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财务问题主要有哪些?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公司在运营的过程中,由于经营者、领导者的能力不足等缘由,有时会导致公司财务问题的出现。针对此种现象,公司法对可能出现的财务问题进行了整理,分析总结了解决财务问题的方法。根据市场环境,公司法财务问题主要有哪些?
  一、公司法财务问题主要有哪些?
  1、公司管理层理财观念落后,缺乏战略与成本意识。由于受到物管行业早期发展的传统管理理念的影响,行业内的财务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不少管理者的理念还停留在物业管理公司就是做好简单的维修保养、清洁卫生、搞好绿化和治安等工作,而没有形成现代企业管理理念,难以确立自身的市场定位。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缺乏对公司发展的战略规划,物业管理公司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对资金、人才、信息等资源没能做到优化配置,成本管理意识淡薄,浪费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整体经营效率。2、缺乏健全有效的会计基础工作与内部控制。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公司大多内部控制制度还不够健全和规范,也难以形成体系化的财务管理工作办法。有的物业管理公司由于会计核算十分简单,就没有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即便有的物业管理公司根据要求建立了账目,但是由于管理观念和人员素质的局限,其会计核算基础十分薄弱,建账不到位,达不到会计科目的分类要求。还有的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日常业务十分简单,而且经营规模也较小,没有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必要。其实,这些现象都极不合理,长此以往不仅不利于物业管理公司了解自身真是的会计信息,还会导致公司难以向业主解释管理费用的使用情况,直接影响了对业主的服务质量。3、资金管理水平低,筹资渠道单一。一家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往往反映在对营运资金的管理上,而当前物业管理公司的资金管理水平不高。首先,物业管理公司由于自身对于资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常常出现资金周转时间过长、资金随意滞留等现象,严重影响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其次,物业管理公司自身的筹资能力较差,一般说来,物业管理公司目前的筹资渠道较为单一,筹资数量也难以完全满足经营发展的需求。客观来看,我国的物业管理公司以中小企业为主,注册资本有限,缺少类似房屋、土地等可向银行提供担保的不动产,取得贷款的难度也较大。4、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亟待提高。从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公司财务人员的构成现状来看,人员聘用制度不健全,随意性较强,不少财会从业人员甚至连基本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都没具备,其职业素养和专业知识都有较大缺陷,难以保质保量地完成公司的财务工作。另外,不少物业管理公司为了节约人力成本,在财务部门的职位设置上也没能做到科学合理,一人兼任多项财务工作的现象比较普遍,这样的人员配备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财务管理工作。
  二、公司法财务问题的措施分析
  1、重视对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的建设。首先,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按照我国的统一规定,结合自身的行业状况和管理需求,尽快建立起适用于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具体的财务管理工作。另外,公司在不断的发展过程中,根据经营环境和客户需求的变化,还要对该项制度进行不断修正与细化,对于一些经营活动中经常涉及到的项目,例如电费管理、物业收费办法、空置房管理办法等,需要制定出相应的分支管理细则,明确各项条款和指标。最后,物管公司应建立完善各类备查账簿,定期与各种财务资料进行核对,对各项收入进行监督检查,实现账账核对且账账相符。总的来说,物业管理企业亟需建立一套完整、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才能有效管理自身的业务与自查,促进公司健康、平稳地发展。2、树立成本管理观念,重视财务分析工作。在物业管理公司的运转过程中,成本管理是整个财务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物业管理公司来说,最大的成本支出基本体现在服务成本和人工成本上,如果要想控制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成本,这两方面就是最主要的控制点。在服务成本方面,物业管理公司可以通过改进服务模式,借鉴现有的现代科学管理模式,提升服务水平,拓宽服务领域,增加附加值,提高成本收益率。在人工成本方面,首先需要在公司内部营造出节约成本的公司文化,同时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个人素质,逐步打造出一支具有综合管理水平的员工队伍,同时,要重视科学设计工作岗位,做到人尽其才,尽量以最低的人力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3、积极寻求创收途径,提高公司资金筹集和运作的能力。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物业管理公司意识到仅仅依靠提供服务获取收入来支撑公司发展是远远不够的,鉴于此,公司需要积极寻求潜在的创收途径。目前,有一些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开始这方面的尝试,比较成功的有与信用社、储蓄所合作,为居民提供配套服务,或者与一些建材公司、装饰装修公司、商品贸易公司等合作,为居民提供一些购买装修材料的便利,对于依靠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展起来的物业管理公司,还可以同时承接房屋维修、园林绿化、室内装修等业务。除了拓宽公司的业务范围,寻找新的收入增长点之外,物业管理公司还可以积极寻求更加稳定、高效的融资渠道,加强对于资金的经营运作能力。一般来讲,物业管理公司除了银行贷款之外,向业主收取的管理费用是其最主要的收入,因此,物业管理公司必须重视对于资金的使用。要将有限的资金应用在必要的物业管理项目中,同时选择科学的资金投资管理模式,重视对于投资项目的论证和监督工作。给各经营者处理财务问题提供了途径。公司的财务问题是交由会计处理的,但是为了防止会计利用职权,做假账为自己谋取利益,公司的领导者需要按时抽查公司财务报表。为了从根源上解决财务问题,经营者需要提升自己的管理能力。
  
