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定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几种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法定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几种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7、冒充专利的行为。二、专利侵权应负的法律责任1、行政责任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2、民事责任(1)停止侵权。是指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根据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的处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裁判,立即停止正在实施的专利侵权行为。(2)赔偿损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专利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所受到的损失或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3)消除影响。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3、刑事责任依照专利法和刑法的规定,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应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因为专利侵权的对象是有效专利,也就是说如果专利本身是无效的,那自然就不存在专利侵权一说。而构成专利侵权,要求行为人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若不存在这一目的,也不会认定对专利构成侵权。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实施专利的行为一方面是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另一方面也没有相应的法律依据。
  
  
  


·专利权授权条件的判断标准
      其中实质条件和形式要件是专业受权条件的大致两个部分。说到实质要件其也可以称为专利性,这项它所指的就是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发明创造本身就必须具备的条件,该专利可以分为产业利用性,进步性以及新颖性。反而言之,形式要件它所指的就是发明创造在本身以外所需要具备的条件,而且该条件是在专利必须...


·同行业类似商标算侵权吗
      同行业类似商标算不算侵权,要看商标近似达到多少,法律规定如果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就属于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商标复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复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复审提交什么材料一般当事人在对商标评审委员要作出的决定不服时,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进行复审,这也是对自身合法权益进行救济的一种途径。不过申请进行商标复审的,也是有具体的程序要求,同时还需要提供复审材料,那到底商标复审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发生著作权纠纷怎么处置
      发生著作权纠纷怎么处置 一、侵犯著作权的具体行为有哪些 侵犯著作权的具体的行为有哪些: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除了...


·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吗?
      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吗?现实中,经常有使用未成年人的作品而不支付报酬的情形。殊不知这已经侵犯了未成年人的著作权。但是有的人却在问,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吗?若不享有的话,那么就不存在侵权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未成年人享有著作权吗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有哪些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特殊性有哪些?1)侵权客体的特殊性。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客体是作品,是在著作权保护期内、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且基于广义著作权的含义,著作权侵权的作品既包括原始作品,也包括各类演绎作品。2)侵权行为的违法性。著作权侵权行为人往往是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以盈利为目的而剽窃、篡...


·知识产权的期限是多久?
      知识产权的期限是多久?知识产权的期限一般是十年,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可以续展,续展一次为十年。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一般为五十年。知识产权保护年限不可能无限延长。商标权只能10年一续(可以无限延长);著作权的期...


·商标被侵权情形实际有几种
      商标被侵权情形实际有几种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


·商标权质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商标权质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的质押分为了动产质押、不动产质押以及权利质押,因此实践中很多人就会将自己合法所有的商标权进行质押,此时需要在当事人之间签订一份商标权质押合同,那么这个商标权质押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呢?我们带来相关范本一份,供你参考。 商标权质押合同 合同编号:_...


·快到期的商标补证续展可以一起办理吗?
      快到期的商标补证续展可以一起办理吗?可以一起办理的;在商标局上网上提交商标续展,不需要商标证复印件,您先做续展,然后再向商标局提补证申请。商标申请关键在于全面的检索、专业的风险评估。商标申请流程:商标注册一般分为个人和公司申请两种。个人申请所需文件:(1)身份证复印件(需签名);...


·商标评估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商标评估原则和方法是什么? 一、评估原则 真实性原则。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以实际材料为基础,以确凿的事实为依据,以科学的态度为指针,实事求是得出评估结果。 科学性原则。发挥评估专业人员的专业特长,对各类资产的现状及价值取值按照评估目的发表自己的专业判断。 公平性原则。坚持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