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用人单位应该怎样申报工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用人单位应该怎样申报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在申请时准备的材料有:记载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的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二、单位申报工伤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由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医保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访、询问,医保科以书面告知申请须知,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2、审核: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不完整的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3、受理:提供的材料完整,属于本局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受理,并告知受理不受理。4、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5、送达: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受伤害职工和用人单位)。6、行政复议:当事人、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7、行政诉讼:当事人、用人单位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这个事情可大可小,小公司不一定是小工伤,大公司不一定是大工伤,所以作为企业,不管在什么保险一定要购买,如果是大工伤的情况下,也许企业会因此被拖垮。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所有费用都得是用人单位进行支付。
  
  
  


·工作未满一年病假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工作未满一年病假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需要看公司辞退你的理由是否合法。如果是不合法的,你可以选择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补偿金按照一个月的工资计算,没有提前通知的,还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待通知金。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


·工伤认定时效中断规定有哪些
      工伤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中受到的伤害。劳动者最不愿意受工伤,但天有不测风云,工伤多少会有点,您对工伤认定时效中断规定了解多少呢?而且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受伤的,申请工伤认定是有时效限制的,所以有可能碰到工伤认定时效中断的情况。我们现在就告诉您工伤认定时效中断规定有哪些。 1、申请...


·一、劳动合同简版范本如何书写?
      一、劳动合同简版范本如何书写?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


·员工劳动中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
      在当今社会中,同学们从学校走向社会,我们面对琳琅满目的工作岗位,除了要选择一个合适的工作岗位以外,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最重要的还是要看劳动合同的签定。很多刚步入社会的同学不免有这个疑问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处理以及其后果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给您讲讲。 一、没和公司签订劳动合...


·不属于工伤保险实施范围的有哪些?
      不属于工伤保险实施范围的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


·什么叫辞退有过错的员工?
      什么叫辞退有过错的员工?辞退有过错的员工指的是员工存在着过错的情况,具体的情形包括以下几个: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


·建筑工程合同类别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类别有哪些 建筑施工合同是建筑合同里面最重要的一种合同,在建筑施工合同里规定了承包方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发包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为双方履行合同提供有效的依据。那么,建筑工程合同类别有哪些?下面,请你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建筑工程合...


·非全日制用工还能约定试用期吗
      非全日制用工还能约定试用期吗非全日制用工没有试用期。2003年5月30日劳动保障部颁发的《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七十条也作出了同样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明确提出非全日制劳动不得约定试用...


·误工费延长时间待遇是怎么样的
      误工费延长时间待遇是怎么样的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怎么处理?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怎么处理?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职工在离职后,另从事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职位,从而违反了竞业限制约定,需要向原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原单位遭受的损失超过了违约金,那职工还需要另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   竞...


·监理机构工程质量原则包括哪些?
      监理机构工程质量原则包括哪些?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合格是各方共同追求的目标。在工程质量控制上面,监理机构的责任非常大,其负责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并定期组织质量抽查,在工程竣工后进行工程质量验收。那么监理机构工程质量原则包括哪些?下面我们通过这篇文章共同了解下吧。 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