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药材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药材购销合同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最新药材购销合同样本,怎么写药材购销合同
  
  药材购销合同样本
  
  甲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买卖标的
  
  1、名称:
  
  2、品种:
  
  3、数量:
  
  4、计量单位和方法:
  
  5、质量等级:按国家标准执行(见附件),确定标准后封存样品,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封存,妥善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二条 包装
  
  1、包装材料及规格:
  
  2、不同品种等级应分别包装;
  
  3、包装要牢固,适宜装卸运输;
  
  4、每包品种等级标签清楚;
  
  5、包装费用由 (甲/乙)方负担。
  
  6、包装物由 (甲/乙)方供应,包装物的回收办法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三条 价款
  
  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第四条 货款结算
  
  1、货款的支付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合同生效后三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货款。
  
  (2)甲方自提,现款现货,货款两清。
  
  (3)预付货款总额的 %,余款在货到后以一次付清。
  
  2、实际支付的运杂费,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2)运杂费由甲方承担。
  
  3、货款的结算方式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现金或现金支票结算。
  
  (2)银行电汇或银行票汇结算。
  
  (3)银行转账结算。
  
  4、开具发票类型:开具发票类型按照以下 项规定办理。
  
  (1)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
  
  (2)税率为4%的普通商业发票。
  
  (3)售货收款凭证。
  
  第五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方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实行送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送往 (接收地点),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2)实行代运的,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托运手续,并派人押运(如果需要)。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3)实行提货的,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通知甲方提货,以发出通知之日作为通知提货时间;
  
  (4)实行义运的,对超过国家规定的义运里程的运输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
  
  2、保险: (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3、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
  
  第六条 产品验收
  
  1、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 日内组织有关人员会同乙方人员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以双方约定的质量为准,允许产品颜色有一定误差,重量允许有 %误差,允许含水分为 %、
  
  3、异议: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质量不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 风险负担
  
  1、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产品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产品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甲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
  
  3、乙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产品,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产品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产品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产品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甲方拒绝接受产品或者解除合同的,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农副产品必须及时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2、甲方评定产品质量等级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和提级提价。
  
  3、甲方有权拒收对乙方交付的不合规格的产品,但必须向乙方说明拒绝收受的理由。
  
  4、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做好生产采收技术指导工作。
  
  第九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未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付任务之前,不得私自向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出售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不得向甲方交付等外产品。
  
  3、乙方的农副产品生产如受气候条件的影响,允许在减产 %的幅度内不以违约论。
  
  4、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任务后,有权自行向第三方出售产品。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 %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 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产品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他:
  
  第十一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质量等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产品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 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 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如其品种、颜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产品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产品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产品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他:
  
  第十二条 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第十三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年。
  
  第十五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 、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十六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七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十八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一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 份,送或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以上为砂子碎石购销合同范本,在购销合同中,除了药材的价款和包装,对药材产品的及时验收、质量等级要求、因为不可抗力造成的风险承担都是尤为重要的。其中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涉及到违约和纠纷,


·幼儿园转让合同怎样无效?
      幼儿园转让合同怎样无效? 一、幼儿园转让合同怎样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若满足以下条件,那么合同无效,关于合同无效情形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


·无偿使用合同法律性质是什么?
      无偿使用民法典律性质是什么?无偿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同中,一方...


·没签合同试用期被辞退补偿多少钱
      如果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的辞退属于非法辞退的情形,则可以申请用人单位的赔偿或补偿。但如果是正常辞退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可以解除与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而无需任何理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一定无效吗?
      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一定无效吗?合同违反法律规定一定无效,我国法律当中规定合同不能够违反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光伏发电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光伏发电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怎么写光伏发电购销合同? 光伏发电是一种新型清洁无污染的发电方式。常规能源终究有耗尽的一天,而且我国的一次能源储量远远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所以像光伏发电这种可再生能源急需开发。但是您知道光伏发电购销合同怎么写吗?下面我们就为您整理了一篇光伏发电购销...


·保险合同到期钱好退吗?
       我们平时办理的保险都是有期限的,也就是说我们所签订的保险合同会过期,这个时候就意味着终止了合同的内容,如果是出现了这样的保险合同到期的情况后应该怎么办呢?保险合同到期钱好退吗?、 正常退保 超过犹豫期的退保视为正常退保。通常领取过保险金的保单,不得申请退保。正常退保一般要求保...


·合同签订毁约赔偿违约金多少
      合同签订毁约赔偿违约金多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


·哪些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我国对合同诈骗罪的处罚是相当严厉的,司法实践中,本罪也往往同民事欺诈行为交织在一起,但是二者的法律后果对当事人来说是完全不同的,涉及到罪与非罪的界定。因此了解清楚哪些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合同到期终止和直接解除有什么区别
      合同到期终止和直接解除有什么区别如果合同已到期,说明合同已经终止。如果合同关系为有期限的法律关系,则不能永久存续。如果合同关系在合同到期后已经消灭,合同权利义务已经终止,则不可解除合同;如果合同关系在合同到期后尚未消灭,仍然存在权利义务,则当合同符合解除的条件时,即使合同到期依然...


·一、签完买卖合同离婚限购是否受影响?
      一、签完买卖合同离婚限购是否受影响?离婚不限购,但要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的时间,如果是离婚之前签订的,仍然是属于限购的范围。调控政策出台前订立的合同确因限购、禁购政策无法履行的,当事人双方均可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出卖人请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


·网签合同没有备案会被撤销吗?
      网签合同没有备案会被撤销吗?网签合同没有备案会被撤销,备案的前提是需要办理网签,网签最基本就是便于房管部门管理房地产企业的销售情况,网签是没办法具备备案的法律效力的,所以只有备案了此房才是真正意义上实现了房屋买卖。即使成功进行了网签,没有到房管部门进行备案,那么网签也很难具备法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