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我国司法鉴定如何判断抑郁症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关于抑郁症想必您应该在生活当中都不陌生,因为抑郁症的这种情况是非常特殊的,有非常多的抑郁症患者从表面上根本就看不出来,甚至很多外人看来,当事人的生活处境都是非常优越的,根本就和抑郁症沾不上边。但其实结果很多情况下都令您非常的震惊。下面我们为您了解的内容就是,在我国司法鉴定如何判断抑郁症?
  
  
  
  
  一、在我国司法鉴定如何判断抑郁症?
  
  1、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2、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
  
  二、抑郁症司法鉴定的程序
  
  一)委托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提交的材料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缴纳鉴定费用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四)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
  
  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我国的司法鉴定中心自然有一套鉴定的标准,抑郁症的司法鉴定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围之内。其表现主要是心境低落,情绪消沉,某些情况严重的抑郁症甚至会产生悲观厌世的这种情况,因为抑郁症企图自杀的也不在少数。不过抑郁症本人或者其家属不能判断,需要以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依据。
  
  


·什么是职务作品如何判断的
      什么是职务作品如何判断的职务作品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为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其中的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认定职务作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认定职务作品方法一: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


·持刀恐吓并抢劫怎样判罚的
      持刀恐吓并抢劫怎样判罚的 一、持刀恐吓并抢劫怎样判罚的 持刀威胁抢夺他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


·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该怎么判
      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该怎么判 一、对未达成协议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该怎么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当事人就部分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就此先行确认并制作调解书。当事人就主要诉讼请求达成调解协议,请求人民法院对...


·检察院审查起诉会判决吗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会判决吗? 1、审查起诉阶段不会判决,判决是人民法院的工作。而且,审查起诉的结果也不一定就是提起公诉。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对于犯罪情形轻微,不需要判决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这一规定,酌定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有两层含义:...


·缺席判决笔迹鉴定的程序是什么?
      缺席判决笔迹鉴定的程序是什么?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


·2023单位行贿判处多少年?
      一、单位行贿判处多少年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


·行政诉讼上诉立案后多久判决
      行政诉讼上诉立案后多久判决 一、行政诉讼多长时间做出判决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什么时候作出判决,要依据审理程序而定,如果是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判决,如果简易程序的,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宣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上诉后出示谅解书能少判吗
      有可能会被判处较轻的刑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如果被告人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如果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并取得谅解的,则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而如果是在二审中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二审法院可以据此撤销原判,依法改判较一审所判的...


·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酒驾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多少年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论上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诸多不同的观点。“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


·法律规定贩毒要判几年?
      法律规定贩毒要判几年? 一、法律规定贩毒要判几年?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依据《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


·民事诉讼被告缺席法庭怎么判
      民事诉讼被告缺席法庭怎么判?被告缺席法庭会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