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关于劳动合同续签的法律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你与单位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可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如果单位不续订,无论通知与否,都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二、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工资。至于合同期满后未续签劳动合同,是否适用宽限期及两倍工资罚则,目前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尚无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原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仍在该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原因超过一个月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如果用工双方在劳动合同期满1个月内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公司不必支付“双倍工资”。一直以来现在关于劳动合同续签是很多人都愿意看到的一个事情,因为毕竟对用单位这方面来说的话,他们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已经非常的熟悉了,用起来的话也是比较顺手的,所以在处理工作问题方面非常的熟悉,可以帮助公司运营的更好。
  
  
  


·员工合同未到期被辞退应如何赔偿
      员工合同未到期被辞退应如何赔偿 员工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赔偿问题需要根据辞退员工的原因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公司拖欠工资是离职要还是在职要赔偿?
      公司拖欠工资是离职要还是在职要赔偿?这就要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不管是哪一种都可以申请相应的赔偿。公司不按时发工资,如果构成用人单位非法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38条规定,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服务一年...


·劳动合同在哺乳期内可以顺延吗
      劳动合同在哺乳期内可以顺延吗劳动合同顺延是指劳动合同到期后,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到期时,一些特定的情形必须顺延劳动合同,像合同到期医疗期未满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和第45条的规定,若是女职工尚在哺乳期内,但是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了,这种情况下出于对女职工的保护...


·昆明工程纠纷律师业务范围有哪些
      昆明工程纠纷律师业务范围有哪些? 国家西部大开发已经进入到了一个上升期,云南、贵州等地的经济建设已经蒸蒸日上。在城市建设中常见的工程纠纷问题。发生工程纠纷以后,依靠咱们自己的知识有时候是无法解决的,这个时候就需要律师的介入来维护权益。昆明作为省会城市,自然也有专业的昆明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纠偏措施有什么
      工程质量纠偏措施有什么一、工程质量纠偏措施有什么1、组织措施,分析由于组织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项目组织结构、任务分工、管理职能分工、工作流程组织和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等;2、管理措施(包括合同措施),分析由于管理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采...


·工厂倒闭老板跑了员工如何赔偿?
      工厂倒闭老板跑了员工如何赔偿? 由于市场经济不景气,许多工厂纷纷面临破产倒闭。工厂老板丢下员工跑路了,员工讨要说法无门路,不仅没了工作,连该拿的薪水也没拿到手。那么,工厂倒闭老板跑了员工如何赔偿?下文是关于如何赔偿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一、搜集证据 搜集劳动关系存...


·建筑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长时间?
      建筑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长时间?办理流程是什么? ?建筑施工许可证有效期多长时间?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并说明理由;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次数、时限的,施...


·辞退怀孕员工赔偿标准是多少
      辞退怀孕员工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辞退怀孕员工赔偿标准是多少? 辞退怀孕员工赔偿标准要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和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


·诉求加班工资需要哪些证据?
      诉求加班工资需要哪些证据? 一、诉求加班工资需要哪些证据? 1、首先提醒劳动者的是,如要加班,一定先要充分理解单位的加班制度,另外,保存好加班的证据。 鉴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了劳动争议中的某些情况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的,有些劳动者理解成劳...


·劳动者的招收,用人单位一般首先是会考虑应聘者的能力以及经验和
      劳动者的招收,用人单位一般首先是会考虑应聘者的能力以及经验和技术等条件,但是,其实,我们还需要考虑年龄的,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是不可以招收童工的。那么,我们的法律中规定什么年龄属于童工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使用通过的惩罚措施。 一、什么年龄属于童工 ...


·离职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
      离职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法律同时赋予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若是单位行使该权利的话,则一般是辞退、解雇、开除劳动者,而要是劳动者行使这种权利,那么就是向单位提出辞职、离职。有的时候劳动者申请离职,但尚有未结清的工资,那一般离职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