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中损伤参与度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交通事故中损伤参与度是什么?
  
  交通事故案件中的损伤参与度,是指在人身损害的案件中,由于损伤与疾病等诸多因素的共同存在,且造成机体结构破坏及功能障碍、死亡等现存后果,损伤或者损伤所致的继发症、并发症在现存后果的因果关系的评定中所起作用的相对比例,就是损伤参与度。
  
  关于损伤参与度并无明确的国家标准,新颁布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也并未涉及到损伤参与度,但公安部下发的行业标准《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A/T800-2008)以及之后制定的国家标准《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GB/T 31147-2014)中有关于损伤参与度的规范性附录,按此附录,损伤参与度采用百分比表示,分为:100%,75%,50%,25%,0五种。
  
  1 完全由本次损害及其并发症、后遗症造成,原有疾病或残疾与其所需护理依赖程度无因果关系 的,损伤参与度为100%。
  
  2 主要由本次损害及其并发症、后遗症造成,原有疾病或残疾对其所需护理依赖程度只起到加重 和辅助作用的,损伤参与度为75%。
  
  3 本次损害及其并发症、后遗症与原有疾病或残疾共同造成护理依赖程度,且作用相当,难分主次 的,损伤参与度为50%。
  
  4 主要由原有疾病或残疾造成,本次损害及其并发症、后遗症对其所需护理依赖程度只起到加重 和辅助作用的,损伤参与度为25%。
  
  5 完全由原有疾病或残疾造成,本次损害及其并发症、后遗症与其所需护理依赖程度无明确因果 关系的,损伤参与度为0。
  
  该标准同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些类似,分为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五大类,对损伤参与度的鉴定具有较大的参考意义。
  
  2、“损伤参与度”与事故责任比例有什么区别?
  
  事故责任比例,是指在侵权责任事故中,侵权责任人与受害人对于受害人受损后果的发生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比例。事故责任比例直接决定了侵权责任人承担受损后果的比例,除了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中需先不按责任比例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外,其他侵权责任事故均系由侵权人按照事故责任比例承担损失。
  
  损伤参与度是否具有同事故责任比例同样的作用,即是否在乘以事故责任比例后,还需乘以损伤参与度比例?
  
  事故责任比例的发生原因在于侵权人和受害人双方的作为(或不作为)的相互作用,即系因行为产生的,而损伤参与度发生的原因则是在于双方行为和受害人已经存在的个人体质相互作用,即因行为和已存在的事实产生的。两者的区别在于,损伤参与度中有已存在的事实因素,这种被动存在的因素不对责任事故的发生有任何的影响,只对责任事故的结果有影响。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计算损伤参与度的实质,就是以对于事故的发生不发生任何影响的受害人个人体质为由,来再一次减轻侵权人行为的责任,能否计算损伤参与度,关键在于这种减轻责任的方式是否合法。
  
  3、“损伤参与度”是否能否构成减轻责任的理由?
  
  损伤参与度能否构成减轻责任的理由,就是说受害人个人体质能否构成减轻侵权人责任的理由。
  
  《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第二十七条规定,“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为人不承担责任”;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第三十条规定,“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等等。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侵权人可以减轻责任的理由为:受害人有过错;侵权人不承担责任的理由为:受害人故意、不可抗力、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侵权人可以减轻责任的理由仅限于受害人有过错,那么受害人个人体质是否属于受害人过错?
  
  过错责任不同于结果责任,结果责任不考虑行为人主观意识,只要客观上有致人损害的事实存在,就须承担民事责任,而过错责任则考虑人在主观上是否抱有恶意或者不予以注意,也即是主观上是否存在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预见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损害后果,但仍然希望或听任其发生的心理状态,为故意; 行为人对其行为后果应该预见而没有预见到,或虽预见到了但自信可以避免的心理状态,为过失。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是人在主观上意识,而个人体质作为已经存在的事实,不受人主观意识的影响,因此不属于法律概念上的过错。
  
  如果受害者是因为其他一些原因在车祸之中或者是其他的一些受伤之中有损伤参与。那么出事一方或者是肇事方对受害者的相关赔偿,可以按照损伤参与度来进行相关考量。肇事者所需要承担的责任就不会那么严重,不需要赔偿那么多钱。
  
  


·道路交通伤残鉴定八级赔偿标准2023是怎么计算的
       一、道路交通伤残鉴定八级赔偿标准是怎么计算的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简称“基数”),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


·车辆撞人理赔流程是怎样的
      车辆撞人理赔流程是怎样的车辆在运行过程中撞到了人,此时在保险的范围内,保险公司就要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么这个车辆撞人理赔流程是怎样的呢?很多人对此都比较陌生,接下来,我们就围绕这一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一般是接到报案后,派遣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勘验,公安机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房屋析产怎么交易?
      在当今这个社会,离婚的时候您最为关注的就是房屋的分割问题,您都知道的是,离婚房屋的归属确定之后,都是需要办理析产登记的。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因为是第一次办理相关的事项,并不知道办理手续等,比如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房屋析产怎么交易?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四川公车拍卖流程是怎样的
      四川公车拍卖流程是怎样的公车拍卖是政府在取消公务用车后对公务用车的大幅处理,如何参加公车拍卖,公车拍卖是怎样的流程,具体步骤是什么,详细方法是什么,本文就公车拍卖流程,如何参加拍卖,四川公车拍卖流程做简单陈述。详情请咨询。根据2014年7月出台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逃逸的法律后果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是轻伤,可以行政拘留、罚款。 注意伤残不一定就构成重伤,应该作伤情鉴定。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向责任方要求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交警无法认定责任该怎么索赔
      交通事故有很多,但不是每一起交通事故交警都是可以判断谁来为这场交通事故负责的,在交警无法认定责任时,一般有无法确定是谁的责任的双方或者是几方共同承担责任,除此之外,受害人还可以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索赔方式有以下几种: 一、要求保险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起诉应当提供起诉状及证据清单,并按当事人人数提供相应副本。 1、起诉状应当写明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2、证据清单中应当包含: 1)、交警的责任认定书; 2)、治疗、修车凭据; 3)、有伤残等级的话,应当出具鉴定报告,根据鉴定报...


·机动车驾驶人是不允许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的,而对于喝酒之后开
      机动车驾驶人是不允许在喝了酒之后开车上路的,而对于喝酒之后开车上路的行为,要么属于酒驾,要么属于醉驾。其中醉驾的严重程度要高于酒驾,因此对醉驾的处罚也是很重的。那通常驾驶人喝酒超过多少算醉驾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喝酒超过多少算醉驾 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按...


·五险一金断交有什么影响
      一、五险一金断交有什么影响? 五险包括: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其中,除去养老和医疗,其他的断交之后就失效了,不能续交。社保中断缴费,主要影响参保人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中断前后都可以累计计算,在计算退休金时是以累计多少个月为标准,而不...


·一、发生交通事故赔偿交强险怎么赔?
      一、发生交通事故赔偿交强险怎么赔? 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的赔偿规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


·员工与公司无偿租车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员工与公司无偿租车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无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合同,又称恩惠合同。无偿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不予支付任何代价的合同。无偿合同不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实践中主要有赠与合同、借用合同、无偿保管合同等。在无偿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