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怎么赔偿租车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怎么赔偿租车费?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合理的租车费可以主张肇事者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二、赔偿项目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2、致残赔偿项目和标准: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3、死亡的赔偿项目和标准: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1中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4、遭受精神损害项目和标准:赔偿权利人(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了车辆损坏或者无法使用的情况下,可以影响当事人的正常工作情况,如果涉及到租车的情况下,是需要由责任方来赔偿租车费用的,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避免出现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私家车追尾有没有误工费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私家车追尾有没有误工费在发生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对方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赔偿汽车修理费外,如果产生合理的交通费和误工费的,也可以要求赔偿。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


·未投保交强险按交强险赔偿吗
      未投保交强险按交强险赔偿吗交强险是一项强制险,如果不投保,车主自己就要承担本该由交强险来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


·驾驶校车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
      驾驶校车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驾驶校车现在也成为了不少人选择的工作,相对来讲这份工作比较轻松,工作时间也不长。但现实中也不是人人都可以驾驶校车的,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到底驾驶校车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驾驶校车的条件具体包括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拿不出的话有两种解决方法: 1、可以按月支付,慢慢还款。 2、没有强制执行的财产,一般也不会怎么样,可以拖着等有钱再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受害人为治疗因交通事故所致伤病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误工费多少天?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误工费多少天?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是没有固定工作的,没有固定的工作就可能没有固定的收入,而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因此造成收入减少的,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依据我国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如果没有固定工作的,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可按当地人均...


·企业收购公司个人股权怎么交税
      1、印花税;股权转让要签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而法规规定交易合同是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的;印花税是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征收的,双方都需要缴印花税。2、增值税;实务中,最常见的股权转让是个人或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自己持有的未上市企业(公司与合伙企业)的股权。3、企业所得税;股权转...


·交通事故撞死无名氏死亡赔偿金应该给谁?
      由于我国人均车辆拥有量众多,因此交通事故的发生数量也是极大的,在普通的交通事故发生后,赔偿金确定后,接下来的具体赔偿问题就很好解决了,但是因交通事故撞死无名氏死亡赔偿金该交给谁呢?今天我们就为您整理了我国近年来的案例,以便给您参考。 2009年1月1日,《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交通事故定责流程:
      交通事故定责流程: 1、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限: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经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一、离婚后汽车的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汽车的财产分配是怎样的? 1.民法典明确规定 婚后赠与认定为赠与婚姻双方的 也算做夫妻共有财产 所以你所谓的 明确赠与一方的可以免去分割是有道理的 2.但是事后补这样所谓的赠与一方协议难度就大了 因为这种协议如果被认可 需要有夫妻双方的认可 意思就是...


·可交换公司债券指的是什么
      可交换公司债券指的是什么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依法发行、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 可交换债券一般发生在母公司和控股的上市子公司之间,即母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间,转换为上市的子公司股票。母公司发行债券前,需要将其持...


·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工伤认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上下班途中机动车事故工伤认定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工伤必须要有社保局的工伤认定,一般的处理是先到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在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评残,凭上述机构出具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向工伤保险部门申请赔付。你需要弄清楚社保局为什么不受理工伤认定?原因是什么? 单位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