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再次工伤鉴定是否允许?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申请再次工伤鉴定是否允许?申请再次工伤鉴定是允许,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及其家属对工伤鉴定不服的话就能申请二次工伤鉴定,可以说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就是有人对之前的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提出再次工伤鉴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书面申请。包括:申请再次鉴定的事实与理由、伤病治疗情况、初次鉴定情况、申请时间(单位申请需加盖公章、工伤职工申请需本人签字);2、《工伤伤残鉴定申请表(再次鉴定)》1份;3、认定工伤决定书;4、市级工伤伤残鉴定结论及收到市鉴定结论时间的有效证明;5、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6、有关病历材料(须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医学诊断证明、就诊病历、化验报告、影像检查报告及住院治疗的出院记录、手术记录等;职业病应提交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证明书、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7、医疗终结后受伤部位彩色照片(内伤和职业病可不提供)。二、做工伤鉴定需要多少费用?(一)劳动能力鉴定的收费标准按省苏价费[1996]156号文件规定收取,每人次280元;(二)劳动能力鉴定费以及必要的医疗检查费用,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三)申请复查和再次鉴定的,鉴定费以及必要的医疗检查费用,先由申请方垫付,鉴定结论维持原结论的,由申请方承担;(四)确认停工留薪期的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当代社会申请工伤鉴定主要就是为了提供一定的证据,这样的话可以帮助自己在诉讼活动当中处于一个有利的地位,但同时这样的一种鉴定活动,如果出来之后并不是自己想要的,可能存在着一个虚假状况,也可以再次的来提出重新申请。
  
  
  


·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开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
      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开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根据以上规定,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对该劳动者存在用工行为,则双方之间就建立劳动关系...


·申请劳动争议案件执行不缴费的条件
      申请劳动争议案件执行不缴费的条件我们知道,在一个劳动纠纷的案件裁决后,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该裁决,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需要收取一定的执行费用。那申请劳动争议案件执行不缴费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将为您进行说明。 一、减免申请执行费的条件 (一)没有固定生...


·一、公司拒不给我劳动合同原件咋办?
      一、公司拒不给我劳动合同原件咋办?公司不肯给员工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合同原件与复印件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通常情况下,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复印件之所以不能单独作为证据使用,关键在于原件持有者出于种种考虑,既不出示原件,又否认复印件的合法有...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应该怎么写?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应该怎么写? 工程质量是很重要的,是人们都非常关注的。承包商也应该对于工程质量作出一定的承诺和保证,并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那么,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应该怎么写?工程质量的评定标准又有哪些?我们将会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否合法?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是合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劳动者上班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只要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了...


·前臂粉碎性骨折工伤怎么赔偿以及相关程序
      对于工伤,一般来说,我们最为关注的就是后续赔偿问题。因为工伤,主要是对劳动者身体上造成一定伤害,严重的甚至危及以后的学习生活。因此,处理好工伤赔偿问题十分有必要。那么,前臂粉碎性骨折工伤怎么赔偿以及相关程序?请和律师我们在文中一同了解。 一、前臂粉碎性骨折工伤赔偿数额 1、如...


·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据此,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不是同一个概念,不可混为一谈。其显著的区别在于两者所要解决的问题根本不同。但是,此两者又有紧密的联系:工伤认定是工伤鉴定的前提;工伤认定是工伤鉴定的前置程序。只有在经工伤认定程序并作出职工所受伤害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工伤...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作出要多久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作出要多久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或者五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久对于很多刚步入社会进行工作的年轻人来说,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会有一个劳动合同试用期。试用期是针对在短的时间内一个适应过程的一个规定,在这过程当中有什么需要改正或者改进的,可以在以后对合同进行改正。那么劳动合同试用期期限是多长呢?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介...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如何书写?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如何书写? 一、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如何书写? 尊敬的______先生/小姐: 感谢您加入本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现请您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携带以下的材料至本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并协商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