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金融网络诈骗2023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在一部新的法规颁发之后,国家立法机关的工作人员要时刻监控市场形势的变化,在发现若继续实行该法规已经不能达到维护社会安定的目的之后,会对就发进行修改。金融网络诈骗量刑标准就是在就发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后颁发的。
  一、金融网络诈骗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金融诈骗罪判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金融集资诈骗的诈骗所得处理
  1、行为人实施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如果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给被害人;如果能够确定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不属于已查明的被害人所有,但又无法发还被害人的,应当依法上缴国库。2、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贷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属于恶意取得,应当一律追缴;如属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3、对多次进行诈骗活动,并以后次诈骗财物归还前次诈骗财物,在计算诈骗财物数额时,应当将案发前已经归还的数额扣除,按照实际为换的数额认定,量刑时可将多次行骗的数额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虑。并非所有的,以金融网络诈骗立案标准为依据,到公安机关报案的案件都是会被受理的。一个案件是佛会被公安机关受理,是由受害者提供的材料是否充足来判定的。由于网络具有全国性,在立案后,由于破案的需要,需要请求其他地区的公安机关的协助。
  
  
  


·15周岁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15周岁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是什么?15周岁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是年满15周岁的人员在特定的犯罪行为当中是需要负法律当中的刑事责任的具体的情形,年满15周岁的孩子要对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等八种犯罪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第二...


·保险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
      保险诈骗罪可以判缓刑吗?如果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于缓刑,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犯保险诈骗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


·盗窃罪数额较大从轻处理怎么判?盗窃罪有哪些特殊情形?
      盗窃罪是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种常见的犯罪行为,既然是一种罪行就会有法律规定对该犯罪行为的一种处罚标准,对对盗窃罪的犯罪分子进行处罚时,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那么对于盗窃罪数额较大从轻处理怎么判?我们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数额较大从轻处...


·认罪悔罪的意思是什么?怎样认罪悔罪?
      认罪悔罪的意思是什么?怎样认罪悔罪? 认罪悔罪是罪犯对自己所犯罪行的主观态度,它反映了罪犯的人身危险性以及对于犯罪事实的正确认知。如果一个穷凶极恶面对证据确凿也坚持不认罪不悔罪,那么这是很可怕的事情。关于认罪悔罪我们有必要进一步了解,那么认罪悔罪是指什么意思? 一、认罪悔罪的...


·虚报注册资本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公司在设立的时候,需要按照规定登记公司注册资本,但实践中有些设立人却虚报注册资本。这样的行为是有可能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此时要求达到了法律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立案标准,就会以此罪定罪处罚。 一、什么是虚报注册资本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指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


·先前有被监视居住会判刑吗?
      先前有被监视居住会判刑吗?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犯罪的非既遂形态是危险犯?
      犯罪的非既遂形态是危险犯?不是,犯罪未遂和危险犯没有直接的关系,如果是犯罪的非既遂形态的话,那犯罪嫌疑人是构成犯罪未遂。危险犯的社会危害性表现在行为虽未造成实际的损害结果,但使法益面临威胁,足以使不特定或者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财产安全陷入危险。刑法典在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有多个条...


·组织卖淫罪怎么样可以减轻刑事处罚?
      触犯刑事犯罪,那么就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和受到刑事处罚,但是在实践中受到处罚的犯罪嫌疑人肯定希望减轻刑事处罚,那么组织卖淫罪怎么样可以减轻刑事处罚?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组织卖淫罪怎么样可以减轻刑事处罚? 我国《刑法》对组织卖淫罪的量刑根据具体情节规定...


·对于犯罪预备可以怎么处罚?
      对于犯罪预备可以怎么处罚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


·监狱减刑新规定有哪些?
      当犯罪被判刑,在监狱里面也是有机会能够减刑假释的。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规定,认真改造,有悔改表现和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一、监狱减刑新规定有哪些? 《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


·盗窃罪有没有判缓刑的?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时,判定犯罪行为人具有法定情节的,就应当根据刑法规定的标准,决定对其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决定对其从重处罚。我们发现针对一些不是很严重的刑事犯罪,其实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往往会判缓刑,那盗窃罪有没有判缓刑的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盗窃罪从轻处罚的情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