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房入股合作协议书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建房入股合作协议书怎么写,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建房入股合作协议书怎么写?
   建房入股合作协议书
  甲方(单位)
  地址:           电话:
  乙方(职工)         电话: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我省集资合作建房管理的暂行办法》,为明确集资合作建房单位和职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为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根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乙方参加集资合作建房。该套住房位于 市 路 街(院) 巷 号 栋 层 号,户型为 房 厅,住宅总建筑面积 ﹐m2, 住宅户内建筑面积 m2(其中享受面积 m2,超标面积 m2),公用面积 m2。
  装修情况:
  第二条 经省、市房改办核定,该套住房建设成本总造价为 元,乙方集资额为 拾 万、 仟 佰 拾元(¥ 元)。其中: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乙方控制面积出资额为 元;超标准面积在20m2以内 m2按房改市场价 元/m2计 元,20m2以上 m2按房改市场价加价30%计 元,共计 元;公用部分出资额为 元。甲方资助额为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元)乙方控制面积出资额占建筑安装成本的比重为 %;乙方拥有该套住房 %的产权,甲方拥有该套住房 %的产权。
  第三条 甲方负责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为乙方领取集资建房《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所需缴纳的费用,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四条 住房保修期为竣工验收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因乙方人为损坏房屋,维修费由乙方自行负责,保修期后乙方住宅户内建筑面积范围内所发生的养护维修费用,一律由乙方自理。房屋公共部位及公用设施的正常养护由用户共同分摊;自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经技术鉴定确认是非人为因素损坏的,由建房单位负责修复。
  第五条 乙方参加集资合作兴建的住房,除本协议中有限制上市交易的约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上市交易的情形外,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可依法上市交易。乙方按建筑安装成本全额集资拥有全部产权的,可依法进行房屋买卖、产权交换和租赁。拥有部分产权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依法进行房屋买卖和租赁;按现行房改政策规定补足建筑安装成本费取得全部产权后,也可依法进行房屋产权交换。
  乙方参加集资合作兴建的住房上市交易后,乙方不得再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或享受政府其他住房资助。
  第六条 住房产权年限与土地使用年限相等,届满时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l、————
  2、————
  3、————
  4、————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政府房改有关政策处理。
  第九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改办、房产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乙方:     代理人:
  年  月  日
   二、建房入股合作协议有哪些注意事项?
  1、找准方向,切忌盲目入股。投资人入股之前都应该对投资行业和市场进行分析,对拟投资公司的战略方向进行充分认证。切忌盲目跟风瞎投资。
  2、要弄清楚公司的详细信息。入股之前对此企业的经营方式、赢利模式、经营管理权、战略战术进行考查,同时,对于企业的净资产、公司负债情况、诉讼等信息,应当聘请律师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
  3、入股方式要搞明白。常见的入股方式有增资和股权转让两种方式,选择的入股方式不一样,可能承担的风险和需要完善的法律程序也存在区别,比如增资入股需要与公司签订增资入股协议等,而股权受让方式则主要与出让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程序要合法合理。入股前应当明确法律法规关于入股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特别规定,比如新增注册资本入股要求公司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需要原公司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等,通过严格履行程序,尽力避免风险。
  上述我们详细的介绍了关于建房入股合作协议书的撰写方式,事实上,现实生活中涉及到建房入股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当然,不同的入股形式在撰写入股协议书的时候也会有所不同,不过在撰写之时,为了确保自己的合法利益,上述提到的注意事项还是需要谨慎的。


·一、公民的房子过户去哪里办理?
      一、公民的房子过户去哪里办理? 去当地的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流程有: 1、持有房地产证的房屋出售,交易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申报成交价格,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交易过户和登记手续,购房者领取房地产证。 2、若属抵押(按揭)购房,在办理交易过户同时办理抵...


·房产评估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房产评估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一、房产评估费收取标准是多少 二手房评估费收取标准在各个地方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收得多,有的地方收的少,有的地方是收评估总值的千分之二,有的地方是收取评估总值的千分之二到千分之五。 例如:某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评估费收费标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


·新房验房作为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
      新房验房作为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受到很多人的关注。但由于房屋质量问题频发,验房这道程序变得更不容忽视,业主们更应该了解房屋质量问题的解决途径有哪些,这样才能在发生纠纷的时候,及时的处理,然后维护自身利益。 一、房屋质量问题的解决途径 (一)如果是一些小的质量瑕疵问题,例如比较...


·一、老人合法自书房产遗嘱的条件是什么?
      一、老人合法自书房产遗嘱的条件是什么? (一)实质条件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年满18周岁且精神状态正常的人立的遗嘱才有效。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


·能否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
      不少人选择租房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当然也有人是租房来做生意的。而对于房屋来讲,都是有一定的使用用途的。如果规定是住宅,那么就只能用于住宅。不过,实践中能否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能否改变租赁房屋的使用用途 房屋的使用功能,源于房屋建设...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吗
      遇到纠纷在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候,我们首先要清楚这是属于什么纠纷。针对生活中经常出现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各位知道是属于什么纠纷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吗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


·我们知道,我国将房屋转租具体区分为了承诺转租与责任转租,其实
      我们知道,我国将房屋转租具体区分为了承诺转租与责任转租,其实对应的就是合法转正与非法转正。因此,各位在转正房屋的时候一定要搞清楚,什么情况下房屋转租是合法的,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一、什么情况下房屋转租是合法 房屋转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必须征得出...


·一、刚租一天的房子怎么退?
      一、刚租一天的房子怎么退? 1、在法律角度来看,你的行为属于单方面违约,因此房东是有权利要求你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的; 2、但由于你的租赁合同上并没有注明违约责任,因此你的违约惩罚就只能有你和房东协商了,一般的行规是扣减一个月的租金; 3、房东不想退钱是人之常情,但你可以和...


·买房时,购房者需处处留心,有时候稍不注意就落入了卖方的陷阱,
      买房时,购房者需处处留心,有时候稍不注意就落入了卖方的陷阱,比如,一房二卖就是一个特别典型的陷阱。那么,若是买房遭遇了一房二卖,购房者应该如何处理一房二卖纠纷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一房二卖纠纷如何解决 对一房二卖纠纷,应分别不同情况予做不同的处理: 1、在一...


·一、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能否撤销?
      一、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能否撤销?父母出资购买房屋是不能撤销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根据法律规定,经过公证或者具有道德、扶贫和救灾性质的赠与合同在权利转移之前,是不得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受赠人认为没有上述可撤销情形,可以向法院主张自己...


·婚后买房的规定有哪些
      婚后买房的规定有哪些 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或加上自己父母)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