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买房子还是婚内财产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一、夫妻买房子还是婚内财产离婚时可以均等分割吗?一般是可以均等分割的,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房产属于夫妻共有的情形有哪些?根据现行《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等的规定,结合法律实务和生活实践,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其实有些婚内财产也不见得是共有财产,但房子确认是夫妻共同购买的话,离婚的时候就不应该归其中一个人所有。可是房产的分割处理起来可能会非常的复杂,除非夫妻两个人当时是一次性付清的房款,不然只要有房贷,实际上也没法过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有哪些方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呢?这要先知道具体产生的是怎样的纠纷,有针对性的来解决,才能较好的处理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发生的纠纷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租赁期满后...


·一、二手房房产中介费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二手房房产中介费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中介机构收费的相关标准主要有:(一)中介服务机构应本着合理、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自愿委托;依据政策法规和收费标准,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双方协商确定中介服务费。(二)中介服务机构应对其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对所有收费...


·立房产遗嘱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
      立房产遗嘱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立房产遗嘱公证程序规则是:1、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分其个人财产或者处理其他事务,并在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法律行为。2、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离婚房子不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房子不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1,婚前个人购买并且登记于购买方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割,离婚协议上也可以约定不分割;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财产,离婚时协商一致不分割的可以不分割,也可以协议分割或者通过法院判决分割,2,婚后购买的,不论登记于一方或双方名下,均...


·成都购房新政策中购房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成都购房新政策中购房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在成都买房,购房人应该有购房所在区户口(如果户口迁入想要购房的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想要购房的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口不在想要购房的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2、拥有成都市户口的居民家庭在成都...


·怎么不通过中介买房子
      怎么不通过中介买房子 1、看房。首先看房时,一定要看该房屋所有权证,了解该房是房改房还是使用权房或者只有临时产权。如果是房改房,还需了解业主是成本价还是优惠价购买的房屋。2、还需了解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人。如果不是,还需了解他们是什么关系,是否有委托书、公证书。最...


·如果离婚房子一人一半吗?
      在许多人看来,夫妻双方如果选择离婚,在财产的分割上应遵循一人一半的原则。这在我国法律中也是有依据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共同财产应平均分配。那离婚房子一人一半吗?事实并非如此,房子作为不动产,情况较为特殊,它涉及到购买时间,出资方式,不同的情况房产的分割方式不同。我们一起来了...


·婚后买房是不是共同财产
       不动产是重要的财富,而房子又是重要的不动产,可想而知,房产在离婚诉讼中的争议是不争的事实。尤其像北京、上海、广州这些个特大城市,每平方米少则一两万,多则六七万,房子简直成了命根子。在这些城市中,房产的争议尤为激烈。你一般来讲婚后买房是不是共同财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在进行了解。...


·按揭贷款买房, 如果退房怎么办
      按揭贷款买房, 如果退房怎么办从法律角度讲,退房实际上是购房者作为购房一方当事人,行使其解除权的表现,因此肯定是可以的。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是一种借贷关系,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两者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所以对购房者的解约权并没有任何妨碍。购房者向银行贷款与向亲戚朋友...


·疫情推迟还房贷审核条件是什么?
      疫情推迟还房贷审核条件是什么?疫情推迟还房贷审核条件是必须在身份当中具备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是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办
      有贷款的房子离婚怎么办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人,应征得债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