  
  


·公司法规定二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规定二的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是为了维持公司的运营和能进行有效的管理,对公司的各方面进行的规定,包括了公司的设立、运营、管理、收益、利润分配、解散等等,为了让公司法更好地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公司法适用的相关问题的规定,下面我们来讲讲公司法规定二的部分内容。 最高人...


·公司法人变更责任有哪些?
      公司法人变更责任有哪些? 一、公司法人代表变更了还能追究责任吗 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表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


·创始人控股和无最大股东是什么意思
      创始人控股和无最大股东是什么意思?创始人控股是指其创始人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无最大股东的意思就是每位股东的出资额度都是相等的,占有的股份也都一样。控股股东能对公司运作施加重大影响,根据《上市公司治理...


·一,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一,分公司办理营业执照租赁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注册登记。申请人应当提交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经营场所证明。” 要看是注册个体的还是公司的,程序差不多,公司的注册如下。 二,注册公司的步骤: ...


·有限责任公司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怎么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之间股权转让流程是怎么样的?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研究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


·股东要求股份兑换现金是否可以?
      股东要求股份兑换现金是否可以?股东要求股份兑换现金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因为通常情况下,股东在享有相关的分红权利的时候,都是通过一些银行转账的方式,当然如果跟公司内部应当协商好的话,那么是可以的,而且对于公司来说,股权进行转让,并没有现金这种形式。股东是可以以现金入股的,还可以以...


·小股东可以另外开公司吗?
      小股东可以另外开公司吗可以,不过如果前一家公司是你自己(自然人独资)你就不可以做第二家独资企业,已经是一家公司法人是可以成为第二家公司股东的,应该没有问题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依公司法规定自由转让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72条条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


·企业吊销后参股股东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企业吊销后参股股东的权利主要有哪些?1、知情权。中小股东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应当对公司的情况有充分的了解。根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这也是股东全面了解公司情况的首选方法...


·虚开增值税票罪对企业罚金标准是多少?
      虚开增值税票罪对企业罚金标准是多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


·合伙企业解散是否还有诉讼主体资格?
      合伙企业解散是否还有诉讼主体资格? 一、合伙企业解散是否还有诉讼主体资格? 合伙企业解散是没有诉讼主体资格,如果完全已经被解散,就意味着他不再具有我们国家民事诉讼当中的相关的权利,也不能够作为适格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五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


·企业拆迁资产评估应注意哪些事项?
      企业拆迁资产评估应注意哪些事项?近年来在工厂搬迁损失和费用方面的评估工作中,总结了以下一些体会。 一般来说,工厂搬迁对企业的影响或者说对企业生产经营方面造成的损失,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搬迁准备阶段、搬迁阶段和搬迁后恢复正常生产阶段。这三个阶段的损失可以一条曲线来表示,即开始从零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