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挪用资金罪三种情形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挪用资金罪三种情形有哪些
  
  一、挪用资金罪三种情形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272条的规定,构成挪用资金罪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进行非法活动的。
  
  二、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标准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
  
  第五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
  
  结合挪用资金罪最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来看,如今对于挪用资金犯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已经从以前的5000元人民币提高到了现在的30000元人民币。至于数额巨大的标准,则提高到了300万元以上。由此可见,在挪用资金供个人使用,从事非法活动,如果被挪用资金的数额并没有达到3万元,那可能此时就不能以挪用资金罪论处。
  
  


·五种告诉才处理的罪是什么?
      五种告诉才处理的罪是什么?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侮辱罪、诽谤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普通侵占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占)。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


·一、在深圳醉驾175的酒精含量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在深圳醉驾175的酒精含量量刑标准是什么?醉驾175的酒精含量量刑标准是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


·泄露个人信息多少条有罪
      一、泄露个人信息多少条有罪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的,不管多少条都有罪。对于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达到五十条以上的,就有罪...


·绑架罪和抢劫罪的相同点是什么
      绑架罪和抢劫罪的相同点是什么 一、绑架罪和抢劫罪的相同点是什么? 1、行为人都有可能非法占有他人财物,都有可能采用一定的暴力、胁迫等方法; 2、都有可能在客观上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等。 二、绑架罪和抢劫罪的区别是什么? (1)犯罪的手段不同,前者是绑架并控...


·缓刑刑事处罚适用条件是什么?
      缓刑即暂缓量刑,是指对于犯罪嫌疑人已作出了刑事处罚判决,但是暂时不执行的一种制度。那么缓刑刑事处罚适用条件是什么呢?根据刑法的规定,一是犯罪情节轻,且犯罪分子有悔改表现;二是为初犯且不是主要分子;三是被判处拘役及短期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


·盗伐林木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盗伐林木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盗伐林木罪的表现形式有: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 2、擅自砍伐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 的; 3、擅自砍伐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林木的; 4、违反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


·只有口供跟转账记录能判刑吗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法条链接:〈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


·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虚假诉讼罪的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采取财产保全或者行为保全措施的,造成他人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严重干扰正常司法活动或者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的; (三)致使义务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


·涉嫌生产和销售劣药罪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一、涉嫌生产和销售劣药罪逮捕的条件有哪些?(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了三方面的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是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


·对于被拘留最多拘留多久?
      被拘留最多拘留多久?行政拘留最多15天,刑事拘留最多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


·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安全事故监管的人会受到惩罚,因此这些人为了逃避惩罚便谎报或者不报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以及财产的不必要损失,在我国刑法上称之为谎报安全事故罪。那么 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呢?下面是我们整理出来的相关法律法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谎报安全事故罪怎么判: 依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