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情形有几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不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情形有几种
  
  一、不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情形有几种
  
  (一)在先权利使用时不构成商标侵权。
  
  使用人对自己享有权利的标记进行正当使用。如正当使用自己的姓名、商号或其他标记。因使用人的在先权利合法,其正当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二)指示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使用人为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用途,合理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不构成商标侵权。如某品牌墨盒合理的标明出其专供于某品牌打 印机。
  
  (三)叙述性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二、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
  
  (一)非法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图形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
  
  关于“类似商品”的认定,应以商标注册证书中核定使用的商品为准。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看两种商品在功能、用途上是否具有共同点,消费对象、销售渠道是否相同。对“近似商标”的认定通常应从两个方面考虑:一是两个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相类似;二是两个商标的标识的主体部分是否相近似。具体认定以普通消费者的一般注意力作为评判的主观标准,并采用整体比较与商标显著部分比较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判断。实践中多以商标的音、形、义三个要素考察。即读音是否相同;外形是否相近,是否可能导致普通消费者直观上的误认;意思是否相同等来判断。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在认定这类商标侵权行为时,不以销售商是否有过错为前提,只要销售商客观上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即可认定侵权成立,只不过销售商在证明合法取得商品并说明提供者的前提下,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已。所谓“合法取得商品”是指通过公开的形式,在合法的交易市场购得的商品;说明“供货者”身份,应当是真实的且相对方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寻找到,未达到这个标准,不能认为“说明了提供者”。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擅自制造是指商标印制单位未经授权或无正当手续而制造商标标识;伪造是指故意制造假冒商标标识。制造和销售商标标识,必须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未经商标注册人委托授权而擅自制造和出售商标标识,更不允许伪造商标标识。
  
  (四)反向假冒行为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反向假冒注册商标是指行为人将注册商标人的商品合法取得后,未经其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了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反向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并未直接使用或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而是采用反向思维的方式,借用他人使用某一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信誉,推销附有自己商标的商品,从而提高自己商标的声誉。反向假冒行为违反公平竞争和诚实信用的法律原则,擅自在他人的商品上使用自己的商标,借他人的优质商品为自己树立品牌,其后果使商标权人失去利用商标树立产品信誉的机会,违背商标和商品不可分离原则,侵害商标权人利益,欺骗消费者,扰乱市场秩序。
  
  (五)对驰名商标的淡化导致的商标侵权行为。
  
  该行为是指无权使用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用于自己的和该驰名商标商品不同类的商品之上,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及其在其他方面与生产者的关系产生误认或混淆,进而使该驰名商标的特殊吸引力与识别作用发生弱化的行为。驰名商标淡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是以一定方式丑化有关驰名商标;二是以一定方式暗化有关驰名商标;三是以间接的曲解方式使消费者将商标误解为有关商品普通名称。
  
  (六)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域名的行为。
  
  这类商标侵权行为主要有两种类型:第一,为商业目的将他人驰名商标注册为域名的;第二,为商业目的注册、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域名,故意造成与他人提供的产品、服务的混淆,误导网络用户访问其网站或其他在线站点的。
  
  (七)将他人注册商标注册为企业名称的行为。
  
  这类商标侵权行为成立的前提是商标申请在先,企业登记注册在后,往往是企业利用他人商标的知名度搭便车的行为,这些企业使用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企业的名称,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商标权。
  
  很多时候构成商标侵权,往往会给商标权人造成经济方面的损失。因此,之后在追究侵权人责任的时候,除了会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外,往往还会要求其作出相应的赔偿。当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他人侵犯,商标权人在掌握一定被侵权证据后,可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所属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
  
  


·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形式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责任形式有哪些 1、侵害除去请求权及侵害防止请求权 著作权为在一定范围内的绝对权,具有准物权的性质。当其受到侵害时,除依一般规定请求回复原状及损害赔偿外,并享有排除侵害请求权及侵害防止请求权。 原则上,著作权受到侵害者为作者本人,但著作权内容包括多种权利,又可分...


·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法?
      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法? 一、在我国什么是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但从法律部门...


·在哪里可以申请著作权2023
      在哪里可以申请著作权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1.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国家版权局主...


·专利法不保护的对象有哪些
      专利法不保护的对象有哪些严格来讲,只有被授予了专利的那么才会受到专利法的保护。而在申请专利的之前,我们也要搞清楚,专利法不保护的对象有哪些。这也就是说哪些产品、技术是不能申请专利的。接下来,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专利法不保护的对象有哪些1、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对商标侵权罚款多少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对商标侵权罚款多少?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


·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期限是怎样的?
      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期限是怎样的? 一、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期限是怎样的? 商标续展注册的时间期限是12个月加6个月的时间,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


·商标续展周期是多长时间
      商标续展周期是多长时间商标续展周期是三个月,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如果要续展的话,需要在到期前12个月前办理续展手续,当然在到期后六个月内续展的话也是有效的,但是还是尽早续展吧,现在知识产权这块儿很火,好的商标一定要做好保护,一般的商标机构都可以做续展,你说的中细软公司可以做商标续...


·软件著作权容易通过吗
      软件著作权容易通过吗第一要看源代码的资质情况,如果原创性不够的话,是有一定的申请风险的。第二要看代理机构的资质,现在软件行业的公司越来越多,其实申报的难度也是越来越大的,这就要看你找的代理机构的资质,不然到时候处理不好被驳回,第二次申报是很难再通过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


·抢注影视剧商标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抢注影视剧商标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注册商标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侵权诉讼,但法院不能直接对商标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理。如果要阻止商标注册成功或撤销已注册商标,应当向国家商标管理部门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或商标撤销申请等行政程序。法院将依据商标行政程序的审查...


·申请专利库费用是多少?
      申请专利库费用是多少?无论任何类型专利的申请,缴纳官费都是申请人必须要做的事,从发明人提交申请的那天起,或是接收到受理通知书的半个月内,便需要缴纳清算所有的专利申请官费。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分别为500元/件;发明专利为900元/件。发明专利官费:申请费900,实质审查费2...


·宣告商标无效理由都有哪些
      宣告商标无效理由都有哪些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