五金货物买卖的时候,是必须要签订购销合同的,这样能有效的防止以后发生一些交易纠纷。下面就让我...


·一、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收?
      一、店面租赁合同违约金怎么收?对于租赁合同有违约产生时,首先是划分违约责任。其次门面合同违约金通常需要在合同里备注违约金的百分比,如果没有备注则一般是按照百分之二十收取,同样,若在签订合同之处也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来修改合同的违约金比例。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


·合同中一定要约定违约金么?
      合同中一定要约定违约金么?违约金一般是由合同双方为了保护未违约方,惩罚违约方而约定的。它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那在实践中,合同双方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吗?关于这个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一定要约定违约金吗违约金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