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妨害作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妨害作证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依法作证是证人的一项法定义务。既然法律规定证人有作证的义务,那么就应该依法规定证人相应的权利,其中之一便是证人应该享有能够顺利及时依法作证的环境和条件,也即证人作证享有不受外界非法干扰的权利,享受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和依法自由作证的权利。妨害作证罪是举动犯,只要实施了妨害作证的行为,均构成犯罪,情节严重是妨害作证罪的加重情节,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妨害作证行为严重,侵害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甚至使之无法进行;或者采取的手段极其恶劣:或者产生严重的后果,如造成冤、假、错案:或者行为人经批评教育后,仍继续实施妨害作证行为,等等。对于那些妨害作证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能认定构成妨害作证罪。例如证人的亲朋好友怕证人作证后遭报复叫证人不要作证,这种作法虽然是错误的,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妨害作证罪。需要指出:1、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上述妨害作证的行为,就涉嫌构成妨害作证罪且既遂。2、妨害作证罪既可以发生在诉讼提起以后的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在诉讼提起之前。3、妨害作证罪可以发生在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中,也可以发生在经济案件、行政案件中。二、妨害作证罪与伪证罪共犯的界限妨害作证罪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也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经济诉讼或行政诉讼中,范围较广。但是如果行为人在刑事侦查或审判过程中,采用强迫、威胁、唆使或贿买等方法使证人作伪证,而且证人构成伪证罪的,行为人构成伪证罪的共同犯罪;证人没有构成伪证罪,行为人如果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则成立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如果证人是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则行为人单独构成伪证罪或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在妨害作证罪当中,情节严重不再是立案的关键所在,此时作为本罪的加重情节,从《刑法》第307条的规定中了解到,若是构成妨害作证罪同时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那么将在3-7年有期徒刑之间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行为人妨害作证的行为情节轻微,同时危害也不大的话,则不认为构成本罪。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在我国法律法规当中,任何物品或者东西都有它的所有权,其他人是不能利用自己职务之便对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进行占有的。在生活中,如果有人利用职务之便,对这些东西的所有权进行侵占的话,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什么? 一...


·我国缓刑算不算有期徒刑?
      缓刑在我们刑事案件审判中比较常见,缓刑指的是给予犯罪人员一定期限的考察时间,如果在考察期间内犯罪人员没有再发生违法犯罪的行为,则可以免于原有的刑事处罚。但是您对于缓刑的具体法律规定并没有明确的认识,那么我国缓刑算不算有期徒刑?本文我们就对这个问题给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我国缓刑算...


·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其实就是寻衅滋事罪与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此时一般的寻衅滋事行为尚未达到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因此就不能对行为人定罪处罚。那到底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寻衅滋事罪罪与非罪的界限 根据本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


·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
      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因涉嫌犯罪能否中止审理民事案件,如该刑事犯罪嫌疑案件确认的事实将直接影响民事纠纷案件的性质、效力、责任承担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将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等待刑事程序终结后再恢复审理。...


·刑事案件办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案件办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安机关办案程序及时间 1、拘留期限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


·刑诉法规定刑事抗诉能改判吗
      一、刑诉法规定刑事抗诉能改判吗?刑事抗诉是有可能改判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


·认罪认罚如何生效是怎样规定的
      认罪认罚如何生效是怎样规定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包括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坚持证据裁判、坚持公检法三机关配合制约原则等。二是明确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认罪认罚适用...


·拒传、假传军令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规定是怎样的?
      拒传、假传军令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规定是怎样的? 一、拒传、假传军令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怎样的? 拒传、假传军令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 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罪犯申请减刑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罪犯在服刑期间,其实可以依法向监狱主管部门申请减刑,这样实际坐牢的时间就会减少一些,也就是说有机会提前被释放。但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到底罪犯申请减刑要符合怎样的条件?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罪犯申请减刑要符合怎样的条件 减刑是刑法规定的刑罚执行过程中的...


·剽窃作品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剽窃作品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


·一、销售假药罪属于哪种罪?
      一、销售假药罪属于哪种罪? 销售假药罪属于生产假药属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是指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只要具有主观故意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即构成本罪。 二、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