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伪造遗嘱会构成刑事犯罪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伪造遗嘱是否构成犯罪伪造遗嘱不构成犯罪,刑法中没有相应规定,但伪造遗嘱将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权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二、认定丧失继承权时要注意什么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2、继承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项或第(二)项所列之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确认遗嘱无效,并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理;3、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是否严重,可以从实施虐待行为的时间、手段、后果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认定。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确认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非经人民法院审理确认,任何单位及个人均无权作出。即便是继承人有违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所规定之违法行为,并且继承人亦承认该违法行为的存在,其继承权也不会自动丧失,一定需要经过司法程序确认。关于继承人伪造遗嘱的行为,只能按照一般民事行为来处理。而从其他的法律规定中也了解到,伪造遗嘱产生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该继承人丧失了继承权。但要注意的是,此时该继承人丧失的仅仅是对这个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对其他被继承人的遗产仍享有继承权。
  
  
  


·最高院适用刑事诉讼法有哪些
      我国的司法建设要想做到绝对的公平公正,必须要有统一的规范流程和法律条文进行约束。生活中,一些刑事案件在审理和侦查的时候,其中流程和其他相关的规定,都在我国的刑诉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当然,我国最高院在实施刑诉法的时候,也是按照我国规定的法律制度进行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最高院适用...


·对罪犯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一、对罪犯减刑的条件有哪些 1、可以减刑的条件: “可以减刑”是对犯罪分子是否减刑由法院自由裁量,需满足以下条件: (1)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具有...


·超过拘留多久案底会保留吗
      超过拘留多久案底会保留吗依据刑法的规定,法院未作出判决前,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而刑事拘留只是强制措施,法院并未审判,所以刑事拘留是没有案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


·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窝藏、包庇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什么 一、窝藏、包庇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


·哪些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
      聚众斗殴罪的行为表现有:(一)、聚众斗殴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不应简单地理解为公共场所的秩序,而是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应当遵守的各项共同生活的规则、秩序,在实际生活中,聚众斗殴犯罪可以是在公共场所,例如在公园、影剧院中,也可以是发生在较僻静的私人场所。因此,无论是在...


·数罪并罚的原则包括哪些?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首先立案,逮捕犯罪嫌疑人,证据收集充分的,由检察院起诉,在检察院的起诉书中,会有量刑意见,有时候是建议数罪并罚。那么,数罪并罚的原则包括哪些?法院在判决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这些原则,比如吸收原则等,具体详细内容,我们给您做个介绍。 一、数罪并罚的原则包括...


·一、醉驾缓刑标准是怎样规定
      一、醉驾缓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缓刑只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下,无以下从重情节、且认罪的被告人适用:对酒精含量在120mg/100ml以上的,或者具有前款10种从重情节的被告人,不适用缓刑。对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


·刑事案件抗诉庭审观摩会的意义是什么?
      一、刑事案件抗诉庭审观摩会的意义是什么?刑事案件抗诉庭审观摩会其主要的意义在于学习案件的审理过程,吸收相关实战经验, 尽最大可能的保证案件审理结果的准确性。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公民都拥有这项权利...


·刑诉法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有哪些
      目前我国执法机关在侦办刑事犯罪案件的时候,发现有些案件当中所涉及到的未成年人的群体已经有所上升,这一点上体现了我国未成年人在犯罪案件当中,针对我国相关法律知识的欠缺。其实有些情况下未成年人涉及到刑事案件当中,主要还是因为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刑诉法对未...


·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的标准有哪些?
      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的标准有哪些? 一、滥用职权罪立案侦查的标准有哪些?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


·刑诉法171司法解释全文中关于审查案件有什么规定?
      审查案件都是有一定的程序的,因为这样才能避免审查案件的人员徇私舞弊,所以最好是查询一下有关的规定作为依据才能对案子进行查证,但时候最好阅读一下刑诉法171司法解释全文中对其的规定,我们整理了有关的内容,一起看一下吧。一、刑诉法171司法解释全文中关于审查案件有什么规定?(一)根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