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申请法律援助范文是怎样的?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离婚申请法律援助范文是怎样的?
  
  在当代社会,如果离婚的话,因为毕竟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挣多一些财产分割,所以最好还是要请律师。但是有些情况可能无法请律师,这个时候就涉及到申请法律援助了。那么离婚申请法律援助范文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离婚申请法律援助范文是怎样的?
  
  个人申请法律援助需要具备的条件是: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  2、受援人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部分或全部法律服务费用。其中,农村的属社会救济对象;城镇的其家庭成员收入不超过市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且无其他经济来源
  
  3、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  受案范围: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章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八)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九)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十)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二、什么是法律援助机构?
  
  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市及各区、县均应设立法律援助机构。暂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区县,由各区县司法局指定职能部门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
  
  三、申请人应向哪个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法律援助案件按下列原则管辖:
  
  1、已立案的刑事、民事、行政等诉讼案件,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同级法律援助中心受理;
  
  2、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向住所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初收到法律援助申请的援助中心审查、决定。
  
  法律援助是一助到底吗?
  
  《法律援助条例》第六条对监督律师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了明确规定,“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并且《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但是,这并不表明法律援助中途不能停止。
  
  《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法律援助主要采取哪些形式?
  
  法律援助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公证证明;
  
  6、其他形式的法律服务。
  
  提供法律援助法院有义务吗?
  
  《法律援助条例》对法院审理法律援助案件没有规定,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和《关于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联合通知》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积极支持律师行使辩护职能所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为其提供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及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对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审结、及时执行。”“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对受援人作出缓收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的决定。”
  
  首先申请法律援助,范文是比较好写的。其中最主要的内容就是写清楚自己为什么要申请法律援助,也就是申请法律援助的支持理由。只有将这部分写好了,才能够得到法律援助的。当然,也可以咨询律师。
  
  


·协议离婚如何办理,要多长时间
      协议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同时也是很多夫妻会首先选择的。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夫妻之间必须就财产、子女、债务等问题协商一致,然后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那究竟协议离婚如何办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如何办理 协议离婚时夫妻需要携带相关材料...


·婚姻法规定分居时间是多久
      我国《婚姻法》中对夫妻分居离婚的时间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只有在满足了法定的分居离婚条件后,夫妻才能以分居离婚的方式来离婚。那么婚姻法规定分居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婚姻法规定分居时间是多久 夫妻要是以感情不和而分居已满两年活两年以上的话,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


·一、如果没离婚分居能要抚养费吗?
      一、如果没离婚分居能要抚养费吗《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如果没离婚分居也是能要抚养费的,因为...


·协议离婚自愿放弃探视权有效么
      对于恋人来说,如果是情投意合或者是已经到了适婚的年龄都都会选择进行结婚。但是如果婚后二人感觉生活的不幸福或者是矛盾无法解决,此时都会去选择离婚的。而如果已经有了孩子的情况下,在协商好了孩子的抚养权之后,其中一方协议离婚自愿放弃探视权有效么?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协议离婚自愿放弃...


·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离婚少分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结婚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结婚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


·一、非婚的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
      一、非婚的财产分割是怎么规定的?非婚同居当事人存在同居协议的,在同居期间发生的财产纠纷,应优先适用其同居协议。只要该协议不违背公序良俗,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即可认定该协议发生法律效力,同居当事人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只有在当事人没有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关系进行...


·13岁女孩讨薪——教你如何维权?
      老板拖欠工资是职工们最头疼的事儿。近日一名13岁女孩加入讨薪的行列,力争自己的应得权益。该女孩及其他员工一起来到耒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情况,此举是维权的合法途径吗?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方式呢?接下来请看案情: 13岁女孩假期打工遭老板欠薪 加入讨薪队伍 2016年11...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后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手续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


·婚前父母财产如何分割?
      现如今结婚都需要买车买房,那么婚前父母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也就随之而出现,有许多人都会对父母在婚前进行财产分割,在结婚时发生任何财产方面会接收父母的支持。婚前父母财产如何分割?下面,我们就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你介绍法律知识。 一、婚前父母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


·新婚姻法队离婚协议的解释具体有哪些
      新婚姻法队离婚协议的解释具体有哪些近期我国发布了新的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有些条例做了最新的解释。而且改动的地方还是很大的。那么在新婚姻法队离婚协议的解释具体有哪些呢?让我们带着这个问题一起往下看吧,希望能够给正阅读的你带来一些帮助。《婚姻法》司法解释第八条:“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