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法院如何判财产?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夫妻离婚法院如何判财产?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二、特殊情况的处理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如果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只要具备法定情形,当事人均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被隐匿或者转移的,可直接请求分割财产;共同财产被变卖,如果变卖行为有效则只能请求分割变卖所得价金,若变卖行为无效,仍然可以请求分割被变卖的共同财产;被毁损的仅能请求支付赔偿金、伪造债务的,可以请求非法占有人返还共同财产,在返还不能的情况下可以请求赔偿损失。综上所述,法院换判离婚财产都是会按照夫妻双方男女平等原则进行分割,如果对于离婚财产不能通过协议分割的,那么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分割财产,严重的情况下还应当聘请律师,对于败诉方也还要支付诉讼的费用。
  
  
  


·一、重婚罪是否有起诉年限?
      一、重婚罪是否有起诉年限?重婚罪有起诉年限,一般需要在五年内提出。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注意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


·离婚中子女抚养费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虽然在离婚案件中,存在夫妻双方共同抚养孩子,或者一方抚养孩子,但是出于不想再与对方有往来的情形,但是在大多数情形下,都是由一方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按期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中子女抚养费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一、离婚中子女抚养费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抚养费应...


·山东菏泽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众所周知,我国的自然源还是比较丰富的,这是为我国国土面积广大,相应的资源也丰厚。但是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人口巨多,导致自然资源紧张。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我国制定了计划生育政策,同时,社会抚养费政策也配套实施开来。那么,在山东菏泽市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


·新婚姻法对女方有利的规定有哪些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那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对女方有利的规定有哪些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民法典对女方有利的规定有哪些? 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


·一、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教育金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一、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教育金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夫妻离婚时孩子的教育金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平等分割,孩子的教育基金归谁所有,关键取决于你们以孩子的名义存钱是否构成了赠与。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人的行为,若受赠人接受赠与则双方间成立赠与合同。二、新婚姻法有关协议离婚的条件:协...


·诉讼离婚精神损失赔多少
      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要是夫妻是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中具有法定的过错行为,从而造成夫妻最终离婚的话,那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这里面主要就是精神损害方面的赔偿。通常情况下诉讼离婚精神损失赔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精神损失赔多少 神上的损失要求...


·诉讼离婚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就可以起诉离婚,但是起诉离婚的一方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不然也是无法实现离婚的目的。那具体而言,诉讼离婚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要满足的条件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女方离婚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才行,否则的话也是不允许解除婚姻关系的。而此时作为女方可能就比较想要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希望由自己陪伴孩子长大。此时女方离婚想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女方离婚想要孩子抚养权...


·离婚孩子成年财产分割怎么分配
      离婚孩子成年财产分割怎么分配1、父母离婚,成年子女不可以分财产,但是法院判决的时候会根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子女归属一方会酌情考虑多分一点财产。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夫妻将财产赠与了子女或者财产中有成年子女的份额,子女可以享受分割财产...


·离婚自愿放弃抚养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自愿放弃抚养协议书怎么写其实从法律的层面来说,不存在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这样一种情况,很多人所谓的自愿放弃孩子的抚养权,也是夫妻双方针对孩子抚养权协商出来的一个结果。自然针对此协商结果,就需要拟定一份具体的协议书.这种放弃孩子抚养权的协议书是在特定情况下才写的,所以肯定有很多人都...


·一、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一、离婚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是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