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有限公司可以招募个人股东入股吗?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有限公司可以招募个人股东入股吗?可以,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为2—50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二、具体情况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根据《公司法》,股东资格限制如下:(1)对自然人的股东资格限制。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作为发起人。②法律对特定职业的自然人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禁止。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受国籍或住所的限制。(2)对法人的股东资格限制。①原则上,公法人不得投资于公司。②公司原则上不得成为自己的股东。以上就是个人股东入股的具体要求,在入股的具体情况中,一般还需要对个人股东的资质进行认定,只要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入股处理,在召开股东大会表决后,如果通过入股的决议,那么还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修改股权。
  
  
  


·子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
      子公司设立条件都有哪些? 子公司是附属于子公司的,子公司同时也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组织,子公司设立条件和其他的公司设立条件一样,应当提交各项材料,包括核准申请书、登记申请书、委托代理人、公司的章程证明书等等材料。下面我们来为您普及一下子公司设立条件。 一、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


·要求分红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是怎样的
      要求分红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是怎样的?股东设立公司的目的在于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故而在公司盈利之后企业单位的股东可以要求进行分红,但是并不是只要公司盈利就可以要求得到分红的,必须同时满足其他的一些条件,具体来说,要求分红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是什么?一、要求分红公司法规定的分红条件...


·基金公司倒闭钱能赎回来吗
      基金公司倒闭钱能赎回来吗? 一、什么是基金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基金公司),是指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企业法人。公司董事会是基金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基金公司发起人是从事证券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信托资产管理或者其他金融资产...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是怎么规定的?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公司的形式包括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有限责任公司等等。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以出资额作为股份所设立的公司,注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注册资本要达到500万元以上,同时,它对发起人的人数有一定的要求,那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人数是怎么规定的?一起通过以下文...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吗?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吗?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费包括个人所得税吗? 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中第三十条规定: 个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让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转让限售股,以及其他有特别规...


·公司注册的资料有哪些
      公司注册的资料有哪些 您应该都知道,现在,想要注册公司的人是越来越多了,但是对于没有公司注册经验的人来说,对于公司注册的资料并不了解,便导致相关手续一直办理不下来。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为您准备了与公司注册相关的知识。 一、公司注册应该准备的资料 1、公司名称(5个以上公司...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孕妇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孕妇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劳动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与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关系:1、严重...


·董事会公司法中是怎么规定
      董事会公司法中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一些比较正规的、大型的企业当中设立的都有董事会的这一部门。其实董事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属于公司的高层管理部门,对公司也有权力进行监督的。我国公司法当中,针对董事会的选举和其职能就有着相关的要求。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董事会公司法中是怎...


·对上市公司股东的法律要求吗?
      对上市公司股东的法律要求吗?上市公司股东是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即持有股份的人或机构,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股东权利包括:1、知情质询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
      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


·过了哺乳期后被公司辞退合法吗?
      过了哺乳期后被公司辞退合法吗?过了哺乳期后被公司辞退不一定合法,若是女性职员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定过错,那么单位就可以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