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品包装装潢的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商品包装装潢的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1、商标权、企业名称权的保护。在包装的显着位置标注注册商标、企业名称,能有效的指示商品来源,防止他人的恶意模仿。尤其是知名商标,知名企业的名称,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会施予较高的注意力,他人模仿、搭便车的难度较高,而如果仿冒者进行高度一致的仿造,则面临侵犯商标权和企业名称权的指控。因此,注册商标、企业名称虽然只是商品包装的组成元素之一,但基于其指示商品来源的特性,能对包装的整体发挥较好的保护作用。2、著作权的保护。如果包装中的图案、文字、色彩或者其组合具有独创性,则可以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美术作品,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作品自完成时享有著作权,包装在设计完成时便获得著作权法的保护,他人未经许可,不得进行复制、发行等行为。而正因为著作权是自然取得,所以在遇到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时,如何证明自己享有著作权是一件头疼的事。通常,作品原件、底稿、合法出版物等可以作为享有著作权的初步证据,但举证时会往往费时费力,权利人甚至无法提供有效证据,最为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在作品完成之时即进行著作权登记,从而为享有著作权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著作权登记的程序简单,因此运用著作权进行保护具有快捷、高效的优势,该保护方式特别适用于包装种类丰富,变化性强的商品,比如月饼盒包装等。此外,著作权的保护周期长,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着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公民的作品,着作财产权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能够对产品包装给予长期的保护。其缺点在于,著作权的保护强度较弱,在权利人主张著作权时,对方通常会抗辩权利人的作品不具有独创性,或所使用的作品为公有领域的设计等,从而排斥其著作权,而在司法实践中,对著作权的保护力度也较之专利权更弱。3、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即在申请日以前,该设计不为国内外公众所知悉。商品包装被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后,可获得10年的专利权保护,从申请日起算。通过专利权进行保护,其优点在于权利经过有权机关审查授予,稳定性较强,他人否定该权利的难度较高,此外专利保护的强度较高,在司法实践中对专利权的保护力度也较之著作权更强。因此,对于包装稳定、单一的商品,如酒类、茶叶类等,可在进行著作权保护的同时寻求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权保护的缺点在于授权周期长,费用较高,且保护期较短,一旦专利过了有效期,即不再受专利法保护,仍需通过著作权等其他方式寻求更长期的保护。4、知名商品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如果你的商品是知名商品,因其特有包装、装潢的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如果商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且其包装具有特有性,则可以主张其构成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当然,因构成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的条件较为苛刻,因此,只有极少数商品的包装能获得此种保护。此外,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并不是行政机关授权确定的,而是在特定的侵权行为发生并诉至法院后,由法院进行个案认定。其实,对商品包装最有效的保护方式应是以著作权进行整体保护为主,以外观设计专利权进行整体保护为辅,同时结合注册商标、企业名称、商品名称等元素,对商品包装给予全方位的保护。因此,在设计商品包装时,除了美观大方,富有吸引力外,还应考虑在包装的显着位置加入注册商标、企业名称等元素,在包装设计完成后,应立即进行著作权登记,同时根据包装的特性和保护需求,如有必要同时提出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这样,商品包装便可获得非常充分的保护。从法律意义上说,商品“包装”指为识别商品以及方便携带、储运而使用在商品上的辅助物和容器,而“装潢”指为识别和美化商品而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附加的文字、图案、色彩及其组合。我们通常所称的商品包装实际上是“装潢”与“包装”的结合,且以附着在包装上的装潢为核心内容。与其他商业标志相比,商品的包装和装潢一般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商品的包装和装潢一般用直观的形式反映商品的内容,反映商品具体的外在形态,如月饼的包装上可以直接用月饼的图案,香皂的装潢上可以直接突出“滋润皮肤”的字样;第二,商品的包装和装潢通过富于美感的图案、色彩和造型装饰商品、美化商品和宣传商品,不需要一定具有显著性,只要能够达到促销利购的目的就可以了,这一点与商标最为不同,商标应当具有识别性和显著性,如恭贺新禧、福字等一些民间约定俗成的表示吉祥的标志,虽然不适合作为商标使用,仍然可以成为商品包装和装潢上的文字;第三,商品的包装和装潢一般不具有专有性和独占性(知名商品除外),不能够禁止其他人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包装和装潢,由于商品的包装和装潢上的文字和图形一般不以区别性为主,其包装和装潢只由一家独占显失公平;第四,商品的包装和装潢可以随着市场需要随时变更图案和文字,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商标侵权,专利侵权这些关于知识产权类的侵权在近现代社会非常的常见,因为由了新事物的出现,所以就有了新的纠纷,对于这方面的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有著作权法,商标法对这类知识产权予以保护,受损害方可以基于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3专利权的特征有什么?
      专利权的特征有什么专利权是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法律规定,根据法定程序赋予专利权人的一种专有权利。它是无形财产权的一种,与有形财产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


