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怎么办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的夫妻可能会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想要假离婚,但此时却是真的去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这种情况下,假离婚就有可能演变为真离婚。若假离婚变真离婚的话,那么此时夫妻财产该怎么处理呢?以下是我们带来的具体介绍。
  一、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怎么办
  
  (一)因为购房政策假离婚了,还是夫妻吗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因此,依据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领取离婚证的,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即时产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法律认定离婚采取形式主义,只要双方领取了离婚证即为离婚,不论双方离婚原因和离婚后是否实际分居或分割财产。
  (二)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一方出轨法律上怎么认定
  上文说过,领取离婚证的男女在法律意义上已经不再具有夫妻关系,双方不再负担有忠诚义务,所以所说的“出轨”只是道德义务上的说法,法律不予认定出轨。
  (三)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双方财产如何认定
  依据夫妻关系自离婚时正式解除,离婚之后双方各自收入均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之前的夫妻共同财产依照离婚登记时双方的约定或递交婚姻登记机关的财产分割协议书确定分割。
  二、离婚后如何恢复婚姻关系
  《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依据规定,离婚后恢复婚姻关系的方法仅只能再次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完成,这也是我国对于身份关系认定形式主义的又一体现。实践中的假离婚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夫妻对外宣称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但实际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另一种,则就是既对外宣称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同时也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其实在后者的情形下,很容易让假离婚变真离婚,对其中一方来讲,势必就会损害其合法的利益。因此,我们建议,不管怎样都不要想通过假离婚来办什么事情,这样有很大可能会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离婚之后怎样抚养幼儿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之后怎样抚养幼儿的规定有哪些?离婚对于子女来说生活上有很大影响,同时也对孩子的成长心理上具有很大的创伤。离婚之后首先考虑的是关于子女抚养权和另一方支付抚养费问题,孩子的岁数直接影响到抚养权的归属,同时对于特殊情况也有特殊的处理,那离婚之后怎样抚养幼儿的规定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


·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婚外情?
      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婚外情?   在现在的离婚诉讼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夫妻之中的一方出现了婚外情,导致心中出现隔阂而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当发现配偶出轨想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结束婚姻关系的话,需要收集对方出轨的相关证据,这样在离婚财产的分割与孩子抚养权的争取上才会有一定的优势,那么有什么...


·半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
      随着社会文化的不断开放,人们的婚姻的观念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对于婚姻的看法也与以前有很大的不同,对于离婚的看法也有很大的不同,现在人们将感情放在重要的位置,不再被其余的东西所干扰,离婚也越来越普遍,但是对于半路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却是不得不考虑的事情,对于半路夫妻的离婚财产如何分...


·夫妻离婚法院怎么判孩子抚养权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夫妻一旦离婚,就需要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处理。而要是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处理的话,则就只能通过法院判决了。那么此时法院怎么判孩子抚养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离婚法院怎么判孩子抚养权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离婚怎么判孩子?这在我国...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现实生活中,有些时候父母不同意子女结婚或离婚,就采用各种手段对子女的婚姻自由加以阻挠,那么父母的这种干涉子女婚姻的行为是否会构成犯罪呢?虽然刑法规定了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但并不是所有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都会构成该罪。而在构成此罪的时候,就需要追究刑事责任,通常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量刑...


·走私国家物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走私国家物品罪既遂刑事责任如何追究?走私国家物品罪既遂刑事责任的追究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什么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1、有权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2、利害关系人包括:(1)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3)以...


·应该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
      应该坦白认罪、家庭情况等这些都可以作为酌定减刑的考虑因素 最重要的是酒精浓度,不过这是死的,无法改变。量刑情节有自首、立功、坦白、认罪悔罪,积极退赔,有受害人的,双方达成和解等。具备上述情节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做笔录应当围绕上述情节进行陈述。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


·争夺抚养权有什么要求?
      很多夫妻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主要是在孩子抚养权上面产生了争议,而此时双方在争夺抚养权的时候,其实也是有要求的,而这个要求也就是相应的有利证据。也就是说哪一方能够提供抚养子女更有利的证据,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争夺抚养权有什么要求吧 ...


·广丰离婚精神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广丰离婚精神赔偿的条件有哪些?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有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情形则应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注意,只有无过错方才...


·离婚诉讼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那么离婚诉讼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诉讼要具备的条件包括哪些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