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犯罪分子被检察院批捕后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犯罪分子被检察院批捕后怎么办?批捕后应当审查起诉处理,审查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起诉的活动。在中国,审查起诉活动是人民检察院职权之一,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必经程序。在审查起诉中,人民检察院对侦查阶段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搜集的证据进行全面复查,既是对侦查工作的检查和验收,又是侦查工作的深入和发展,其目的是进一步保证案件的质量。二、证据审查审查起诉阶段审查判断证据的重点是对证据“三性”的审查l、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首先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当事人就同一事实作过几次陈述、证人在几次询问中就相同的问题提供的证言,应当对他们前后所做的陈述、提供的证言联系起来进行分析研究,看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有矛盾,就不能轻易采信,而应查明矛盾出现的原因。其次,对案件中不同类证据的审查,也要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审查各个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是否一致、协调,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就具体案件来说,要注意分析同案犯口供之间、不同证人的证言之间、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和被害人的陈述之间有无矛盾。不但如此,还要分析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与案件内的物证、书证、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之间有无矛盾,物证、书证与勘验检查笔录之间有无矛盾等等,以便从中发现问题,进一步查证核实。再次,对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还应当把案内所有的证据与案件事实联系起来。只有当证据审查到证据与证据之间,而且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都相互一致,才能就案件事实作出是否起诉、不起诉的结论性意见。最后还应注意,证据是否充分,是进行综合审查判断时必须予以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完全依靠间接证据定案的,必须要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批捕后进入审查起诉的环节是非常重要的,不仅需要对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并需要向审判机关提出初步的量刑处理意见,具体情况下应当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单位偷税罪判处罚金负责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单位偷税罪判处罚金负责人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需要,公司偷税漏税是属于单位违法犯罪的行为,应该由公司的主要负责人、领导者来承担偷税漏税的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刑法》第三十条 【单位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


·刑法关于抢劫罪的规定有哪些解释
      一、刑法关于抢劫罪的规定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


·保险诈骗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保险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


·诈骗犯批捕后到判刑有多长时间?
      一、诈骗犯批捕后到判刑有多长时间? 诈骗罪逮捕到判刑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


·涉嫌销售假药罪能不能判缓刑?
      涉嫌销售假药罪能不能判缓刑?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销售假药判处缓刑的条件包括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具有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等情形。二、认定1、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中其他罪的界限对于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


·被判刑后发现有漏罪怎么处罚?
      被判刑后发现有漏罪怎么处罚?对于判决宣告后,刑法执行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如果漏罪与前罪属于同种犯罪,也应实行并罚。因为原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


·什么是刑事羁押 亲属被刑事羁押该如何应对
      如果公民被刑事羁押的话,那此时其人身自由就是受到了一定限制的。这种情况下,作为被羁押人的亲属应该如何来映带才是比较好的呢?首先我们要搞清楚究竟什么是刑事羁押才行,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羁押是指什么? 在我国,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之一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


·犯罪未遂形态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犯罪未遂形态的表现形式是什么?(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1、被告行为必须实际接触或接近犯罪对象。2、被告行为必须对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威胁。3、实行的行为必须能够直接引起危害后果的发生。4、实行...


·有期徒刑折抵刑期是如何操作的
      我们发现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在判刑之前先行被羁押了的话,那一般在判刑之后都是会进行刑期的折抵的。那其中有期徒刑折抵刑期是如何操作的呢?如果你不是很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有期徒刑折抵刑期是如何操作的 《刑法》第四十一条 规定:“管制的刑...


·刑事上诉期限有多久,上诉会加重刑罚吗
      刑事上诉期限有多久,上诉会加重刑罚吗在刑事诉讼中,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因此,就有当事人会担心上诉之后会被加重刑罚。那么,刑事上诉期限一般是多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