·专利权的转让自什么时候起生效
      专利权的转让自什么时候起生效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专利法第10条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条第四款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也就是说转让专利权,双方还当事人必须签订合同并且进行登记公告,合同生效以后专利权...


·想抢注过期商标该行为是否合法
      想抢注过期商标该行为是否合法想抢注过期商标该行为是不合法的。商标抢注的对象基本上限于未注册商标;现阶段商标抢注的内涵有了进一步的扩展,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的行为,也属于抢注。进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


·商标到期存在被抢注的风险吗
       一、商标到期存在被抢注的风险吗? 商标到期存在被抢注的风险。 商标被抢注后的风险 1、商标被抢注后,想要注册回来,就会牵扯到法律官司。 2、商标被别人抢注成功后,商标的使用权就归注册人持有。原来的品牌名就不得再使用。 3、商标被别人抢注成功后,会对自己现有的...


·如何确定照片受著作权保护?
      如何确定照片受著作权保护?确定照片受著作权保护可以通过办理著作权登记证来认定,办理著作权登记虽然不是国家强制的政策,但是办理了登记,是百利而无一害的。《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在著作权发生争议时证明权利的最有力的证据。这不仅是在进行诉讼或在发生一般纠纷时,都能起到很好的证明作用。但如果...


·微信商标抢注始末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微信商标抢注始末的表现形式是什么?(一)在主观上,实施商标抢注的当事人都具有恶意,即明知或应知他人在先创意、使用商标的情况而抢先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申请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申请人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


·什么是著作权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创作控制的作品依法享有使用并利用其作品获得财产收益的权利。著作权人如果拥有著作财产权,那么其可以利用其创作的作品经过发表,出版等行为而获得相当可观的收益。著作财产权的内容包括使用权,许可使用权,转让权,获得报酬权。其中使用权又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


·专利权人和申请人有什么区别
      专利权人和申请人有什么区别通常在进行专利申请的时候,我们称当事人为专利申请人,而要是成功的获得了专利权,那么就会成为专利权人。不得不说,实践中很多人是分不清专利权人和申请人的。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 一、专利权人和申请人有什么区别 专利权人即专利权主体,是指依法获得专利权,并...


·商标许可有哪些常见方式
      商标许可有哪些常见方式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即许...


·申请专利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申请专利费用计入什么科目一、申请专利费用计入什么科目如果无需摊销,直接记管理费,或记无形资产,否则,记无形资产摊销。分录为:借:无形资产--专利费贷:银行存款当月增加的无形资产,当月开始摊销,当月减少的无形资产,当月不再摊销。 新会计准则,每月摊销无形资产费用时:借:管理费用--...


·宽展期内的商标注销后还可以提出商标注册的请求吗?
      宽展期内的商标注销后还可以提出商标注册的请求吗?宽展期内的商标注销后还可以提出商标注册的请求,已经注销就肯定过了宽展期,若在宽展期内就还没注销。注销注册商标有以下三种不同程序:(一)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的,应按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销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