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的认定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的认定是怎样的?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的认定是:(1)转移已有存款;(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3)私自出售房屋;(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1)制作虚假的欠条;(2)虚报开支;(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二、婚内出轨转移财产构成犯罪吗?在中国,虽然从道义上来说,婚内出轨者是要受到谴责的,但法律对出轨者却并没有什么明确的处罚,甚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出轨也并不能作为少分财产的依据。另外,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不是夫妻一方说对方出轨了法院就会这么认定,还是要用证据说话,而且,证据也讲究合法性!通过侵犯他人隐私获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比如跟踪偷拍、进入他人房间拍摄、到宾馆现场捉奸或者是偷装窃听录音录像设备也不被允许。既然出轨不能作为少分财产的依据,那什么可以呢?《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那么如果对方出轨了,无过错方能不能请求损害赔偿呢?尽管法律上规定,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因这些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在实际判决中,还是会有突破这一规定的做法。从法律层面上来说的话,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是属于共同所拥有的,任何人员的话都不能够随意的来进行一个处分,即使是夫妻之间的话,他们在财产进行处分的时候都必须要尊重对方,并且进行一个合理的协商,擅自的来进行转移的话绝对不被允许。
  
  
  


·离婚后孩子不让探视怎么办?
      抚养子女是双方共同的义务,即便在离婚后父母双方也都有探视孩子的权利。很多人夫妻在离婚后由于发生纠纷,一方抚养子女的同时不让对方探视子女,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办。到底离婚后孩子不让探视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离婚后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探望权...


·诉讼离婚与协调离婚有什么区别
      协调离婚对应的应该是法律中规定的协议离婚方式,而另一种离婚方式则为诉讼离婚。现实中,有的夫妻采用协调方式离婚,而有的则通过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这个诉讼离婚与协调离婚之间究竟有什么区别被?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诉讼离婚 所谓诉讼离婚,顾名思义,...


·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有什么后果一方不付抚养费属于
      离婚后不给子女抚养费有什么后果一方不付抚养费属于不履行抚育义务,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阻劝,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的,那么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


·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
      关于加班费的标准,是在《劳动法》中作出规定的。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结合实际的加班情况,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加班费。那究竟这个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国家规定加班费标准是什么 有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加班费标准,按照最低工资...


·一、夫妻吵架打架造成伤害怎么处理?
      一、夫妻吵架打架造成伤害怎么处理? 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属于治安案件,一般会进行调解。 主要看造成的伤害后果,如果造成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轻微伤就不构成犯罪,只能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


·不符合结婚条件的情况的婚姻有哪些?
      相信您都知道男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都必须要满足《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而实践中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也是大量存在的,那么不符合结婚条件的情况的婚姻具体是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不符合结婚条件的情况的婚姻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


·离婚后前妻再婚抚养费可以少给吗?
      夫妻离婚以后,法院会确定双方的抚养权归属。但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仍然要履行相应的抚养义务。也就是根据国家制定的抚养费标准,支付给另一方孩子的抚养费。这是离婚以后的情况,当然我们的社会中也包括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夫妻离婚以后再婚的情况。那么,离婚后前妻再婚抚养费可以少给吗? 一、...


·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是什么? 夫妻双方通过结婚来延续两个人的感情,结婚则要考虑很多的事情,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如何认定,双方的婚后财产认定,以及感情破裂之后,财产应该如何分割等,我国婚姻法对于婚姻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都有规定,那么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的内容是什么? 一、婚姻法...


·离婚时的过错方怎么认定 婚姻法上的离婚过错方是指:
      离婚时的过错方怎么认定 婚姻法上的离婚过错方是指:1、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2、实施家庭暴力的;3、重婚的;4、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对于过错方提出的离婚,法院仍应坚持以是否感情破裂为标准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凡双方感情尚未破裂的,过错方愿意接受调解和好,无过错方及其子女对有过错一方...


·协议离婚的内容包括什么
      ? 说到协议离婚的内容,其实应该是指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离婚夫妻实际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这个协议书的内容肯定是与当事人密切相关的,那么您知道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都包括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


·一、在什么条件下定为重婚罪?
      一、在什么条件下定为重婚罪?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