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把控合同中主体资格的审查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如何把控合同中主体资格的审查合同主体分为自然人与法人、企业、其他组织。主体为自然人时,应审查对方的身份证件,以确定其是否为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特殊行业的还要审查从业证书。主体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组织时,要审查对方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特殊行业的审查资质证书,如药品企业审查药品经营许可证,房地产企业审查其“五证”等。第三人代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订的合同,还要审查其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的权限是否写明代为签订合同的事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合同审查的要点有哪些1、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审查合同主体的合法性时,应审查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是否是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法人、个体工商户;是否是具备与签订合同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审查法定代表人或主管负责人的资格证明;代订合同的,要审查是否具备委托人的授权委托证明,并审查是否在授权范围、授权期限内签订合同;有担保人的合同,审查担保人是否具有担保能力和担保资格。2、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时,应当重点审查合同内容是否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3、审查合同意思表示的真实性。4、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备。5、审查合同的文字是否规范。审查合同时,应对合同草稿的每一条款、每一个词、每一个字乃至每一个标点符合都仔细推敲、反复斟酌。确定表述准确无误。6、审查合同签订的手续和形式是否完备。(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或登记,如需经批准或登记,是否履行了批准或登记手续。(2)如果合同中约定须经公证后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机关公证。(3)如果合同附有生效期限,应审查期限是否届至。(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名或盖章;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如果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审查是否办理了登记手续;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质物交付时间,审查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了质物交付的法定手续。(5)审查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有需要签订合同的,一定要对合同作出审查,此时不仅仅是对签订的主体资格审查,更重要的是对合同内容、对方的履行能力等方面作出相应的审查。而在这方面,对于大多数人来讲是比较困难且专业的,因此,建议有条件的话可以委托律师来帮助作出审查。
  
  
  


·对方合同到期不履行怎么办?
      在经济往来中,买卖双方签好合同,会在里面规定好付款提货日期及合同期限等。一般来说,没有特殊情况,合同双方应该遵守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承诺。可是现在有的人缺乏信用,等合同到期的时候还没有履行。那么,对方合同到期不履行怎么办?现在我们通过本文告诉您。 一、对方合同到期不履行怎么办? ...


·合同法纠纷需方毁约怎么办?
      民法典纠纷需方毁约怎么办?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已签合同,就要按合同约定严格履行,买方不买了,构成违约,卖方可以不退定金,另可以按合同约定追究买方的违约责任,要求支付违约金(扣除定金)。当事人...


·一、代理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一、代理租赁合同买卖不破租赁是什么意思? 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


·合同违约责任案例
      合同违约责任案例一、合同违约责任案例 20XX年2月,甲公司就废旧钢材、物资的出售发出公开招标邀请,投标保证金为30000元,付款方式为付款提货。提货要求为:到甲公司提货必须服从公司管理,按公司专职人员指定的货物装车,并由司磅员过磅,检查人员检查核实确认无误签字后到分管领导签字,...


·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如何?
      合同补充协议的效力如何?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


·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有哪些免责情形?
      一、开发商未按时交房有哪些免责情形   开发商未按时交房的免责情形:   1.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发生了某种自然现象,如风灾、水灾、地震等,施工不能如期进行,从而导致了商品房的迟延交付;   2、在施工、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某种外界人为因素,例如政府在双方当事人订立预...


·民法典关于合同重要修改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那么民法典关于合同的重要修改内容是怎么样的?关于合同的内容修改包括了几个方面,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修改,同谋虚伪意思表示修改,第三人欺诈和胁迫的情形修改等。民法典关于合同的重要修改内容如何?1、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民法典》...


·仲裁不签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是什么?
      仲裁不签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是什么?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合同纠纷起诉流程是怎么样的? 双方公司合作的合同签订以后就要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办事,除非是双方共同协商解除合同,否则如果有一方没有履行合同的内容就视为违约,下面我们就给您带来关于合同纠纷起诉流程的问题解答,请阅读下文。 一、合同纠纷起诉流程 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


·购销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购销合同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一、购销合同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甚为重要。 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


·买卖合同中关于利息的规定是什么
      买卖合同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责任,出卖人根据对账单、还款协议等主张欠款时请求买受人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对账单、还款协议等明确载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数额或者已经变更买卖合同中关于本金、利息等约定内容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