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职工上班受的伤算不算工伤?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职工上班受的伤算不算工伤?上班时因工作原因受伤的认定为工伤,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亲属必要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康复、社会康复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应依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享受不同等级的工伤待遇。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针对工伤保险费缴纳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应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个人不缴纳。以北京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为例:企业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0.2%-2%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职工受伤后,需要按照工伤鉴定的流程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只要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如果不符合相关条件的,或者并不是由工作的原因造成的,如当事人存在疾病,或者个人违法行为的伤害,都不属于工伤。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可以说是处理相关事故中比较重要的一步了,此时如果认定不属于工伤范畴的话,那就不能按照工伤事故进行处理,自然受伤劳动者也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那么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为你解答吧。 一、工伤认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劳动仲裁后劳动合同法八十五条有哪些规定?
       劳动仲裁后劳动合同法八十五条,劳动仲裁后,限期支付劳动报酬,或者经济补偿的,应当按照劳动报酬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差额部分,超期没有支付的,单位应当按照应付金额50-100%支付加倍赔偿金,支付加倍赔偿金应当是未按照合同应当支付工资。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辞退需要开具离职证吗吗?
      辞退需要开具离职证吗吗?被公司辞退有权要求公司开离职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


·一、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补偿吗?
      一、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该补偿吗?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


·根据法律规定急病算不算工伤?
      根据法律规定急病算不算工伤?根据法律规定急病有可能算工伤,但必须要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两个条件分别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是指:1、职工突发与工作无关的及并导致死亡。如果是与工作有关的疾病而导致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认定工伤。2、在工作...


·员工不服从安排辞退是否违法?
      员工不服从安排辞退是否违法?未经任何协商调动员工工作岗位,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将员工辞退的属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擅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应当依照前述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要及时提出并保留证据,以免超过了维护自身合法...


·有哪些条件可以辞退员工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辞退赔偿吗?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辞退赔偿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被辞退是需要赔偿的。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


·一个月四千的工资需要给多少抚养费,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不管是谁在离婚之后正常情况下都是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的,但是由于不同的年龄段的孩子所需要的开销不一样,所以所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用是有区别的,当然不少人认为抚养费用的支出和夫妻的收入是有一定关系的,那么一个月四千的工资需要给多少抚养费,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一、一个月四千的工资需要...


·受伤人员误工费
      受伤人员误工费 由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司法鉴定为赔偿依据...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