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66418749 13865833017
律师团队
>>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 滁州律师王庆磊律师
  • 滁州律师沈培亮律师
  • 滁州律师章浩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滁州市区、天长市、来安县、全椒县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滁州律师网 www.cz148.net


  即使工程建筑外外观设计再好看,人们看重还是建筑的质量,因为质量关系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质量是否坚固,是否有维修保障,都是人们评判建筑好坏的标准。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的时候,我们会有对应的流程来处理。那么,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是什么?请看下文。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一般可以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当发现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或事故后,现场监理人员应及时上报总监。
  应以“质量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其停止有质量缺陷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需要时,还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同时,要视情况而定是否上报主管部门。
   2、施工单位接到质量通知单后,在项目总监的组织与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事故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与事故有关的工程情况。
  (2)质量事故的详细情况,诸如质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位、性质、现状及发展变化情况等。
  (3)事故调查中有关的数据、资料。
  (4)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与判断。
  (5)是否需要采取临时防护措施。
  (6)事故处理及缺陷补救的建议方案与措施。
  (7)事故涉及的有关人员和责任者的情况。
  事故情况调查是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有些质量事故原因复杂,常涉及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维护管理、工程环境条件等方面,因此,调查必须全面、详细、客观、准确。
   3、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原因分析,正确判断事故原因。
  事故原因分析是确定事故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正确的处理来源于对事故原因的正确判断项目总监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建设单位等各方参加事故原因分析。
   4、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集中研究,由承包单位制订事故处理方案,并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制定的事故处理方案,应体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等原则。如果一致认为质量缺陷不需专门的处理,必须经过充分的分析、论证。
   5、确定处理方案后,由项目总监指令承包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对质量缺陷的处理。
  如果发生的质量事帮不是由于施工单位方面的责任原因造成的,则处理质量缺陷所需的费用或延误的工期,应给予施工单位补偿。
   6、在质量缺陷处理完毕后,项目总监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事故处理报告”,提交业主或建设单位,并视情况而定是否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1)工程质量事故的情况;
  (2)质量事故的调查与检查情况,包括调查的有关数据、资料;
  (3)质量事故原因分析;
  (4)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5)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及技术措施;
  (6)实施质量处理中的有关原始数据、记录、资料;
  (7)对处理结果的检查、鉴定和验收;
  (8)结论意见。
  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因素有很多,比如施工单位的疏漏、偷工减料、资金纠纷等等。但这样的情况发生机率很低,因为您都知道要按照法律办事,所以在工程开始之前,双方都会签订工程合同书,制定一系列违约条款。而且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程序是十分严谨的,所以您不用担心后续无人处理。
  
  
  


·单位拖欠工资给补偿吗
      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单位每个月应该按时、足额的支付工资给劳动者,不然的话就有可能构成拖欠工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除了要及时发放工资外,单位拖欠工资给补偿吗?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单位拖欠工资给补偿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


·维修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维修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维修工程实际上就是对整个工程进行技术上的一些指导,现在市场上也有很多公司的业务就是负责维修工程的,负责投资此工程的企业的肯定是要和维修工程的单位签订具体的承包协议书的,可是因为承包协议书不合格而引起的纠纷也比较多。所以前期双方就一定要专门的去了解一...


·很多时候解除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提出的
      很多时候解除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提出的,如果这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解除的,其实都还好,不会出现什么问题。但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就要对劳动者做出赔偿。那一般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多少?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


·实习期辞职提前几天?实习期相关的劳动法规
      实习期和试用期还是有很大的差别,实习期无论做多久,成为正式员工的可能性不大,而且试用期就是成为正式员工的前提。那么实习期辞职提前几天?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实习期辞职提前几天? 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实习期辞职做相关的规定,所以,实习期辞...


·工伤鉴定8级能赔多少钱
      8级一般能赔8—9万左右,具体可以咨询律师。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


·劳动监察告知书就算结案吗
      劳动监察告知书并不一定就算结案。对于到劳动者投诉案件,如果劳动监察不受理的一般会书面通知投诉人。举报人或投诉人要求劳动监察告知自己案件处理结果时,劳动监察部门应当告知举报人或投诉人,对结果不服的,可以复议或诉讼。《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


·一、陕西省榆林市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一、陕西省榆林市工伤鉴定在什么地方? 只有一处,地址:榆林市开发区劳动保障大厦(市伤残鉴定中心) 业务范围:负责全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和因病(非因工)职工提前退休劳动能力鉴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是什么?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无效原因有哪些?
      劳动合同无效原因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主体不合格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不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造成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其情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无劳动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同用人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同无劳动行为能力的人或者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订...


·劳动者辞职,怎么投诉公司不发佣金?
      劳动者辞职,怎么投诉公司不发佣金? 一、劳动者辞职,怎么投诉公司不发佣金? 离职后不给结算佣金的,劳动者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佣金;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


·一、离婚一方无工作抚养费怎么出?
      一、离婚一方无工作抚养费怎么出? 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即使没有工作收入,在有其他收入的情况下,依然应该支付抚养费,或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建筑工程机械管理涉及哪些方面?
      建筑工程机械管理涉及哪些方面? 一、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有哪些规定? 1、施工现场的机械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安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自动控制机构,力矩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其调试和故障的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进行 3、处在运行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滁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166418749 13865833017
13865833017
点击这里给滁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