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损坏赔偿情况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损坏赔偿情况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损坏赔偿情况规定是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 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二、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三、关于责任承担的认定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1、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2、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3、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4、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我们国家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现在值得损害赔偿是人身方面的损害赔偿,因为一旦涉及到人员伤亡的话,那么其中就涉及到各种各样的一个费用,比单独的一个财产的损害,不过财产类型的损坏的话,也需要进行司法的评估价值鉴定。
  
  
  


·交通事故二级伤残赔付标准是多少?
      交通事故二级伤残赔付标准是多少? 首先重伤二级,这是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对伤者进行身体伤害程度鉴定后得出的结果。对于造成伤者重伤残疾的,还要额外赔付残疾赔偿金,而具体的伤残等级的划分从轻度到重度,一共分为十个等级,从十级到一级。其中最严重是的一级伤残,最轻的是十级伤残。...


·交通事故中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
      连带责任是一种古老的法律制度,在当代社会的法律之中对于连带责任也有明确的规定,简单来说就是对于有连带关系的两个人,如果一个人做出违法的事情需要两个人共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那么在交通事故中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依据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内容的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交通事故中...


·签了劳动合同但不给交保险违法吗?
      签了劳动合同但不给交保险违法吗?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无论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法定义务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即使双方遇到不缴纳社保,该约定也是无效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工...


·怎么防范拖欠货款纠纷的出现 在经济交往过程中最害怕的就是出
      怎么防范拖欠货款纠纷的出现 在经济交往过程中最害怕的就是出现拖欠货款的情况,但这样的情况在实践中却是经常出现的,这对当事人来讲影响还是很大,因此就会想方设法的要防范这类纠纷的出现。那实践中究竟应该怎么防范拖欠货款的纠纷呢?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怎么防范拖欠货款纠纷...


·电动车酒驾处罚2023
      电动车酒驾的处罚标准要看电动车的排量。要看电瓶车是否属于超标电动车,如果属于超标电动机,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规定进行处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家属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家属误工费的标准是什么?“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


·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时需要交钱吗?
      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时需要交钱吗?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时,是需要交钱的,一般情况下只需要交纳工本费用,土地使用税由开心商交纳。《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各类规划区内的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


·购房者在进行房屋交接时,需要仔细对房屋质量做出验收,要是发现
      购房者在进行房屋交接时,需要仔细对房屋质量做出验收,要是发现存在问题也好及时的通知开发商进行处理。实践中,居住有质量问题的房屋可能会危害到购房者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所以对于这种情况,法律规定购房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开发商要求赔偿,那房屋质量索赔标准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醉驾出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醉驾出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


·进行房地产的交易其实一般就是指买卖房屋的活动,而在实际进行交
      进行房地产的交易其实一般就是指买卖房屋的活动,而在实际进行交易的时候会涉及到不同的形式,当事人就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形式进行房地产的交易。那法律中规定的房地产的交易形式究竟包括哪些?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地产的交易形式包括哪些 房产主要包括住房房产和营业性房产。交...


·虽然“酒驾入刑”已经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实,但仍有很多车主知法犯
      虽然“酒驾入刑”已经是您都知道的事实,但仍有很多车主知法犯法,饮酒驾驶甚至醉驾,对广大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对于醉驾行为,除了扣除驾驶分数、罚款之外,还会吊销驾驶人的驾驶执照。因此有很多车主会有醉驾吊销驾照恢复事项怎么办理的疑问。下面请看我们关于这一问题的汇总。 一、不得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